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心中再无江湖

一口绿蚁酒下肚,我感觉,自己好像吞了一口火焰一般,胃里暖暖的。

脑子里也晕晕乎乎的。

这种感觉,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就是喝醉吗?

怪不得那些江湖豪客,都喜欢喝酒,原来喝酒的感觉,是如此之好。

结果,正在我喝了两杯绿蚁酒之后,碰巧见到一个女子在邻桌笑。

女子脸上的那两个酒窝,比我手中的绿蚁酒,还要更加醉人。

甚至,我感觉,就算这个酒馆里面最上等的女儿红,也不及这个女子脸上的酒窝醉人。

看到这个浅笑嫣然的女子这一刻,我的心中,再无江湖。

然后,我一口将整壶绿蚁酒,全部饮下。

我不准备去闯荡江湖了。

因为,这个女子脸上的酒窝,要比我所憧憬的江湖,更加动人。

为了讨得这个女子的欢心,我将刚刚买的这柄剑,给退了回去。

然后,我用这十五两银子,去平安城的胭脂水粉店里,买了一盒胭脂。

十五两银子的胭脂!

虽然,在胭脂水粉店里,这盒胭脂,算不上什么上等,但是,这已经是我所能拿出来的极限了。

我想,那个不施粉黛的俏丽女子,在脸上涂上这个胭脂以后,那两个酒窝,一定会更加的醉人。

手里紧紧的攥着这盒胭脂,我快步跑回了酒馆。

可是,等我返回到酒馆的时候,却是发现酒馆一片狼藉。

好似在这个酒馆里发生了什么剧烈冲突一般,桌椅板凳洒落一地。

酒馆里的这些江湖豪客,在这一刻,都是心有余悸的表情。

而那个脸上带着酒窝的女子,却是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以为那个女子离开了,心中很是失魂落魄。

因为,我怕我这一生,再也见不到那个女子了。

可是,通过这些江湖豪客的谈论,我这才知道,是陈家的某个子弟,在路过这个酒馆的时候,无意之间,看到了那个脸上带着酒窝的女子。

然后,陈家子弟就派出了手下,将这个女子,给直接抢走了。

并且,那个陈家子弟还还扬言,要将这个女子送给陈家家主,纳为一房小妾。

酒馆里面,之所以会是一片狼藉的景象,是因为,那个女子不甘被陈家家主纳为小妾,女子想要逃离,和陈家手下交手所致。

不过,让人感到万分惋惜的是,这个女子的武道实力低微,反抗不了陈家那几位凶狠的手下。

在交手了不过两个回合之后,这个女子,就被陈家的一个手下擒住。

然后,陈家的那位嫡系子弟,就抱着女子,扬长而去。

当我从这些江湖客的口中,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我感觉自己的脑子,一下子就猛然炸开了。

因为,我知道这个陈家。

陈家,是平安城里,实力最强大的家族之一,掌握着整个平安城的漕运和青楼画舫。

甚至,还有人还将这个陈家,戏称为陈半城。

这个称号的意思,就是陈家掌握了一半的平安城。

这句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夸张,但是,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就算我这个酒馆里卑微的店小二,也听过陈家的威名。

由此便可知晓,陈家的实力,是多么的恐怖。

而陈家在这些年间,之所以能发展的这般强大,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因为陈家家主的武道实力。

三品之境后期!

俗称千人敌!

就算是放眼整个平安城,陈家家主三品之境后期的实力,都是凤毛麟角般的罕见存在。

就算是平安城的城主,在见到陈家家主的时候,也需要以礼相待,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而这个陈家家主,闻名全城的地方,除了他那强大无匹的实力之外,就是他非常喜欢纳小妾。

据我所知,在这些年间,陈家的这个家主,已经纳了三十七房小妾了。

在这三十七房小妾中,有些小妾,是心甘情愿的,她们想要攀附上陈家的家主,享受荣华富贵。

可是,还有一部分小妾,却并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被陈家强抢过来的。

关于这一点,平安城里的很多家族都知道。

但是,却没有人敢管这个事情,更不会有人替那些女子出头了。

因为,没有人敢得罪陈家,更没有人敢得罪陈家家主。

即便是平安城的城主,对于陈家多次强抢民女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去管这件事情。

而现在,那个让自己沉醉的女子,就被陈家给强抢了过去,要成为陈家家主的第三十八房小妾。

放在以往,如果我听到陈家子弟强抢民女,我根本不敢管。

因为,我只是一个寻常的普通人,别说是踏足武道九品了,就连最基础的武徒都不是。

甚至,因为我穷困潦倒、饥寒交迫的缘故,导致我的身体素质,比寻常普通人都远远不如。

以我的实力,如果敢管这种事情,陈家随随便便派出一个家奴,都能将我给直接斩杀。

但是,在得知那个女子被陈家抢走之后,我红了眼。

所谓的理智,在这一刻,全部都已经消失了。

我发了疯一样的跑到了陈家门口,想要冲进陈家之内,将那个被陈家强抢的酒窝女子,给救出来。

然后,陈家的一个护卫,直接将我击倒在地,打断了我的一条腿,将我扔到了一座破旧的山神庙。

他们想要活活的饿死我。

而我的心,早就已经死了。

我无法反抗陈家,我也救不了我心仪的女子。

我恨无能的自己。

我更恨这个该死的世道。

这个世道,弱肉强食,有实力者,就可以为所欲为。

而没有实力的人,就犹如案板上的一块鱼肉,只能任其宰割。

在这个世道上,很多人只是没有尊严的活着,就已经拼尽了他们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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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倾家荡产买了把剑,准备喝完酒,就浪迹江湖。

碰巧你在邻桌笑。

从此,心中再无江湖。

可造化弄人,当我卖了剑,买了胭脂,想要送给你的时候。

你却被人掳走。

而我疯了一般想要救你,却被人打断了腿,像扔一条死狗一般,被人扔到了一个破烂山神庙。

等待着我的结局,就是无比凄凉的死去。

而无力反抗的你,只能成为那个人的第三十八房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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