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我们不接受私了,恶人必须受到处置!
整个网络上激烈讨论的时候!
南河镇李家坝村,死者魏清源的父母,也是才刚刚从村长的口中得知了自己失踪10年的孩子,找到了的消息……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失踪,10年的孩子本以为是可能离家出走或者是被人拐卖了,谁会料到10年后的今天他们见到的并不是已经长大成人的魏清源而是埋藏在了梧桐礼堂的墙体里面的一具骸骨……
此时逐渐失去的记忆,再次涌上了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心头。
“清源啊,你这孩子一声不吭的就失踪了,离开了爸爸和妈妈,我们还以为是爸爸妈妈给你的压力太大了,还是说你被拐走了,谁知道你竟然是死在了10年前的梧桐礼堂里面,那么一定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我会帮你讨回公道!”
村长旁边站着的是光明区公安局的年轻民警。
因为死者10年前留下的关于家属的信息比较闭塞,光明区公安局的民警也是通过多方途径才打听到了现在魏清源的父母所在的地方,这才来到了南河镇李家坝村找到了他们两人,给他们带来了最新的消息。
此时的民警听着这位丧失孩子的母亲的痛苦,虽然心里有不仁,但是想到局长交代自己的事情,还是长叹了一口气。
开始劝慰魏清源的母亲。
“孩子他妈妈,我理解你失去了孩子的痛苦,我也理解你想要找到当初杀害孩子的凶手,但是身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只能告诉你,这件案子跨度实在是太大,足足10年的时间,我们公安机关从查到孩子的尸体,到现在已经连续两三个晚上没有休息了,但是目前查出来的信息都很有限……
我们的刑侦专家和专门的顾问也对这起案子持比较悲观的态度,我说这些并不是说要打击你们什么自信心,也就是说你们在见到孩子的事故以及指导案件详情之后,心里最起码要有一个准备……”
魏清源的母亲听到来送立案侦查通知书的民警这样说眼睛有些通红。
“可是我听村长说,你们公安局不是已经抓了5个犯罪嫌疑人了吗?在十年前肯定是那5个家伙就是作案者!
我要告死他们,我要让他们为自己当年所犯下的恶行付出代价,不能让他们这样的恶魔继续活在人间!”
年轻民警看着眼睛通红嘶吼的死者母亲也是无奈咽了口口水。
“家属虽然由我来说这件事情可能显得不是那么的人道,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的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法律讲究的是从轻兼从旧原则。
当初犯下这起罪行的那5名学生,现在已经长大成人,拥有完全的刑事和民事能力。
但是在10年前的他们的年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因为在10年前的法律上并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条款可以来进行恶意补足年龄原则,所以说后来如何你都是没有办法替孩子申冤的……
从我们的角度呢,可以给你一个建议,那就是在案件细节逐渐明晰的情况下,等我们确定了究竟是谁对你儿子进行了霸凌和实施杀害之后我们可以与那些学生的家长进行私下协商,毕竟现在孩子死都已经死了10年了,如果可以的话,咱们尽量私下解决用,让他们给你进行民事赔偿。
如果你要走法律途径告他们的话,首先你要请律师,这就要花费很大一部分的金钱,而且案件审理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还有很大可能性直接导致对方不愿意进行民事赔偿……
虽然说我提出这样的建议不怎么好,但是我认为这的确是最合理且有效的途径了……”
这虽然是局长交代过,让他这样对受害者家属说,但是实际上这也是这名年轻警察认为的的确确是最有效的途径呢,毕竟按照法律条款来看,他们那5个人就算真的是十年前的作案者,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受不到法律的制裁的……
现在人死都已经死了,唯一能够弥补这对父亲和母亲的,只能够是说用尽可能多的金钱利益来弥补他们这么多年的损失……
当然这名年轻警察不知道的是他们局长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真正说为了替死者家属考虑,而是为了替自己的利益来考虑!
这边的死者父亲听着这名年轻警察的这么说了,整个人只觉得自己的三观都快要崩塌了,凭什么他的儿子是被杀的,而那5名加害者却能够一丁点责任都不用承担?
凭什么?!
难道就因为犯案时间跨度大,就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了?
这世界上没有这么扯的道理吧?
他绝对不会任由自己的儿子被杀了,犯罪分子还可以继续逍遥法外?
“我不服,我不接受私了,给我再多的钱我都不要,我只要那些犯罪分子得到法律制裁,我必须要把他们5个人告到牢里面去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