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忠犬是个小可爱

金冷心:“……”

周行山嘴角一扬,眼中闪过揶揄,交叠相握的手,脱离,举起对着金冷心竖起大拇指:“二爷灌狗粮,也不见得心慈手软,承让啊。”M..

金冷心回过神来,眼中闪过一丝恼怒,又冷又傲娇对着箫吟,命令道:“跪下!”

箫吟是最忠诚,只认一个人的狼犬,听到主人的命令,手中长剑杵地,单膝跪在了金冷心面前。

金冷心嫌他碍事儿:“跪远一点。”

箫吟膝行向后退,退到能掌控全场之地,挺着腰杆,脸面无表情凝视着金冷心。

周行山眼中揶揄越发的深:“我家娘子说的没错,箫护卫真像个小狼犬,乖的要命啊。”

金冷心:“……”

杀鸡,放血。

开水,烫过,拔毛,清洗。

两只鸡。

四个人连同一个厨子,五个人不大一会儿就清洗出来了。

为了七彩杆菌炖鸡的隐秘性,宜哥儿和杨明兰处理完鸡之后,就转进屋里,去整理杆菌去了。

厨子是一个年纪将近四十叫水汶的哥儿,水汶问头发全白了,看似温和,笑容得体,眉宇之间夹杂着风霜,眼角下的红痣被挖了,留下一个极浅的伤疤,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对于七彩杆菌炖鸡,他问得特别仔细,把每一个步骤,都牢牢的记在心里,姜钱儿教的也仔细。

待姜钱儿把一只鸡放在炉子上,就看水汶处理另外一只鸡,处理好之后,放在另外一个炉子上。

两只鸡一前一后的落在炉子上,炖鸡的途中,姜钱儿开始教水汶做肉酱,做肉酱的讲究,放的材料之多,让水汶有些诧异。

不过待他吃了姜钱儿之前做的肉酱,夹着白馒头,他对姜钱儿举起了大拇指:“姜娘子,又辣又香又开胃,味道还有层次,太好吃了。”

肉酱可以储存,没有用猪大油炒,而是用豆油做的,就不存在冷却之后覆盖厚厚的猪油。

辣椒和姜剁的稀碎,肥瘦相间的大肉也是手工剁碎,锅里热油烧热,辣椒和姜放进去,爆炒,然后再放上大肉,再翻炒……

热腾腾的肉酱出锅,不光夹馒头,晚上热腾腾的白米饭,油光发亮,令人食欲大开,吃的停不下来。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水汶又辣又过瘾,又不掩饰自己的夸赞:“我从来没想过,肉酱这样吃,姜娘子你太聪明了。”

对于他的夸奖,姜娘子笑着委婉道:“不聪明不聪明,主要是我相公被生活所迫,还把这些做菜的方子拿出来卖,你赶紧学,一定要把味道做出来,这样去京城,府城才能赚到钱。”

“哎!我现在就做。”水汶过来就是学习厨艺的,撸了袖子,从折辣椒,嚼削生姜开始,然后用心的开始剁肉,开始学习……

一个多时辰过后,饭菜端上桌,两锅七彩杆菌炖鸡,周围摆了小菜,肉酱等等小菜有五种之多。

姜钱儿和金冷心周行山三个坐在饭桌前,每人面前摆了饭,摆了汤碗,摆了碗筷。

两锅七彩杆菌炖鸡汤,水汶给金冷心姜钱儿周行山分别盛了两碗鸡汤,姜钱儿喝鸡汤不语。

金冷心瞧着这两锅鸡汤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一个是姜娘子做的,一个是他的厨师做的。

他端起了一碗,喝了一口,唤来箫吟。

箫吟面无表情的过来接下他的碗,替他喝下剩下的。

然后是第二碗,他也是喝一口,递给了箫吟。

姜钱儿端着碗儿,身体歪向自家相公,声音不大不小的向周行山道:“小狼犬真听话,给什么吃什么。”

周行山用汤勺搅动着自己碗里的汤:“小狼犬武功高强,普通的汉子打个三五十个不成问题。”

姜钱儿眼睛一亮:“这么厉害啊。”

周行山嗯了一声:“没有这么厉害,也做不成二爷的贴身护卫。”

姜钱儿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来来来,吃肉酱,吃肉酱,肉酱拌饭别客气,千万别客气。”

姜钱儿一手端着汤碗,一手把两碗肉酱往金冷心面前推。

金冷心看了看两碗肉酱,夹在白馒头上吃了一口,又在白米饭上放了一大勺,拌了白米饭,吃了两口,给了箫吟。

待箫吟吃完之后,他问道:“哪一碗汤好喝一些,哪一碗肉酱好吃一些?”

