第七四八章 突袭圣路易斯

从堪萨斯城沿着密苏里河笔直着向东四百公里就是圣路易斯城。

两座城市之间原本还有一条正在修建的铁路,只不过因为之前的堪萨斯内战而暂时停止。

圣路易斯城是密苏里州最大城市。位于该州东部与伊利诺伊州接界处,圣路易斯是中西部水陆交通枢纽,密苏里河与密西西比河汇合处以南。

整个城市沿着密西西比河的东岸南北延伸。

圣路易斯市原为印第安人的毛皮交易地。

1764年弗兰西毛皮商在此建立城堡,以国王路易九世的名字命名。

1808年设市。早期为附近地区农畜产品的交易中心;19世纪50年代起,由于河港的开辟和铁路的兴建,城市工商业迅速发展,并成为美国向西开发的一个重要基地。

密苏里州承认奴隶制,算是一个蓄奴州。

但是因为大量移民的涌入,这里新移民的势力也非常的强大。

尤其是河运和铁路交通的发达以及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让当地的工业生产迅速发展起来。

同时这里奴隶主与工业资本家之间的矛盾也非常的尖锐。

只是这么多年的斗争已经让他们之间形成了一中相互承认的默契。

南方各州宣布脱离联邦之后,密苏里州也有呼声要加入南方阵营。

主要是位于密苏里州南部的种植园主势力。

不过作为本州政治中心的圣路易斯城却是靠近北部的工业州伊利诺伊州。

加上圣路易斯城本身就是以工业生产为主,当地反对蓄奴的势力更为强大。

因此在州议会几次讨论之后,密苏里依然留在联邦。

不过蓄奴派在州议会虽然不占优势,但是它们毕竟控制着密苏里州大部分的土地。

尤其是在与堪萨斯接壤的地方。

因为之前的堪萨斯内战,这里的奴隶庄园主大都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而且经过了这几年战争的锤炼都已经算是身经百战。

