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第349章 “也许她们是上帝的宠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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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听我说,我现在有个很重要的事情……”

随即,爱德华把弗兰克林事件简单扼要的介绍了一遍。

“所以,弗兰克林找你?想让你给他辩护去对抗斯坦福校方”露丝伯格问道

“是的!”

“那你是怎么想的……”

“露丝,”爱德华叹了口气,“我知道,我这回被斯坦福破格列为访问学者,是你在其中斡旋,我才能被破格。这点我心里很清楚,但我知道,你这么做,并不要求我回报什么。而我也清楚,最好的感谢方式就是在访问期结束时,甩出一叠拿得出手并且能让业界啧啧称奇的论文……”

“艾德,你真是……”露丝伯格有些说不下去了,其实这明明只是很简单很单纯的事情,但是女人啊,终究是感性动物,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哪怕是向来高傲冷静的耶鲁之花,也不免展现出内心的多愁善感来。

“听着,露丝,我现在唯一的顾虑就是,如果我给弗兰克林辩护,莱曼校长和斯坦福的校董会不会把气撒到你头上来,你会如何应对?这点请你不要隐瞒,告诉我真实的情况!你知道你在我心里的位置……你也不要试图骗我……你骗不了的!”

这就是爱德华最担心的事情,莱曼校长也许拿他爱某人没办法,但露丝伯格夹在中间可就不好说了。

而且说难听点,以爱德华的体量,莱曼校长要是认真针对他,倒是替他扬名了-相当于泰森大战德拉霍亚;哪怕后者被打成狗,也是露脸。

所以如果他真给弗兰克林辩护,那就是铁了心站到了整个斯坦福的对立面,莱曼校长的一口毒气可能就全呵到露丝伯格头上。

以露丝伯格今日的江湖地位,也确实值得莱曼校长动手。

爱德华害怕露丝伯格为此受到责难,甚至伤害。

可以他现在的眼界,也实在是无法判断莱曼校长会怎么去报复露丝伯格,这个游戏的阶层太高,他甚至没有旁观的资格……

所以他要一个回答。

只要露丝伯格稍有犹豫,那么去他妈的,就是天王老子来,爱德华也不会理弗兰克林……

出名的机会多得是,可是“我爱我师”啊!

至于真理啥的么……咳咳,做到我爱我师后,也能顺便爱上的,毕竟真理是赤果果的,咳咳,露丝也可以这样嘛……两者等量替换一下,那就差不多了……

露丝伯格倒是没有丝毫犹豫,直接问道:“我关心的问题有两个,首先,他们会不会针对你?其次,弗兰克林是否真的受到了违宪的对待?”

爱德华苦笑:“针对我?那倒是不至于,一来莱曼校长不会这么蠢,其次如果我真给弗兰克林辩护的话,莱曼校长和他的同僚就该担心他们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了,‘必胜’可是实打实的激进组织……不缺步枪和燃烧弹,并且打得是在合众国进行武装割据的主意,没准就先从斯坦福开刀了……再说,他能怎么针对我?大不了我从斯坦福滚蛋呗……我就是担心莱曼校长会不会对你下点手腕,毕竟我是你推荐过去的……”

“哈?”露丝伯格笑了起来“你觉得我会害怕这些?就算同在纽黑文我也不怕,更何况这家伙在西海岸……而且艾德,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在纽黑文也有人讨论,如果不是嫌弃路途实在过于遥远的话,你所认识的几位老师,没准就真的干这活儿了!”

说着报了几个名字出来。

爱德华一惊,这才意识到休·海夫纳的敏锐,他刚才三言两语就把其中的利害得失分析的清清楚楚。

看来国内聪明人不少啊,既然耶鲁这儿都有人愿意动了,那么其他常春藤教授估计也已经跃跃欲试。

之所以还没完全行动起来,估计要看看风向。

是的,自打尼克松上台后,社会大环境开始收紧,原本jfk和约翰逊时期司空见惯的事儿,现在都有可能进局子。

大家也不傻,都是功成名就的大佬级教授,犯不上和政府直接对着干,另外一方面越是大佬级的学阀人物,就越是不像个知识分子,言行做派更类似于政客,对于莱曼校长这种在学界和政界都有巨大影响和威望的隐藏巨头式人物,还是要“尊重”的。

