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你是我师父的手下败将

不过,既然武盟的人已经对他出手,那么也摆明了武盟的态度。

凡是被武盟盯上的人,武盟那边定是会不死午休。

叶飘认为,这二十名刺客,很有可能只是武盟给他送上的开胃菜,很有可能在这后面,还有更大的危险在等着叶飘。

将这些杀手解决了之后,叶飘从这树上跳下去,然后搓揉了一下衣角上沾染的血迹,不由的瞥了撇嘴,喃喃道:“失误,竟然衣服上溅了血。”

抬起头来,看了看树上挂着的那具尸体。

“你值得骄傲了!”

说完之后,叶飘就快速离开了这里。

此刻,在林阳市的一处破庙当中,地上有一个盘腿坐着的男人,披头散发,嘴唇干裂,身上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

他怒瞪着双眼,可以看到他的眼睛竟然是蓝色的,显然是出生于西域那边。

此人,赫然就是曾经的炎夏十大强者之一,人称武痴的金狮子。

金狮子的手上拿着一个早就绝版的小灵通,看着后机上发来的短信,那双如同铜铃一般的双眼当中,仿佛有怒火在跳动。

“该死,武盟的那帮人就是一群饭桶。”金狮子想要将手中的小灵通给捏爆,可是转念一想又舍不得,只能是小心翼翼的将这波手机装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面。

然后,金狮子起身,活动了一下自己的筋骨,他从破庙当中走了出去,抬起头来看了看天空。

心中想到:“看来李当归这老儿,收了一个好徒弟。”

“竟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将武盟的黄金刺客团都给干掉,属实厉害。”

“不过,他越是厉害,就越是能够激发起老夫杀了他的欲望啊。”

“我要抽他的筋,拔他的皮,喝他的血,我要将那笔账,从李当归的这个宝贝徒弟身上给讨回来。”

说完之后,金狮子从破庙门口的那座石狮子旁边,拿起了自己的那把一米长的砍刀,然后背在身上,走出了这座破庙。

……

夜风袭来,一座早已经闭园的小型公园当中。

腥臭的河水旁边,吊着一颗晃动的路灯,给这阴森的公园一角,带来了稍许温暖。..

路灯般,此人正是金狮子。

他信了孙超的话,认为叶飘真的会在晚上来这个公园里,他便及早的赶到了这里。

可是方才转悠了一圈之后,除了那些陈旧的建筑物之外,这个公园里面根本看不到一道人影。

嘎嘎!

一只夜莺从金狮子的头顶飞过,金狮子看到那只夜莺之后,心里面很是不爽。

他将大砍刀从自己的背后抽了出来,然后刷的一刀挥砍出去。

金狮子的这把刀虽然笨重,但是他的出刀速度却是非常的快,只见一道白光闪过,那只夜莺就掉落在了金狮子的脚底下。

金狮子将刀斜插在地上,然后蹲下去将这只夜莺抓起来,将夜莺身上的毛扒光。

最后用手将夜莺的脑袋撕扯下来,再将夜莺的皮拔下,最后将那猩红的肉扔进了自己的嘴里,极其享受的咀嚼起来。

这般画面,让普通人看一眼,都会觉得恶心发呕。

可是金狮子却像是习以为常,因为他早就过惯了这种野人的生活。

或许在别人的眼中,夜莺这种动物是带有晦气,避之不及的动物。

可是在他的眼中,那就是山珍海味啊。

吃完肉之后,金狮子就将挂在腰后面的酒葫芦拿出来,喝了一口。

就当他喝的起劲的之后,他发现远处的地面上,出现了一道影子。

金狮子抬起头看去,发现从对面走来了一位年轻的男子。

脸庞非常的稚嫩,显然不过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他迈着极为沉稳的步法,一步一步的朝着金狮子走了过去。

走到距离金狮子只有五米的距离时,他才停下。

金狮子饶有兴趣的在这个人的身上打量了一眼,然后狂声问道:“小子,你就是李当归的那个宝贝徒弟吧?”

闻言,叶飘点点头,说道:“正是!”

“那你可知老夫是谁?”金狮子问道。

叶飘目光直视着金狮子,缓缓说道:“当然知道,曾经的炎夏十大强者之一,江湖人称武痴的存在,武学天赋极高。”

听到叶飘的回答之后,金狮子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想不到你居然对老夫的事情知道的挺多的,都是李当归告诉你的?”金狮子又问道。

这个时候,叶飘没有着急回答,而是深深的看了金狮子一眼之后,这才缓缓的说道:“当然不是,你在我师父的眼中,不过是一个手下败将罢了。”

手下败将?

这四个字,像是一道屈辱墙立在了金狮子的眼前,让金狮子顿时变得脸红脖粗,气血飙升。

他是一个极为骄傲的人呢,自然听不得这些羞辱他的话语。

“李当归他在放屁,老子当年差点干掉他!”

“是么,可我师父依旧活着,而且活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