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二章 再遇宫四与半篇日志

“什么人!给我出来!”

耳边响起雄浑有力的呼喝,林晨只紧张的冷汗直流,若不是嘴上捂着一只纤手,他说不得会忍不住发出声来。

砰砰狂跳的心,也被胸口处的轻抚慢慢压住。

明明是个七尺男儿却被个女子捂着嘴搂在怀里,被她轻抚安慰,即便这个女子是个敢孤身潜入清欢谷的猛人,林晨也有些难以接受。

两人就这个姿势在书柜后坐着,躲了七个一炷香的时间。

是的,那个发现他行迹的人足足返回了七次。

随后又是半个时辰,嘴上的手才松了开来。

“他发现了你不会轻易罢休的,想来此刻到府中大肆搜寻去了,我不能在此久留,否则被人发现我不在房中就不妙了。”

“你为何不告而别!又为何不来寻我!”

林晨心中一恼,猛地抓住她收回的手,起身与她面对面压低声音质问道。

宫四左右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见他这模样不知为何噗嗤一声笑出了出来。

“你笑些什么!?”林晨皱眉道。

“我笑这世上真有你这般人,几日也好,几月也好,几年也好,再见到你时,你仍是最初的模样。”

“你!你接下来有何计划。”

林晨知道现在不是争执的时候,也就没管她话里到底何意,径直奔向了主题。

“你真的想知道?”宫四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滴轻声问道。

“当然,否则我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宫四深深地看了黑暗中坚定的林晨一眼,眼中最后一抹复杂的神色也消失殆尽,自怀里摸出一封信封递给他。

“这东西你且回去细看,明日还是这个时辰,到西城门来,我会告诉你一切。”

林晨不知她到底何意,还是下意识的去拿信封,然而信封却纹丝不动,随即疑惑的抬眼看她。

“什么意思?”

“不后悔?”

两人一人拉着半边信封,黑暗中,两双眸子对在了一起。

“虽死,无悔。”

林晨这话很违心,如果死了他会很后悔,一定会很后悔!他有好多想要珍惜的人,有很多没做的事,他舍不得死。

可他到底还是凭着一腔热血一股莽劲来到了这里,他不想放弃,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机会。

他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莽夫,所以死之前,他不后悔。

“明日见。”

她松开信封的手指发出了轻嚓声,再开口时,林晨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初见时那个无爱无恨的‘莲耶’。

来不及应声好,眼前已经不见了芳踪。

林晨握着信封,望着眼前的黑暗,心中却涌起阵阵莫名的惆怅。

……

不敢久留,林晨收好东西运足内劲疾速往永夜府外跑去。

如今他的混元一气功已然练成,加持到双脚间,轻功自然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且身体也并未感觉到什么异样,不知是他身体好还是体内混沌内劲太弱。

与预想不同的是外面完全没有混乱的感觉,甚至那些侍女仆人都还在正常的打扫添灯,这也让林晨确认了一件事,那就是清欢谷的核心成员实际上很少。

想想也是,像他们这样见不得人的勾当,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安全,不过即使如此,清欢谷也足够碾压绝大部分势力了。

前提是真如李心所说,数个超一流武者巡逻,其上还有几个高层再加上清欢谷。

超一流也就是还未悟道入极境,实力却碾压绝大部分一流的武者,这样看来林晨其实应该算是超二流。

正想着如何摆脱府外那些巡逻的人,才刚一出来便见到街角处的黑暗中冒出了个人来。

“林兄!这边!”

他压低着声音,林晨第一时间没有听清,先是心里一凜,待看清来人这才放下心来走了过去。

“你怎的还没走?”

林晨左右张望,见到没人便焦急开口问道。

“嘿嘿,我这不是放心不下你吗,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回去再详谈。”李心轻笑一声,随即拉着林晨就往一旁的小道钻去。

李心说是只在清欢谷生活了几年,但看他窜街走巷轻车熟路的躲避巡逻黑影的模样,简直像是在这生活了几十年,看的林晨啧啧称奇。

不多时两人从一个巷口钻出来,迅捷而随意的掀开帘布走进了一家赌坊。

两人刚走进去不过片刻,一道黑影也从巷口飞了出来,四下扫视一番后才飞身离去。

“这家赌坊背后是清欢谷某个高层,不会有人太为难这里的。”

两人靠在墙边也终于能喘口气了,四周满是捧着银钱大喜大悲之人,全然没有注意这两人是何时走进来的。

“我还以为这清欢谷是什么龙潭虎穴,如今看来也不过尔尔。”

“林兄这性格有时候还挺,嗯……”李心难得的表示了无语,随后指了指外面不时掠过的黑影,“若真只有几个人,清欢谷连最基本的维护秩序都做不到,所以他们还会雇佣些亡命之徒为己所用。”

“原来如此。”林晨恍然。

这些人的武功未必多高,但胜在好控制,用钱就行了,而清欢谷显然是不缺钱的。

两人小待了一会,心平气和后便无事发生一般大摇大摆的走出赌坊回了小院。

路上那些穿行的黑影其实也并不知道自己在找些什么,那个发现林晨的超一流高手也没见到他的体貌,仅仅是听到些声响,或许连那高手本人也不知该怎么找吧。

回到房中,林晨坐在桌子前掏出了宫四交给他的信封,想起她那是反常的样子,手放在信封口上犹豫了片刻,但也只有片刻。

‘余闲来无事身至烟州……’

信封中的纸张早已泛黄,边缘呈齿状,好像是整张从哪里撕下来的,而从内容来看,这不像是信,更像是谁写的日志。

根据里面所说,这个人到了烟州后发现两伙很有意思的势力,一伙狡诈贪婪之辈囤货自居暴敛钱财,坑蒙拐骗烧杀抢掠,为了钱无所不用其极,这伙人以强盗小偷的行径自称商人,弄得烟州各地经济崩溃,民不聊生。

另一伙人则是一批不知如何聚在一起的淫贼,他们的目的手段则要简单许多,但所行也都是天怒人怨的事,事后为躲避追捕还会将罪责都推到某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

“怪不得……怪不得他们能在烟州横行数十年,连千城也抓不到他们的把柄,原来财恶与淫恶指的都不是一个人!”

也许会有个领头之人,但这种首领也是除之不尽的,只要组织还在就永远会有新的首领。

将愤怒暂压心底,林晨接着看了下去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瞳孔却猛地一缩。

‘余无心插手,只觉得兴致盎然,遂将那嗜杀的徒儿留在烟州,想来他定会将这场戏演绎的更加有趣。’

嗜杀的徒儿……莫不是那凶恶?

这场戏……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物?徒弟被无数黑道人士崇敬,甚至于整个烟州在他眼里只是一场戏。

‘少侠可相信这世上有活了三百年的人?’

脑海中忽然想起李仲临死前对自己说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

林晨倏地提起纸张,仔细瞧看。

“这张纸,到底保存了多久……”

他轻声念叨。

“从这纸张的材质,墨迹,以及泛黄的程度来看,应当是存在了六十年以上。”

李心提起纸张,仔细推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