换句话说,这些大佬教授多半还在评估接官司的收益与成本,如果收益不足以覆盖得罪斯坦福的带来成本的话,那还是装没看见的好。

同时,他们也要维护其自身固有的政治形象-用爱德华的话来说就是人设。

法律当然是公正无情的,但人却并非如此,在眼下整体趋紧的社会中去给公然一个在斯坦福校园里开枪放火的家伙当律师,这种行为会招来政敌和无聊媒体不停歇的嘲讽与谩骂。

大家年纪都大了,生怕被骂出脑溢血来……

爱德华犹豫了一下“不错,从我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斯坦福对弗兰克林的解雇合同是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也就是说弗兰克林是因为其言论被解雇而非行为……”

“所以,艾德,你还在犹豫什么?”露丝伯格似乎有点生气“你在纽黑文学了三年,难倒就学到这些?这三年里,不说我教你的那些东西,看看大草坪上,每当有人被带走,总有教授愿意站出来,去保护他们,可是你呢?如果我不是太忙……”

“露丝……”爱德华嬉皮笑脸道:“我这不是担心你么,不过既然你觉得莱曼校长手没那么长,那我就接下来好了……”

“嗯,这才是我的好学生”

“仅仅是好学生么?”

“我很忙,可能来不了斯坦福了,你信不信……”

“我……”爱德华开始擦汗“对了,还有个事情……”

“什么?”

“麦考利·安迪”他想了半天才把这个名字记起来“这个混球”

“嗯?”露丝伯格狐疑“这家伙我知道,斯坦福法学院出来的,在西海岸混得不错,他怎么了?给你制造麻烦了?我可饶不了他!”

“制造麻烦是谈不上……这家伙是旧金山ac的前任主席,现在去了伯克利的法学院当副院长了……但是,我之前试图找alcu取得协助。但麦考利·安迪认为,ac不应该介入,他说‘这是个合同案件,弗兰克林违反了合同,而并非民权问题’”

“他怎么能这样说?”露丝伯格很生气。

“因为他曾经在斯坦福教过书吧,没准还想着今后回法学院去当院长呢……”爱德华耸耸肩,“而且,估计对弗兰克林的指控都是他老同事们撰写的,安迪大概抹不开面子和他们在法庭上见面,见鬼……这家伙难倒也有华人血统么?”

露丝伯格被他逗得笑了起来:“上吧,那个家伙或许很厉害,但他只配当你的垫脚石!”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

“当然,你是我最好的学生!”

“最好的仅仅是学生?”

“让我找找,那份邀请函在哪儿?嗯,我的碎纸机呢?”

“亲爱的,我错了……”

“嗯哼,这还差不多,睡觉去吧,我也得休息了”

“晚安”爱德华轻声说

“晚安,亲爱的”随之而来的是细微的“波”一声。

他心满意足的挂了电话,浑身斗志昂扬-确实是好久没冲塔了啊!

而且这回身后可是有强力辅助的。

……

第二天,他又打电话给旧金山ac前主席麦考利·安迪打去了电话。

在拨号时他也觉得真是滑稽,明明旧金山ac有现任主席,然后安迪先生依然对此分舵有着巨大的掌控力,这着实让人觉得好笑-这尼玛不是老人政治是啥?

也别嘲笑莫斯科了,西海岸最大的民权组织,搞了半天还得听前任主席的,这玩意说出去,塔斯社和《真理报》估计得笑掉大牙,然后连夜开工写稿子开黑……

但某人好歹也是根正苗蓝的资本主义接班人,这种给境外递刀子的事情,暂时不予考虑。

但……

在合适的时候-比如配贝丝飞莫斯科之前一个月,可以接受一下塔斯社驻纽约记者的采访,把全部情况都说出来,这样算是卖苏联方面一个人情,给自己套个反对美国学术司法腐败斗士的外壳。

这样不但能在莫斯科受到更好的招待,咳咳,莫斯科在这方面向来舍得花钱花精力,他爱某人还打算尝尝燕子的味道,顺便享受一下被kgb拿偷拍录像带威胁的特殊待遇,这玩意一般人可没资格享受。

