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琼花玉树
楚念柒从没想过,她当年因为一个肉包子与那个小乞丐有了交集,后来他救她一命,她给他一个容身之所。
冬去春来,寒来暑往。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四季,把那个容身之所,变成了家。
或许他一开始性情古怪,不爱说话,还偏偏有些霸道。但两年分开又重逢,他已长成了参天模样。处处体贴细心,把她当成了小妻子疼爱。
纵使楚念柒是个石头心,这么多年的包容之下,也该裂缝了。
更何况,她不过是个有些神经大条的少女啊!
以往夏千俞送他礼物,也没在意过到底是啥日子,送了便送了。生辰礼还是年礼,也都无所谓了。
但这是夏千俞第一次如此郑重的在七夕节送礼物,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琼花玉树上的琼花,是空间里的珍珠雕琢而成。虽然是莹白色的珍珠,但阳光一照,内里闪着七彩的光芒。
碧玉妆成,琼华莹彻,金光装点,璀璨映射。
夏千俞亲手雕琢的这件礼物,可谓稀世之宝。就连林丞相看了,都不免赞一句这是大师之作。
林瑾萱此时围绕着这件礼物,满目艳羡:“啊,恐怕没有女人能拒绝得了这样的礼物吧!”
林憬昀跑过来插嘴道:“拒绝得了,拒绝得了,只要千俞大哥多送几次,念儿姐姐还有什么会放在眼里呢?”
他的小手想摸又不敢下手的样子,痴汉般的看着琼花玉树,喃喃感慨道:“啊,千俞大哥对念儿姐姐太好了,我也想当女的了。”
林瑾萱大惊,好不容易养大的弟弟,刚识人间烟火,就想自己悄悄转了性?那怎可行?林家的家训不允许,躺在地下的列祖列宗也不允许啊!
“阿昀!你可不能有这种想法啊,你是男孩儿,喜欢女孩儿可以,但是不能想着当女孩儿啊!那样没有男子气概了。”
“哦,那我喜欢男孩儿不就好了。”
楚念柒:“……”很好,这个孩子不一般!
林瑾萱直接气了个仰倒,她自以为她的劝说已经通俗易懂,不想这倒霉弟弟竟然如此画风清奇,差点儿把她噎死过去。
直接暴力政策:“不行,你敢喜欢男人,我就打死你!”
索性,林憬昀也不是真的喜欢男孩儿,他是喜欢金玉银钱。
抬头看了林瑾萱一眼,道:“哦,不喜欢就不喜欢。”
得到了弟弟的保证,此时他眼中对金银的痴迷喜爱,都有点可爱了呢!
楚念柒看着眼前的姐弟俩,虽然很想说上一句,男人喜欢男人也没什么。
但很怕林瑾萱直接崩溃过去,默默闭紧了嘴,阻止自己超前的想法脱落出口。
林瑾萱自觉解决了一件大事,神清气爽,欢快之余,嘴就松了。
“念儿啊,你看你跟夏大人青梅竹马,婚约在身,明明是未婚夫妻,为什么每次他抱着你的时候,我都有种他在抱着女儿的感觉啊!”
楚念柒:“……”
林憬昀神来一言:“大概是因为念儿姐姐腿短吧!腿短就显得个子矮,跟千俞大哥走在一起当然像父女啦!”
林瑾萱:“……”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楚念柒:“……”突然嘴巴很想松一松,把那超前想法说出来呢!
……
《孝法》施行,宁王求娶,丞相大人身上的污名不辩自散。
于是,丞相官复原职。
沈太傅一脉的人气得要死,忙忙碌碌一阵子,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损失最惨的,大概就是沈太傅本人了。
亲生女儿置于那样的境地,不仅沈家在文人之中的名声损毁,与齐展鸣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裂痕。
最重要的是,他在明面上竟然一句话都不能说。
谁让之前,他们弹劾林家女弹劾的那么猛烈呢!
现在,他们连开口都不敢。
一旦开口,就有人那沈梦的事出来回怼。
怎么,你的女儿失了名节,还好好的做着尚书夫人。
人家的女儿流落在外,回来就不能嫁人了?
不管那齐尚书是不是真的不愿意抛弃原配嫡妻,可人家宁王却是疯狂愿意娶林氏女呢!
就连喜当爹都当的开开心心的,其他人,连狗拿耗子的资格,都是多余的。
但最害怕的,还属当时是丞相一党,后来丞相“倒台”,瞬间爬墙的人。
这样的人倒是不多,但当时却是背后奚落丞相府奚落的最活跃的一群人。
丞相复官后,倒也没有对这些人做什么明面上的打击。
毕竟,墙头草,谁也不喜欢。
除了做马前卒一样的工具人,也没了任何利用价值。
这种人,就算不刻意打击他,也不会走多远的。
与其一般见识,倒是失了身份,浪费时间。
没了那些人出来跳腾阻拦,宁王和林氏的婚期直接定在了九月十八。一时间,这个消息的热度,竟然盖过了沈太傅嫡次女以及齐尚书的媳妇儿被山贼剥了衣服的热度。
皇宫,沈太妃的咸福宫内,沈贵妃坐在一边揪着帕子呜呜的哭。
“姑母,丞相府欺人太甚,他们肯定是因为他们自家的女儿失了清白,父亲他们阻拦林氏嫁宁王,如今,便使人设计陷害妹妹。他们真是太狠毒了,竟然这么心狠手辣!如今,沈家的脸都丢尽了。就是潇儿,都脸上无光。这几日,那些大臣都不再对着潇儿亲近了。”
沈太妃也是气得不行,她都这么大岁数了,没想到还有“晚节不保”的时候。在这后宫里,她的娘家权势滔天,她自来在后宫都是目中无人的状态。
即便皇上尊着郭太妃,但实际上也没怎么打压她这个先皇的妃子。
所以,她在宫里其他的太妃面前,从来都是趾高气昂的。
结果,结果,如今娘家侄女被山贼剥了衣服,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所有人都看到了,被那些肮脏污浊的贱民看到了。
沈太妃真是恨得不行,只盼着沈梦能一死了之,以死明志,挽救沈家的名声。
但不仅何氏不愿意牺牲女儿,就是沈梦自己也是惜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