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记得

张起灵

故事的开始,源于一场荒唐的“主角光环升级庆典”。

铁三角,是别人给我们的称呼,倒是挺符合的。我和吴邪、王胖子,也是机缘巧合下认识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同甘共苦的情谊。

我是张家最后一任“张起灵”,有着属于自己的使命,还有那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忘却记忆的失魂症。

忘记曾经的一切,我以前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大不了就是游走于各处墓地,慢慢地寻回一些记忆,不至于无所事事。

后来,我却厌恶这祖传的疾症,厌恶的不得了。

庆典盛大,我们好像很受欢迎,粉丝无数,我将帽帘往下压了压,不想和这些人应酬,我这人,性情冷淡,哪怕是吴邪和王胖子,都不能让我露出什么喜意。

我心底默念着,希望这些人快点散开,我还是更喜欢墓地那种安静的环境,人多了,心情也烦躁了起来。

眼看着离离开这里没多远了,又被自称为“爱情公寓”的人拦住,厚脸皮的要合影,我很不耐,却又不善言辞,只得马着张脸,紧蹙着眉,配合着。

自始至终,都有一道柔和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虽然没有恶意,我却还是觉得不虞。

抬眼间,就看到那人怀中抱着一只小奶狗,眉目如画的望向这边,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或许这个人身上有什么魔力,我只看了他一眼,就觉得身心宁静,很是舒适。

他向我走了过来,伸手和我打招呼,他说,他叫沈飒。

对于陌生人,我几乎不会和他有肢体接触,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伸手和他的手交握,我说,我叫张起灵。

两手相握的那一刻,我只觉得眼前只有这一个人,嘴角也不自觉的带起了笑意,紧蹙的眉头也缓缓松开。

良久,我才收回手,心下有一瞬的遗憾,那时,我还不知道在遗憾些什么,就和吴邪二人一同离开。在和沈飒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一句,“期待下次再见”。

下次吗?那的确让人期待。

我扭头看向他,几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又被王胖子追问着是不是和沈飒认识。

不,不认识,不过下一次见面,便算是认识了吧,我想。

回了我们的世界,奇怪的是,那一场庆典,对于王胖子和吴邪而言,就是一场梦,梦里的场景模模糊糊,看不清晰。

可我,并不觉得是梦,我能清晰的记得那日的点点细节,能记得沈飒掌心炙热的温度,和擦肩而过时,嗅到的淡淡清香。

只是还不待我想清楚,吴邪便出了事,因为被夺走了主角光环,吴邪的记忆出现了差错,又被黄黑红利用,局势严峻。

巧合的是,我发现了爱情公寓的几人,细想下来,吴邪的主角光环应该就是被他们拿走了,我也不想杀人,可不杀了他们,就取不回主角光环,救不了吴邪。

密集的人群中,沈飒就像是万千尘埃中闪烁着光芒的星辰,哪怕置身于人海中,也能让人一眼便注意到。

劈刀而下,沈飒不躲不避,好似无所畏惧一般,我不可控制的将刀往旁侧移了半分,落了空,又故作冷意的望向他欣长白皙的脖颈。

那里光洁一片,没有主角光环的痕迹,那一刻,我的心放下了不少,唯恐他发现什么不对,便抛下冷冰冰的话,去追赶另外几人。

当然,我也没想到,最后我还是没有下杀手,被沈飒拦下来了,用一个很蹩脚的借口,帮我救出吴邪,解决麻烦。

如果只是沈飒的话,可信度还高些,可加上战五渣的几人,我却满是担忧。

不过有沈飒担保,我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之后,他们果然救出了吴邪,一群人就这么往云顶天宫去,沈飒问我,青铜门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我不知道,或者,我忘记了。

他并没有把这当做搪塞之语,反倒开导我,真是,好笑的很。

却让我茅塞顿开。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目光不自觉的跟着沈飒走,关注着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以至于发现他想单独行动的时候,百般阻拦,甚至试图让其他人知道,顺便劝说他。

只是没想到,他下了决心,谁也更改不了,没办法,我想着,或许我可以和他一道,结果依然被拒绝了。

那时我想,我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吗?为什么沈飒会一而再的拒绝我,便是赌气般的,让他离开,面上保持着冰冷的态度。

