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不问恩仇

“好累,我在哪儿?”白汐睁开眼,是在一个房间,亮着灯,刘琛守在他旁边。

恍了恍神,从昏迷的状态下清醒了意识。

“不是在吃早茶吗?怎么躺床上了,还有外面天怎么黑了?”

“傻丫头,吃早茶都能吃睡着。还好我在,不然被别人带回家当小媳妇都不知道。”

“我吃蛋挞吃睡着了?”

“是啊,我一路背你回来的,喊都喊不醒。”

刘琛盘着白汐的手,捏了捏她的脸,顺势亲了一口。

“也怪我,晚上非要跟你弄到那么晚,让你都没好好睡饱。”

浓浓的揶揄,逗得白汐满脸通红,恨不得把脸埋到杯子里。

拉起白汐,带到餐厅,端上一直在加热保温的饭菜,共进晚餐。

白天的一切,对于无条件相信刘琛的白汐来说,真的就是吃早茶睡着,然后被刘琛背回了家。

“哎,那你背我的时候重不重?我最近是不是长胖了?”

刘琛夹了一块排骨,盖到白汐的碗里。

“重。不过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我很喜欢。”

白汐的脸又是一红,明明是老夫老妻,却总有少女的羞涩。

夜晚,万家灯火,白日的惊险都化为碗里香甜的米饭。

日夜星辰,一列火车带着哐哧哐哧的周期性轰鸣,到了申城。

载着林志的尸体。

申城的夏,很晒,像是要把这片土地的水汽蒸干。

林茂全比之当年,苍老了很多,两鬓白发,走路也没了当年的硬朗。

林逸多了疲惫和沧桑,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越是高层,越知道形势的严峻。

大约一年多前,戴春雨局长意外身亡。那般神秘谨慎的人物,能死于“意外”,本身就有了不明的意味。

果不其然,作为戴局长心腹的林逸,逐渐被边缘化,虽还在高层,但权力已没有前几年那样只手遮天。

第二日深夜,列车到站。

申城车站的一角,士兵守卫的人墙,隔绝出一片区域。

区域中央,只有一个人,林逸。

站在那儿,如石雕,如丰碑。

凉爽的晚风吹不动制服紧缚的裤脚,也吹不凉悲痛的热泪。

四个人,抬着棺材,静静下了车。

在看到棺材的那一刹那,林逸的心,颤抖了。

但他没有扑上去哭嚎,仍旧伫立在原地。

棺材在靠近,就像每一次林志出差回来,笑着走向林逸,和他大大的拥抱。

“林局长?”

棺材来到林逸身旁,带头的副官悄声问林逸。

抚摸着棺材的木质纹理和漆面,林逸久久没有作声。

他见惯了生死,也亲手制造了大量的死亡,甚至他经常在想,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跟戴局长一样意外身亡。

没想到,最先面对的,是林志的死亡。

“走吧,阿志。我们回家。”

呢喃,像过去无数次在车站接林志回来时一样。

只是这一次,没有那句兴高采烈的回应。

“好嘞,大哥!”

有人说,人生来便会受苦,经历生老病死。

那些人说完,依旧会感叹生命的美好。

无数人向往着生,向往着未来。

这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人记挂着你,你的心里也记挂着别人。

林家,自林茂全以几张旧皮子起家,做到津门皮货生意第一。

在受到东瀛的威逼利诱之后,林逸放弃一切,以刺杀东瀛重臣川本重斋为条件,投身政界,换取庇护。

林茂全带着林志在申城继续经营,林逸在政界不断高升。

随着林志逐渐成长,林家在商界拥有越来越大的话语权。

这是林茂全一生最骄傲的事,一门两人杰,横跨政商两界,一心一意为林家。

若时间停滞在此处,林茂全便真如他父亲对他的期盼。

林家繁茂,一切俱全。

只可惜,时间从不会为谁而停下脚步,它是匆匆,是无情。

林志的葬礼很风光,政商界要员都到了。

在葬礼举办的前夜,一封来自羊城的信,来到林逸的手中。

来自刘琛。

信不长,带着歉意。记叙着那日发生事情的始末,特别是最后意外杀死林志的情形。

火盆燃烧着信纸,将一切的文字化为粉末。

生死兄弟,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

他忽然想起当年刘琛去北方,回来后跟自己说的那件事。

那一年,马三初当会长,看望宫宝森,却杀死了师父。

宫宝森在临终,只留下四个字:不问恩仇。

当时林逸不懂,徒弟敢杀师父,是大不道、大不逆,人人得而诛之。更何况马三是做了汉奸,更是武人败类。

却偏偏留下那四个字。

此刻,林逸懂了。

宫家一门,除了宫宝森,只有两个人,宫二和马三。

宫二是他女儿,马三他视若亲子。

问恩仇,就是让女儿杀亲子。

如同此刻,问恩仇,便是杀生死兄弟。

生死兄弟,胜于生死,对方的一句话,我便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林逸下不去手。

“此事复杂,只能我亲自动手。谁敢动,谁死。”

“羊城太远,我要在申城主持大局,不能去。”

这是林逸为此事做的最后定论。

战争的炮火一路绵延,由北向南。

林志死后,林茂全便如失了神,不再关注生意。整日只在乎林逸何时娶妻生子。

林逸变得冷血,不知不觉间带上了林志那股商人的气质。

离最初那股武人的赤诚纯粹,越来越远。

很快,就从边缘化的危局中走了出来,成为靠山般的人物。

但人立于时代,便永远没办法脱离时代。

金陵方面的颓势愈发明显,不少人都开始考虑后手。

1949年2月起,金陵方面陆续开始迁都羊城。林逸作为核心人物,也在前往之列。

然而此时所有人都知道,民国已经走向了生命的尾声。

5月,羊城。

“老刘!最近有啥时髦的发型,给我整一个!”

北鬼成了老刘,就像当年刘琛见到的那位老丁。

“哟,晚上有约会?对面啥姑娘啊?”

“嗐,她在银行上班。你给参谋参谋,要不要剪个成熟点的?”

“可以啊,这回可得好好把握,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剪刀翻飞,碎发如落雪,干脆利落。

稍微吹了吹,打上油,精神焕发。

“好了,再换身衣服打扮打扮,俊的很。”

“谢啦老刘,钱还是回头我爹来结。先走啦。”

小伙子对着镜子摆了两个自认很帅的姿势,十分满意,迈着潇洒的步伐,出了门。

“爹,汤好了!吃饭!”

羊角辫的小丫头一步一顿地跑向老刘,扑在他的腿上。

丫头刚1岁,走路还不够利索,整天就喜欢抱着刘琛的大腿。

“好,走咯。”

一把把丫头扛上肩头,张开她的两只小胳膊,呼呼呼的像张开翅膀飞翔的小鸟。

银铃般的咯咯笑声充满整个理发店。

就在这时候,门被推开。

刘琛转身回头:“来剪——”

话被来人的相貌挡在嘴里,说不出来。

他认出了他,是他的生死兄弟。

林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