箫吟恭敬的伸出手,向两个碗指了一下:“回禀主人,这两份是姜娘子做的,味道会更加浓郁些,火候会更加好一些。”

“另外两个是水汶做的,味道相对差一些,但可以上桌。”

金冷心额首挥了一下手。

箫吟后退两步站回了原位。

金冷心看向水汶。

水汶向前一步道:“二爷,箫护卫说的没错,这两个的确是我做的,另外两个是姜娘子做的。”

金冷心点了一下头:“那你在这里再留两天,好好跟姜娘子学,务必要把味道学的相差无几。”

水汶应道:“是。”

他也想在这里多待几天,姜娘子炒的家常菜,他在厨房已经尝过了,味道都不错,回头再精进一些,变成酒楼里的菜不成问题。

水汶留下来了。

待了几天,不但学会了七彩杆菌炖鸡,肉酱,还联合姜钱儿研究出新的菜式,因为是两个人研究,金冷心给钱买断两个人对半了分。

继而导致,水汶让风筝从府城带来了两匹布,送给姜钱儿,向她邀约往后得了空一定要去京城找他,他请客。

姜钱儿没跟他客气收下了布,向他允诺,往后有机会,一定会去京城找他玩,还向他说,以后要研究出什么好菜式,欢迎他来学。

水汶离开之后。

转眼又过去几天,到了杨明兰和杨大牛成婚的日子,欢婆子家贴着大红喜字,弄得喜气洋洋。

因为唯一的孙子结婚,加上翠山岭本来就五十户人家,欢婆子就办了一下,请了村子上的人来吃饭。

大家也都知道不容易,每家也就来一个人或者带个小孩,没有拖家带口的满打满算坐了八桌人。

红婶子掌勺,姜钱儿他们跟着后面忙活,做了五个菜一个汤,每一桌都有一大碗肉,色泽红润的红烧大肉。

村民们被欢婆子的大手笔惊了,都觉得杨明兰是幸运的,她不生,虽然大牛憨,傻,但真真切切欢婆子是疼他,跟着也看中杨明兰。

忙碌了一天,杨大牛和杨明兰洞房花烛,姜钱儿洗漱好,爬到炕上,身体缩进周行山怀里,吻了吻他的下颚,张口道:“相公,杨大牛今天好喜庆,杨明兰今天好漂亮啊。”

周行山眼神一深,拉过被子,裹住了她,手压在她的肩头:“嗯,很喜庆,很漂亮。”

姜钱儿吻过他下颚之后,趴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道:“相公,往后等我们赚到很多很多文钱之后,我能重新嫁给你一次吗?穿上你给我挑选的嫁衣,你给我挑的首饰。”

周行山雌雄莫辨好看的脸,刹那间在姜钱儿看不到的地方沉了下来,压在她肩头的手,松开了她的肩头,圈握成拳,青筋爆粗,张口声音哑沉:“睡吧,明天还早起呢。”

姜钱儿也没在意,蹭了蹭他的胸口,趴在他的怀里,搂着他的腰,闭上眼儿:“相公晚安。”

周行山松开圈握成拳的手,转头吹掉了油灯,慢慢的抱着她,躺了下来,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眼神比黑暗还黑,比夜还凉。

她想重新嫁给他,不是以原来姜钱儿的身份,而是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嫁给他,她是一个附身的邪魅,对他动了情,动了爱。

他是一个残废,腿脚站不起来,又立不起来,除了抱抱亲亲,其他的,他一律给不了她,可他又不愿意放手,不愿意把她推给别人…

翌日。

姜钱儿如平常一样起床,发现杨明兰和杨大牛已经起了,两个人在厨房里一个烧火,一个在摊饼,两人之间全是粉红色的泡泡。

周秀儿在里面,就像一个小灯笼似的瓦亮瓦亮的。

姜钱儿在门口停顿了一下,直到宜哥儿过来,才冲着杨明兰打了一个趣。

杨明兰的脸瞬间通红,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杨大牛憨憨的笑:“明兰姐姐,饼上多摊一个蛋,你吃。”

杨明兰:“我不吃,给奶吃。”

她跟杨大牛一起叫欢婆子奶奶。

她是新媳妇今天第一次下厨,饼摊的特别软乎,小米粥熬的特别软烂,适合老人吃。

再加上杨明兰感激姜钱儿和周行山,今天的第一次下厨,也做了他们的饭,就连已经吃过早饭的宜哥儿也被拽上了早餐桌。

几个人开开心心丰盛的吃了一顿早饭,待姜钱儿他们离开饭桌,去忙活着自己的事儿时,欢婆子叫住了正在收拾的杨明兰。

杨明兰擦了擦手,来到欢婆子面前,“阿奶,怎么了?”

欢婆子抓住了她的手,把自己手腕上的一个细银镯子,转套在她的手腕上。

杨明兰见状连忙道:“阿奶,万万不可……”

欢婆子制止了她把细银镯子退下的动作,“这是我婆婆传给我的,本来已经传给了大牛他娘,可惜大牛他娘是个没福气的。”

“现在你是我的孙媳妇,这个东西就给你,你带着,还有,这些是我多年攒的文钱,以及昨天乡亲们过来上的礼钱,现在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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