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8章 极旱世界34

王美美闹腾了一阵子,发现房子要不到了,便真的跑走了,走之前甩了一句:“是你不把房子给我,以后也别怪我不养你的老。”

显然,她是拿这个做借口,好将来不养王新国的老,跟安然遇到的不孝子女那个任务世界,顾夏顾秋倒是差不多的,都是这样,没达到自己的目的,就用不养老威胁父母。

不过,要真的没威胁到,那她以后就肯定会以这个为借口,不会养王新国。

王新国哪不知道这个道理,但,对这个不孝女,他除了生气,也没别的办法。

至于从张圆圆那儿听说了安然发达的情况,王新国除了感觉被打脸外,并未有后悔的情绪,毕竟当时怎么知道安然之后要发达呢,谁能保证当时的李安然,没惦记过他的房子呢?毕竟当时的李安然,除了她买的那个老破小,可没其他财产,他财产可比她多些,防备一些很正常。

况且,刘美华虽然不好,但,她现在好歹又给他生了个儿子,虽然表面上他无所谓有没有儿子,但如果有,自然是最好的。

所以对跟安然离婚,娶刘美华,他不后悔,顶多是听说安然发达了,感觉有人在背地里嘲笑他没眼光,感觉有些打脸,有点难堪罢了。

当然了,就是真的后悔了,他也不会承认的,毕竟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这样头铁,当他做错了什么事时,他永远不会承认,因为他不想自己打自己的脸。

不说王家闹腾的情况,只说外边的世界。

据统计,这次发生的极度干旱事件,让世界损失了五分之三的人,一些人死于饥饿,一些人死于战争,还有一些死于营养不良。

有些国家完全灭亡了,毕竟就一些逃到发达国家的有钱人,寥寥几人也组建不起来新的国家了。

于是这场天灾之后,世界上又掀起了瓜分无主地盘的热潮,不过,这就不是安然这些平头百姓会关注的事了,那是高层会关注的事。

不过依C国的军事力量,以及这次天灾中,死亡比率最小,活下来的人最多的情况看,C国在瓜分新世界这场争夺中,不会吃亏的。

安然猜的不错,虽然还在争夺中,但不到一年,C国就确定得到了好几块地盘,一些大国承认C国对这些地盘的主权,作为交换,C国也承认一些大国对其他C国染不上手的地盘的主权。

这是很快就确定下来的,其他的还在扯皮中,网上不乏键盘侠指点江山,称该抢哪些地盘,然后痛斥国家无能,没抢到。

确定下来的地盘需要移民去建设,开了许多好的福利,要搁末日前,可能愿意去的人很少,毕竟大多数人的生活条件都不错,谁想跑到个没人的地方重新开始啊,给很多钱也不愿意。

但现在,不少人被末日折磨成了穷光蛋,正是需要赚钱的时候,所以响应的人还真不少,很快新地盘上末日前较繁华的城市,就有新移民打扫打扫房子住了进去,为建设新领土贡献力量和人气——作为移民的福利之一,房子随便挑,住满五年就属于你(这是怕移民赚了点钱就跑了,所以才有这样的措施)。

一些人住了五年,觉得这地方不错,就留了下来;一些人会离开,但不管怎么说,新地盘由于有了这些人,还是热闹了起来。

王新国也是新领土移民之一。

没办法,他这会儿有五十多岁了,而小儿子还刚上初中,老婆又不工作需要他养,王父王母也需要他赡养——虽然他还有个弟弟,可以分担赡养责任,但顶多是分担,而不是他什么都不用做。

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老婆,偏偏有这么大年纪了,想在十八线城市Q市找到一个月入过万的工作根本不可能,所以当他看到新领土建设招工,一个月能赚一万时,便动了心,过了去。

当然了,也不光是他自己动了心,也是刘美华催他的结果。

因为末日世界太长,渐渐的刘美华年纪大了,想再找金主也不可能了,所以便跟王新国一起过日子了。

但她是吃不得苦的,末日的时候没办法,末日后,别的人都能赚大钱,王新国年纪大了,在Q市做着一个月两千块工资的事,她自然受不了,所以便经常发牢骚,骂王新国无能,王新国也是没办法,要养一家老小,也只能去移民建设了,好歹那边还要五十多岁的人做事。

况且过去呆五年,还能落一套房子,也是不错的。

虽然新领土是荒芜的,但他去的这个城市,好歹是以前那个国家的首都,那个国家再落后,首都也还是能看的。

所有的房子都被编了号,先去的人可以挑地段最好的,王新国去的不算晚,挑到了一个好房子,将自己和王父王母的户口迁了过来——户口不迁过来不给房子,然后能挑多大面积的房子,也跟人口数有关——刘美华和小儿子的户口,还留在老家——他不放心这边新建的中学的教学质量,所以没将小儿子的户口迁来。

五年后,房子归了王新国,于是王父王母便将户口迁了回来——他们年龄大了,想从万里之外回到老家,落叶归根。

但王新国没将户口迁回来,他还需要在那儿赚钱,儿子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后来,王新国的户口一直没迁回来,倒是将刘美华的户口迁了过去。

原来,等儿子毕业,不久儿子娶妻生子,无论是他,还是儿子,都没能攒下大笔的钱,在大城市买新房,于是Q市那个老旧的房子,便只能过户给儿子做新房。

而儿子成了家,刘美华跟儿媳处不好——她那性格跟人处不好也很正常——便被儿子夫妻赶了出来,王新国没办法,只得将她的户口接到了跟自己一起。

其实他在新领土那儿得的房子更好,但是,到底是万里迢迢,他儿子没兴趣去那边,宁愿要Q市这儿的破房子,也不想去那新的地方,毕竟Q市虽不算大城市,但比起新领土那边还是要繁华许多,所以便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