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商税

魏征,凌烟阁第四位。

排名比房玄龄还要高出一位,可见其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

但还是那句话,人各有所长,魏征所擅长的事并非在民生国事上。

是以,他是真没想到李承乾会通关到他这里。

不过毕竟是身居高位的宰辅之臣,虽然不太擅长,可至少有样学样还是没问题的。

第一位出战的大司空长孙无忌怎么说的?

他是点出了卖酒影响力过大这个根本性问题,要彻底杜绝卖酒一事,被太子殿下以成立专项部门给挡了回来。

第二位出战的首相房玄龄呢?

他是站在了整件事的利弊之处考虑,喝果酒白酒的利显然不如让众多酿酒人家断了生路的弊大,还是想完全杜绝卖酒一事,又同样被殿下的一手人财两抓所化解。

第三位宰辅温彦博又是怎么说的?

他根据现有的‘斗酒’作为突破口,认为售价过高,会对百姓造成不小的负担,殿下则是用不同的定价来解决了这个问题,甚至最低价的酒液还比市面上均价低了三倍。

如此这般,果酒与白酒将势不可挡。

略微沉吟片刻,魏征有了计量,开口说道:“殿下,这乾庄的酒质量太高,价格又完全无人能比,势必会占据天下十成十的市场,个人掌控这么多财富并不是一件好事啊。”

乾庄的酒难以挑出毛病,魏征索性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提出问题。

这是他所擅长的地方。

而这个问题的出现,让李承乾有了片刻的迟疑。

前三者提出的问题是卖酒之前的问题,也属于解决后便再也没有的问题。

但魏征这个却不一样,他提出的是卖酒之后所必然会出现的问题。

要么不卖酒,要卖酒则个人财富一定难以计数。

角度确实比较刁钻,但解决的办法还是有不少,只是让李承乾有些迟疑的,是要不要顺势提出那个足以影响数千年的关键点。

最终,他决定......

“魏相说得不错,孤也同样这么认为。”

李承乾依照惯例先行赞同,随后扭了扭脖子,整个人气势逐渐提升,缓缓开口道:

“卖酒确实会创造一大笔财富,所以孤将笔财富划分为三类。”

“其一,朝廷五品以上的官员,可根据不同职位认购一定金额的份子,并且初期只能拥有部分分红权。”

“其二,阿耶也可入股,上限则是所有官员份子的总和,每年分红刚好可以充入内库用于修缮宫墙。”

“其三,百官与阿耶的份子加起来,算作四点九成,剩下的五点一成暂时归于孤,用于卖酒的各项材料成本与人力成本。”

说到这,李承乾顿了顿,又加了一句。

“其四,缴纳商税。”

这番话,直接让魏征懵了脑袋。

他感觉自己就提了句财富稍微多了点,怎地殿下竟然直接把获得的财富分成了四份。

除了殿下自己,百官有、内库有,甚至连国库也有。

这么狠......应当不剩几个钱了吧?

魏征舔了舔唇,默默退回了队伍。

至此,四大宰辅皆无话可说。

不过话说回来,李承乾最后的那一点,同样引起了几人的注意。

商税......

这两个字让众人有些陌生。

武德、贞观时期是承袭北朝的财政制度,原本是反对收取征收商税的,真正开始收取商税的还是在唐玄宗统治的时期。

但近几年李世民大力扶持商业的发展,唐朝与北朝时期国情已经大不相同。

这就让他们坚定的内心出现了一丝动摇,但仅仅只有一丝。

还是那句话,李世民施行的政策是藏富于民。

从他的角度看去,隋朝有钱吧。

强制让百姓分家,疯狂课各种税,朝廷是赚的盆满钵满,但百姓是民不聊生。

结果呢?

灭了啊!

有了前车之鉴,他怎么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反正这些钱就在那里放着,不多也不会少,用得着这么折腾吗?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朝廷每年三千万贯的税收已然够用,那不如就把这些钱放在百姓家里,也能稳住他们的心。

是以,有必要因为去收一些无用的钱,从而引起朝廷与民争利的坏名声吗?

完全没有必要啊。

敲了敲书案,李世民摇头道:“商税就算了,与民争利不好。”

长孙无忌亦是跟着摇头,道:“确实如此,国库现在钱粮不缺,当以安稳为主。”

房玄龄拱手叹道:“陛下所言极是,虽然现在大唐商业繁荣,收取商税是笔不小的数字,但并没有朝廷的名声来得重要。”

温彦博、魏征也是连连认同。

刚刚败下阵来的四大宰辅与李世民站在了一起,报团取暖。

面对这种情况,李承乾也不觉意外。

他提出商税时,便想到了这种结果,可以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原因很简单,就是以李世民与几位宰相的目光来看,朝廷并不缺钱,不值得仅仅是为了些钱财使得民心动摇。

但那也只是从他们的目光看去,换成李承乾则大不一样。

脑海中来自后世的见识,哪一样不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

也就是在为了未来的规划下,他才选择试探性的提出了收取商税一事。

不过既然话以出口,李承乾也不愿无功而返,只是淡笑道:“诸位的顾虑孤也明白,朝廷初期完全可以只收取卖酒的商税,不用发出公文让全国统一缴纳。”

只收取卖酒的商税?

几位重臣一愣,目露惊叹。

李世民更是大笑道:“吾儿能有这般为国出力的想法自是极好,但仅仅是收你这卖酒的商税又能值几个钱,哈哈哈。”

几个钱?

李承乾面容青涩,掰着手指细数道:“商税也应当分别收取。”

“类似普通的酒液,如50文一斗的那种,收取十一或者十二足以,若是斗酒这般较为昂贵的酒液,课之半数也并不算过。”

“如果这些酒卖出国外,朝廷完全可以设置边税,再从买家身上抽取部分税费。”

“而照着斗酒的销量推算,卖酒初期税费每年不会低于500万贯,未来......则能过千万贯。”

千万贯?

每年?

一皇四相,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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