可等他走了,我又不住的后悔,怎么能就这么让他走了呢,护城河渠之底,危险不知,万一

好在,他本事很大。通过爱情公寓的通讯,联系到了沈飒,我看有吴邪在,他们应该不会有危险,便出声去寻他。

靠着张家人的天赋,没用多长时间便找到了他的踪迹,那时我第一次那么庆幸自己身为张家人。

万人蛊中,虽然那是假冒的沈飒,可举止间,让我的心跳不似寻常,也是那时,我恍然明白了自己对沈飒的心思。

被诓骗带上了指戒,取不下来,又看到沈飒也带着一个,我承认,我有些窃喜。

又因为那阴差阳错的一个不算吻的吻,和后来那个,我有心为之的吻,照明了我心中的想法,同时也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冷淡了不少,我想着,我说的话是不是太平淡了,是不是让他以为我对他没什么想法。

可他不知道,双唇相接的那一霎,我心跳如雷,不敢靠他太近,以免他发现端倪,误以为我是个浪`荡的人。

他问我,有什么喜欢的东西。

喜欢沈飒,算吗?

他不说,只是塞给我吃的、玩的、装饰的东西,问我喜不喜欢,其实,只要他送的,我都有那么些喜欢的。

有句话叫什么,“爱屋及乌”来着。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他,是不同于喜欢吃的喜欢。

我不知道该怎么同他说,但莫名的,他好似想通了,又和我亲近了起来,我很欢喜,很开心,我们的关系,也算彻底确认了。

我们一同解决了黄黑红这个大麻烦,我眼看着爱情公寓的几人被沈飒送走,那一瞬间,我很害怕,我怕他也和他们一起走了。

却发现他紧紧攥着我的手,没有要离开的迹象,我压下心中的忐忑,问他,不回去吗。

他说,他陪我在这里玩玩,再带我回去。

转眼,我又发现,吴邪和王胖子竟然不记得和我们并肩作战的他们了,只得介绍着,沈飒是一起夹喇嘛的朋友,我男人!

我也不知道在害怕什么,迟迟不肯和沈飒去爱情公寓的世界,用着要遵循张家祖训的借口,沈飒也认了。

后来,他要了我的一滴精血,又用了他自己的精血,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孕育出了两个白白嫩嫩的小孩子。

拥有着我和他血脉的孩子。

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就是两个孩子那银色的头发,看着实在是,格格不入。

孩子的眉眼像我,那不点而朱的红唇却像极了他,性子却不知随了谁,稳中带皮,倒是和吴邪差不多,又要活泼些。

我一直都知道,沈飒和我见过放所有人都不一样,他如果想离开,大概随时都能离开吧。

只是因为我,没有选择离开,有时候我分不清,我到底有没有阻碍到他,可我舍不得就这么放开那么优秀的他。

就这样吧,说不定等我忘了一切,他就会走了呢。

等孩子长大了,我和他去了爱情公寓,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办了一场别具一格的婚礼,拥有一群乐天派的朋友。

日子很好,但我没想到,我的失魂症竟然就这么突兀的夺去了我的记忆,那些美好的记忆。

忘记一切后的我,看什么都很陌生,甚至对于沈飒的靠近都草木皆兵,我不知道他那时候的什么心情,但是,肯定不会好。

他照顾着我的感受,处处小心周到,我却用陌生的目光看着他,看了好久,才生疏的和他热络起来。

后来,还是他将我带回了盗墓笔记的世界后,才将我忘却的事情,一点一点的拾起来,那时候,看着他发红的眼眶,我只觉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紧紧的抓着。

快要喘不过气来。

那时候,我想,既然忘了,他该放弃我才是,何必忍着心疼,帮我找回记忆,何必让自己为难。

他却红着眼眶,笑着对我说,“我答应过你,若是忘了,就让你再记起一次,再爱上我一次,这样,我们就可以谈好多场恋爱,永远都不会分手了。”

这话他说得欢快,我却听得心酸,我其实,没那么好,也不值得他搭上自己。

后来,他总是半夜半夜的醒来,牢牢的环住我的腰,害怕我什么时候又忘了一切,跑得没影儿,让他找不到。

我也害怕,害怕忘记他,害怕又一次伤害他,害怕下一次就没人爱我了。

担惊受怕了一辈子,最后我在他的目光中死去,那时候我是庆幸的。

你看,我再也不会忘记你了。

也能让你放心了。

只是,走在了你的前面,痛苦,又得让你担着,我可真是不负责。

这样吧,下辈子,你走我前面,我宠你一辈子。

沈飒,我很开心,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