这里的位置这么重要,聪明如亚伯拉罕这样的人是不可能不重视这里的。

早在堪萨斯内战之时,他就注意到这个地方了。

那时候他站在北方自由派的角度指出,要想拿下堪萨斯地区,就必须要有密苏里州的支持。

因为联邦修建的铁路从北向南,从东到西都是延伸到这个地方。

这里算是联邦控制整个中部大草原地区的桥头堡。

只不过因为布坎南总统的偏袒,堪萨斯内战最终由蓄奴派胜出。双方斗争的中心转移到了堪萨斯北方的内布拉斯加地区。

由此密苏里州的作用才减弱。

不过在南方脱离联邦之后,林肯再次重视了这里。

莱昂原本就是圣路易斯城的联邦军指挥官。

他的手下原本就只有108民守备军火库的联邦士兵。

不要觉得他手下的士兵数量少,要知道当时联邦现役的陆军数量总共也就一万多人。

就连鼎鼎大名的萨姆特堡,内战开始的时候也就驻扎了一百多名士兵。

不过亚伯拉罕很快就授权军火库的指挥官莱昂上校征募五千志愿兵。

军官就由他手下的士兵担任。

值得一提的是,联邦虽然没有什么常备陆军,但是几乎没一名陆军都受到过专业的教育。

他们实际上是由一帮子军官组成的常备军。

真正发动战争的时候,只要大规模征募志愿军。

然后再将这些军官给安插下去就能够迅速地将军队组织起来。

在这里几乎人人都有枪,人人都会射击,普通的志愿军一征募过来就有基本的战术素养了。

在城市的北郊,一处河边的高地上,圣路易斯城的军火库还有军营被高大的围墙围住。

漆黑的夜色中就如同是矗立在河边的巨兽。

寂静的军火库中间是一栋两层的石制建筑。

建筑的形状像是一个迷你的堡垒。楼顶上还有女墙和射击孔。

二楼的一个房间中,四五个身穿蓝色军装的军官围坐在莱昂的周围。

莱昂上校毕业于西点军校步兵科。曾经参加过与加拿大嘤国人的战争。

还曾经指挥军队驱逐屠杀过殷地安人。

在一场比赛中他以136块头皮的数量赢得了比赛。受到了军中之人的追捧。

不过莱昂长得一点都不魁梧。

瘦削的脸颊上布满皱纹。一口大黄牙中间还镶嵌着几颗大金牙。

他的眼睛非常锐利、深邃。一头金色的披肩发压在蓝色圆顶军帽底下。

“各位,想必大家都知道,马纳萨斯会战打的不是很理想。当年我在西点军校接受斯科特将军检阅的时候就发现这是一个只会夸夸其谈的人,不能带着士兵们冲锋的将军如何能打胜仗。”莱昂上校一上来就对现在的陆军总司令斯科特将军进行了一阵批判。

在米利坚的军中,这样的情况非常正常。没有人会觉得对方是总司令就一定要尊重他。

这跟上下等级森严,服从意识极强的复兴军完全不一样。

“是的,上校先生,所以我们要要打一场漂亮仗。”一名矮矮胖胖,一头栗色短发,脸上油光锃亮的少校附和道。

泰勒·琼斯少校是莱昂的老部下了。从他在北方跟嘤国打仗的时候就跟在他的后面。

后来在达科他地区跟殷地安人黑鹰部落作战的时候,琼斯还救过莱昂的性命。

那个时候莱昂正在专心地剥头皮。没想到有一个殷地安人还没有死透。

那个殷地安人拿起一柄长矛准备从后方偷袭莱昂。

殷地安人都是天生的猎人,他们行动的时候能够做到一点声音没有。

正当那个殷地安人即将得手的时候。

碰巧赶到的琼斯发现了这一幕,然后在后边补了一枪。

就这样,无论莱昂调到哪支军队,他都将琼斯带在身边。

在军中甚至还有他们俩不雅的传言呢。

“我们最主要的敌人就是普赖斯手中的密苏里民兵。我听到消息,普赖斯准备带领手下的民兵控制圣路易斯城,然逼迫州议会投票加入联盟国。”莱昂说道。

“这可不行,上校,我们一定要制止这群叛国者。”说话的是长的瘦瘦高高带着一副眼镜的中年男子。

这人是一名中校,名叫杰伦·科林斯。柯林斯中校身上的书卷气很浓。

他毕业于西点军校工兵科,是莱昂身边最重要的参谋。

别看他人长看起来文文弱弱。莱昂手下的五千多士兵可被他协调的井井有条。

“是的,上校,我们要先发制人。如果让普赖斯的人控制了圣路易斯,我们再想攻下那里就困难了。”一旁的琼斯也附和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我担心旁边的堪萨斯军队。”莱昂担心地说道。

“上校,也许堪萨斯的雇佣军都已经解散了呢!现在那些南方叛军还会给那些雇佣军支付报酬吗?”柯林斯道。

“即使堪萨斯那支军队还在的话,我们对普赖斯发动突然袭击,只要足够快,对方也不一定反应得过来。”柯林斯又补充道。

莱昂听了之后点头道:“嗯,柯林斯,你说的很对,那么我们现在要立即发电报给华盛顿,让他们在我们发动进攻之后,尽快派人来支援我们。”

琼斯也跟着补充道:“上校,我听说伊利诺伊和印第安纳都已经开始大规模征募志愿军,他们乘坐火车支援过来的话用不了多少时间。”

“既然这样的话,我们就准备打好这一仗吧。”莱昂道。

接下来莱昂开始部署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占领圣路易斯城。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莱昂将进攻的时间就定在当天的晚上。