同时,也能成为莫斯科官方眼里的潜在的可拉拢对象,那么之后“苏联犹太人法律保卫计划”组织的行动也许会方便些,宽松些……

或者当案子碰到巨大压力的时候,爱德华也可以借重一下《真理报》在全世界的传播途径,反过来给自己法庭上的对手们制造巨大舆论压力,然后他就可以跳出来大吼:“看,就是莱曼校长这种人!公然违背建国先贤理念,给境外势力递刀子……”

咳咳,当然这种套路,最好是别用……

否则上了胡佛老爷的黑名单就麻烦了……

没准到时候自己家的电视机和电话机里莫名其妙的就多出窃听器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麦考利·安迪再次理所当然的拒绝了爱德华,他再度重申:“这就是个合同案件!而且我敢打赌ac执行委员会里没有人会认为这是民权案件的……”

他这话说的有些想当然,可能是因为他想借此来表达自己对旧金山ac的掌控力,好直接打消爱德华的念头。

然而某人被海夫纳和露丝伯格双加持后,彻底放飞自我,随即要求双方在旧金山ac总部进行一场辩论会,所有的执行委员都要出席,就辩论结果来投票确定,这就是合同案件还是民权案件!

麦考利·安迪没想到对方竟然会打蛇随棍上……顿时有点额头冒汗。

爱德华又乘机介绍了一下自己是康州ac青年执委的身份,并且暗示他自己的导师露丝伯格是ac全国委员……

这就让麦考利·安迪很尴尬了。

ac是个全国性组织,然而由于米国司法的特殊性-联邦/州的双重立法权司法权,全国经验在单独的州中未必好使。

所以才有每州一个的分舵,这些分舵承担大量的基层官司和任务,如果碰上有可能进入联邦高院的官司,才会申请总部的协助和介入。

这种协助可以是司法层面的-毕竟ac中汇聚了全国最好的法律界人士,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是无与伦比的-也就是说可以在框架内按照自己的意思随心所欲的加以解释-而其他人只能捏着鼻子认,除非是另一个与其咖位相当的人提出驳斥。

同时总部也能给予一定的人脉资源协助,这个,咳咳,就没法说太细。

露丝伯格是ac最年轻的全国委员,通常在她这个年纪能成为州级别的青委就已经是不少人的职业生涯天花板。

当然,他爱某人一毕业就成为青委,也是康州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人物。

他是耀眼的新星,但和露丝伯格一比,马上就显出原形来。

爱德华不是没想过像自己老师那样认真努力过,实际上他是个非常自律的人,日常生活简单除了有点好色外,就没啥其他嗜好,大量的时候都用在钻研课题上。

但这和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的露丝伯格还是差了不止一个等级,奇怪的是露丝伯格在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和压力下,却一点儿也不显得老,天天荣光焕发,精神状态比爱德华都强,这让他感慨,上帝果然是极其不公平的……

类似的还有贝丝·哈蒙,她和露丝伯格是两种极端,后者的生活完全是计划化表格化的,甚至今天晚饭吃什么东西,都是在两个礼拜前就规划好的。

而贝丝·哈蒙呢?似乎计划这个词从来就和她绝缘,她的生活作息完全没有规律,有时睡到下午才起来,有时候凌晨三点就醒了。

当然从床上爬起来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刷牙洗脸,而是用各种方式挪到冰箱前,摸出一罐冰啤酒……

这已经是爱德华竭力劝阻的结果了,在刚输给彼得罗相的那段时间里,不管她出现在何处,周围三英尺内必定有半空的伏特加瓶子……那时爱德华甚至怀疑贝丝是不是打算放弃下棋,转而在酒桌上干掉彼得罗相-但这不可能,彼得罗相是出了名的自律-滴酒不沾。

奇怪的是,就这么折腾,贝丝的身体和头脑状况依然让人惊叹,皮肤苍白细腻,思维清晰敏捷。

加上她外貌和露丝伯格有五六分相似,同样的琥珀色瞳孔同样的金红色头发,有时候爱德华觉得,是不是长成这个样子的都是上帝的宠儿?

随即,他推翻了这个观点,因为德沃金·博克瑟也是同样瞳色与发色,但……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