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隐人一号

一边,平步青云听到瘦狗的消息,眼底一沉,便挂断了语音。

既没有问责,也没有问原因和经过。

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因为什么,都无法原谅。

不过,这些倒并不能影响到他的情绪。

因为,此时,就在他的前方不远处,天下公会可笑的五千人,已经“浩浩荡荡”地冲过来……送死了。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只要打散了这个所谓的天下公会,江上清风和他的这几个兄弟,就只能是跳梁小丑,上不得台面。

即便是此时,平步青云依旧认为,个人的实力,在公会面前,不值一提。

这一次的龙盛财团注资,更加让他明白了许多事情。

未来的游戏战争,那都是资源的战争,而资源的战争,就是公会的战争。

一个人,是不可能占据什么资源的。

再强,他能一个人占领一座要塞么?

再强,他能一个人扫清一个大型秘境么?

同样,一个人再强,他在几十万人的公会大战中,能有什么用呢?

所以,在平步青云看来,无论是唐宋元明清,还是江上清风,都一样,都还是小孩子在玩游戏。

而他不同,他在干事业。

就像眼前,就是他事业上的第一步——打碎所谓的天下公会。

他也真没想到,这个天下公会,居然真的敢来?!

说实话,天下公会里,当然有他安排的人,这一次带头鼓动的人里,就有他的人。

而且他相信,也有其他公会的人,显然,就算其他公会没有出手,也都希望,他平步青云能把这个不安分的天下公会,给直接一脚踏碎了。

江上清风这个名字,带给各大公会的压力,是在太大了。

恐怕,除了战魂,没人不对此人感到压力。

可他还真没想到,鼓动的会这么顺利,整个天下公会,包括那几个副会长什么的人,居然也来了。

什么隐人?烟雨江南?黑白?花辞树?

名字倒是都起的挺像那么回事的,可却当真都是一帮小孩子啊!

天下公会刚刚建立,他暗插进去的人就把几个人的id汇报给了它。

随后,平步青云就把这几个人的底细查了个底朝天。

而查完之后,平步青云就笑了,这几个人,之前就是日光之城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玩家,扔进人海里,都听不见响的那种。

估计,就是江上清风现实中的几个朋友,靠着江上清风一朝得势,成了个公会副会长。

平步青云心底不屑,这样的人,也配和他交手?

可是,平步青云忘记了,他自己,也是靠着唐宋元明清,才有今天的。

而就在此时,平步青云又接到了一个消息,平步青云一看,是公会里的两名盗贼,三行情书和黄昏。

嗯?平步青云有些疑惑,他们不是去参加那个传承任务了么?

那个传承,平步青云还专门了解过,在他判断,是个极为强大的传承。

在他们出发之前,特意嘱咐过,要认真对待,争取拿到最终的传承。

可这才多大一会儿,就结束了?

平步青云打开消息一看,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他们都失败了!

“会长,我们都是失败了!任务里,我们遇到了天下公会的一个顶级盗贼,对方偷袭,把我们都杀了。”

相比于围杀至高顽童等人失败,这个消息要更加让他生气。

人,这次没杀成,以后还有机会,平步青云从不认为,这些人能真正成为自己的对手。

他真正的对手,是战魂部落,是狂魂。

但是这样的传承任务,没了就是没了。

现在的唐宋王朝,整个公会上下,也没有几个传承。

而且,被天下公会的一个顶级盗贼杀掉的?

他怎么不知道,天下公会还有这种级别的盗贼?

平步青云知道,虽然三行情书说的,是偷袭。可他明白,三行情书能这么说,对方的实力显然要凌驾于他们之上一个档次。

那得上什么级别的盗贼?

春野蓝?

不可能,以他的认知,春野蓝的实力,和三行情书、黄昏也就在伯仲之间,差不了多少。

而且,在消息里,春野蓝刚刚还在树精丛林,被瘦狗和弑杀者围杀。

平步青云皱着眉头回了一个消息:“那个盗贼叫什么?”

不一会儿,消息回了过来,“隐人一号。”

隐人一号?平步青云一惊

随后仔细想想,甚至有些头皮发麻。

天下公会的副会长,那个自己完全没有放在眼里的盗贼,不就叫隐人么?

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超级盗贼,名叫隐人一号?

最关键的是,有隐人一号,那还有没有隐人二号,隐人三号?

难道,这个隐人,并不向自己相信的那么简单?玩个游戏还能有一个神秘的组织为他保驾护航?

平步青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可如果真是这样,就有些麻烦了。

一个江上清风,他敢不放在眼里,再加上至高顽童那些人,他也不在乎。

可是如果再出现两个、三个江上清风这种级别的人物,那就有些恐怖了。

而此时,李阡陌已经带着人马踏进了唐宋王朝的射程范围之内。

平步青云也就懒得再想那么多,一声令下:“杀!”

管他那么多,先把这个所谓的天下公会打残了再说!

而随着平步青云的一声令下,藏在丛林之中的上万玩家,一齐涌了出来。

无数的魔法,铺天盖地地就冲着天下公会的人群里砸了过去。

和弑杀者围杀区区几人不同,这种成规模的大战,法师才是主力。

而李阡陌似乎早有准备,唐宋王朝的人刚一出现,就开始向后撤去。

而这个时候唐宋王朝的人才发现,之前天下公会的先头部队,居然都是移速够快的剑士组成的。

这些剑士,同样穿的是金属铠甲,且其中又夹杂着部分盾战士,甚至还有些剑士,装模作样的扛着大盾,伪装成盾战士。

《英雄·起源》里,即便是自己无法使用的装备,扛起来也是可以的。

乍一看,谁也看不出来,天下公会的前排,百分之八十都是剑士。

而且,因为江风的存在,也因为其他公会对剑士兵不待见,天下公会的剑士,尤其得多!

唐宋王朝这边,技能刚一出手,那边,天下公会数千人的前头部队,便迅速撤了个干净。

ps:说几句,这两天,老酒状态好多了,其实,今天就应该可以四更的,但是老酒没有。下午的时候,老酒一个人汽车共享单车,跑到郊外湖边,蹲了两个小时。明天开始,回复四更,并且,如果有余力的话,会尽可能补上最近的欠章。感谢大家近来的体谅。

还有,前两天,老酒收到九月份的稿费了,实在惨不忍睹,前几天状态差,也和这个有点关系,甚至一度想要太监,换其他题材来写,可是,仔细想想,如果这一次不把网游题材写完的话,我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所以,穷就穷吧,反正本来也穷,再穷几年好了,反正,我是和写文死磕了。

所以,大家还喜欢这本书的,放心跟,不太监,不烂尾。

最后,给自己加个油!

嗯,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