因为谁也不知道普赖斯手下的民兵会在什么时候开进城中。

众人又商量了一下细节问题,琼斯少校以及他手下的团被定为前锋。

他们要控制入城的哨卡,然后进城占领市政厅、警察局和大教堂。

此时的米利坚城市中,这三处地方一般都是最重要的。

当教堂敲响凌晨的钟声之时,整个城市早已陷入到了一片寂静当中。

城北的军营中,一队队穿着蓝色军服的联邦军士兵却静静地走出军营。

为了保持安静,带领前锋部队的琼斯少校让士兵们轻装步行前进。

琼斯则带着一队士兵潜行在大部队前方一公里远的地方。

他们悄悄地接近国民警卫队驻守的城北哨卡。

这些国民警卫队就是普赖斯征募的民兵组成。

他们都忠于那些试图让密苏里州离开联邦的奴隶主势力。

琼斯对着手下的士兵晃动了一下拿在手中的匕首,示意他们不要开枪,用匕首偷偷摸摸地解决敌人。

随着距离敌人越来越近,琼斯甚至都能够听到敌人的呼吸。

他自己的心跳声也仿佛就是耳边响起。

琼斯虽然是一个胖子,但是他却非常的灵活。

他潜行的技巧都是在与殷地安人战斗的时候,跟自己的敌人学会的。

“噗嗤……噗嗤……”随着匕首入肉的声音响起。

哨卡内的国民警卫队士兵纷纷倒下。

这些新征募的民兵在警觉性上还是有所不足。

因为并非是战时状态,他们甚至连暗哨都没有设置,白白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此时普赖斯手中的国民警卫队的主力还在西南边的杰斐逊城,那里才是奴隶主势力的大本营。

此时在圣路易斯城中的只有不到一千人,这一千人的国民警卫队的职责也只是配合城内的警察维持治安而已。

琼斯的手下很顺利地进了城内,占领了提前标识好的战略要地。

“砰砰砰……”的枪声在城内响起,突然之间打破了夜的宁静。

大部分的建筑都没有亮灯,但是家中的主人已经拿起了藏在床头柜中的火枪。

一个个躲在窗户后面或者是自家的大门后面。

要是有谁敢从自己的家破门而入,那么他们绝对会毫不犹豫地开枪,这里在地理上算是中部地区,但是在开发上绝对是西部地区。

在米利坚就是这样,越是新开发的地区,民众的野性就越强。

第二天早上,街道上已经随处可见穿着蓝色制服的联邦军巡逻士兵。

他们一边巡逻,一边将告示贴在路边的路灯杆子上。

告示上写着因为城内有人试图破坏联邦的统一,联邦军依照宪法赋予的权力接管圣路易斯城,城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保护,不被限制。

城内大部分的居民对于是否限制奴隶制根本就无所谓。

他们终日为了生活奔波哪里有闲工夫管这些事情。

只有一些没有固定工作,没有资产的新移民非常渴望废除奴隶制。

因为只有那样,他们才能够西部地区获得廉价的土地。

迅速占领圣路易斯之后,莱昂没有耽搁时间。

他用城内的资金以及军火库的武器,再次征募了一批志愿军。

这个时候的米利坚西部,想要建立一支军队只要有钱和枪就行。

训练什么的,可以有,没有的话,那些征募的志愿军也一般都能够熟练的使用枪支。

更何况,现在的士兵用的都是使用子弹的后膛枪了。

这个可比前膛枪要简单的多了。

就跟你让一个开手动挡的人去开自动挡的车子,那自然是很容易就能够上手。

至于莱昂是怎么得到圣路易斯城的这笔资金,没人会去追究。

他已经派人控制住了警察局,所有的警察都接受他指挥,州议会的大楼前都是他的士兵在值守。

那些重要人物的家门口也都有他派遣的士兵。

接下来,莱昂带着手下的士兵一路杀向杰斐逊城。

两座城市之间的距离只有两百公里。

莱昂行军打仗非常的果决,他只用了三天时间就赶到了杰斐逊城下。

随即对城市发起了进攻。

而普赖斯甚至都没有什么准备。

因为莱昂是夜袭拿下圣路易斯城,在第二天一早他就封锁了圣路易斯城到杰斐逊城的道路。

他还让琼斯在第一时间控制了电报局。那些住在城内的南方一派人没有办法将消息传回去。

莱昂甚至没有用炮兵做射击准备,就一口气杀进杰斐逊城。

此时,莱昂手下的联邦军正是气势如虹。

而普赖斯手下的密苏里国民警卫队却因为受到多数敌人的偷袭而士气低落。

双方扑一交手就分出了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