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洪胜就开车到了林汐家的楼下,打过电话,在车里等待……
不一会儿,只见楼道里走出一双细长且白皙的美腿,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眼前,她今天打扮的十分夺目:一身彩虹条纹的吊带连衣裙,把她一身雪白肌肤衬托得更加雪白,加上曼妙的身姿令洪胜眼睛钉在她身上了。
“第一次见你穿的这么亮眼。”
“那你的意思就是我不长得不好看啰?”
“没有,绝对没有!你之前怎么不这样穿呢?”
“酒吧那边的人那么复杂,我害怕啊!”林汐低头浅笑。
“以后有我在,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洪胜一脸宠溺,主动给女士开车门,然后帮她关门,自己才上车。
到了之后,林汐才知道原来洪胜不是和他老爸住在一起,他一个人住的是公寓,全部都是简约风,从大门到客厅,细节之处都可以体现很简约,所以给人一种房子空间很大的感觉。
“进来吧,随便坐。”洪胜笑着请林汐进屋。
而林汐呢,就笑着四处张望,看装修啦、看家具啦,“怎么样?”洪胜递给已经倒好的水杯给林汐。
“嗯,不错啊,简约风,我喜欢。”接过水杯,林汐坐在沙发上。
听到林汐说喜欢,洪胜的嘴角都合不拢了,“离午饭时间还早,我先陪你坐一会儿,等时间到了,我就去做饭。”
“你真的会做饭?”林汐再次问道。
“你不相信我?等下吃饭的时候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还是假了!”洪胜笑了。
“我以为……你只会打打杀杀,我真的不相信一个黑帮老大居然会下厨房。”林汐俏皮道。
“等下你就好好尝尝我的手艺,看看比二叔如何?”洪胜抬手看一下手表,一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开始脱去外套,解开衬衫衣袖扣子,转身径直走到厨房去洗菜做饭了。
“今天的午饭主菜是芝士焗龙虾、清蒸石斑、番茄牛腩,素菜有土豆沙拉,水果呢我预备是车厘子和草莓,不知道客人有什么意见吗?”
“全都是我爱吃的,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番茄牛腩?”
“不告诉你……”
两人一问一答,林汐看着洪胜一身白衬衫,在厨房忙活的身影,内心有股莫名的感动,好多年了,自从祖母去世后,自己一直过着如同“浮萍”的日子,就算如今在香港自己实现了财富自由、还收获了几个知心朋友,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直到今天看到洪胜在厨房为自己烹饪美食的时,才知道,自己一直最最最想要的就是“家的温暖”!
但非常可惜,因为没有人给过她这种感觉!
虽然第一次见面时,对洪胜的印象不太好,认为他和雷少宏一样都不是好人,但经过相处发现,原来不是所有的混混都是坏蛋!
至少洪胜不是,虽然自己替文哥还债,他也不过是要求自己去帮忙工作而已,而且对自己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从来没有强迫,就凭这一点他已经胜过雷少宏和许皓了。
自己想想,其实洪胜人也不错,对自己也很温柔体贴,最关键的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从不给自己压力,不像许皓,总要自己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