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与私,爱德华都无法坐视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
首先,他通过各种方式和拉里帕里较量,甚至不惜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和汗流浃背战战兢兢字斟句酌的首席大法官讨论了半天“引诱狗熊上钩的游戏”,实际上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才是那只很可能被引诱上钩的狗熊。
努力得到了回报,由于他在本案中的出色,甚至可以说是完美的表现,不但让哈里雷姆斯脱罪,也为深喉的公开放映大开方便之门,这个孟菲斯诉哈里雷姆斯这个案子已经成为了经典案例,是每个宪法方向的律师所必须仔细研读的。
不管是诸如哈佛法学评论之类的专业法学期刊还是花花公子纽约客等时髦读物,都早早的把1971年度司法人物,年度司法案例等桂冠送到他的脑门上,丝毫不顾此时距离1972年还有至少一个季度。
当然好色客也凑了热闹,拉里帕里提前预定了年度傻叉,然后随着他神风似的突防拉里弗林特的办公室,后者专门在一期好色客上刊登了勘误启示在一大圈颂扬上帝荣光的字和照片中间。
让卡车司机工会非常不满当然这是另一个故事。
总之,不管他是否愿意爱德华杨的名字已经和深喉案牢牢的捆绑在一起,任何试图阻碍深喉上映的行为,都可以认为是对他威望和专业的直接挑战。
对一个精英律师,且大有抱负的精英律师而言,绝对无法容忍。
爱德华甚至私下想过,倘若露丝伯格也和自己为敌,那会如何?
这个念头让他半夜浑身发抖,冷汗直冒,最终强行说服自己忘掉这个极其可怕的问题
是的,露丝那么善良,那么专业,又富有极度的正义感,她这样的人怎么会反对?不会的,绝对不会的。
如果知道她反对,那么这事情不要做就好,这个世界很大也很精彩,两人肯定不会因为这种司法观念不同而产生矛盾,绝对不会的
从私人角度来讲,爱德华是穿越者,理论上所到的国家越乱对穿越者的好处就越大,这话当然是没错,只是,他一个律师除了舌头和脑子好使外,其他方面乏善可陈。
倘若米国社会真的被boxer小姐们撕裂得七零八碎,进而国力大幅减退,那对他来说肯定不是什么好事,那种时候是费里切、提亚哥等好汉们的天下。
律师必将沦为暴力提供者的附庸,当然现在其实也是,不过眼下最大的暴力提供者咳咳,不就是合众国本身么所以爱德华此刻必须爱国。
作为根不正苗不蓝的资本主义接班人,站出来和这种挖资本主义墙角的损公肥私的行为作坚决对手,这不会让他胸前的红色领带更加鲜艳实际上爱德华的衣柜里挂着至少三打不同颜色款式的领带,但就是没有红色领带,他有个奇怪的观点,红领带和金毛更配哦。
实际上,这个时候保护合众国就是保护他自己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也算是历史的行程的一部分,他固然做到了自我的奋斗但,那话怎么说来着,人哪就都不知道,自己就不可以预料一个人的命运啊
是时候为合众国做些微小的贡献了。
只是他自己也有点搞不清楚,自己的努力到低是让米国这潭浑身变得更加浑浊还是清澈了?
实际上,爱德华不是没动过主动干预此事的念头。
以他现在的社会地位和在司法界的名声,要搞事情并不难。
只是当他看到德沃金那张脸时,所有的肛正面的勇气都随着阿波罗宇宙飞船去了外太空,原本咄咄逼人的“老子弄死你”的坚决斗争司法理念也荡然无存
德沃金女士简直人间黑洞,能够吸收掉所有异性对她的敌意,然后之剩下恐惧卡尔斯托克和南森黑根也深受其害否则以他俩的机灵与学识早就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而不是现在几乎像位于温泉馆的利奥尼达斯一样
除了悲壮,还是悲壮
任何男性对上boxer女士,都是这样的
于是,他给两个小弟出了个不走寻常路线的主意,“既然咱们在正面有点,咳咳咳咳。那不如迂回出击。我们要肯定,宪法赋予了深喉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自由播放的权力,前提是密闭的场所且做好外在标识对方要求停止上映,行动本身暂且不论,就这个观点,绝对是违宪的!”
“所以,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的走司法路线,你们可以去找纽黑的地方检察官老爷,向他说明情况,地区检察官是有权力要求地方法院做出保证上映的裁决,为此甚至可以出动法警,想想看用纳税人的钱保证大家的权力,是不是很刺激,很伟大?这不比搞什么投票来的更加方便,而且可以让法官去面对德沃金博克瑟那张和酥连计划经济委员会同级别战略力量的脸咳咳,那玩意能被称为脸,简直是当代英语的重大突破,乔木斯基对此应该会感兴趣的”肆无忌惮的在别人背后喷洒毒液是某人最大的爱好。
之所不当面喷,是怕挨揍,所以除此以外,他特别喜欢在法庭缺德刻薄,毕竟没有挨揍的危险
“顺便问问,地区检察官是谁,没准还是我的老相识,说话就能方便点了”
他这么一说,两个小弟眼睛都亮了,看看,这才是黑心大律师不对,精英大律师的套路
可是
投票还是如期举行。
原因很简单,当爱德华听到纽黑地区检察官的名字时,顿时脸都黑了。
卡尔斯托克和南森黑根虽然清楚某人怎么忽然就有了非洲血统,但也明白事不可为。
两人仗着自己艺高人奶大,觉得还是发动投票吧
约翰德洛奈新任纽黑市检察官,爱德华杨的老相识,双方交情匪浅
当爱德华三年前给时任纽黑市检察官乔治达菲老爷打工,帮助后者一举逆袭翻盘,拿下了康涅狄格州第六国会选区的胜利成为代表本区群众利益的国会众议员。
过程乏善可陈,主要是乔治达菲的竞争对手,纽黑的祖传市长小伯克康斯伯格轻敌,然后被他一番连消带打而放弃了参选。
随后,小伯克和乔治进行了深入友好的谈话,坦率而充分的交换了意见,增进双方了解,双方相互尊重相互赞赏,最终达成共识,双方将共同努力为联邦为纽黑服务
乔治达菲为他成为众议员支付的对价之一就是,交出市检察长的位置,改由小伯克康斯伯克的人马来担任
约翰德洛奈是小伯克的忠实马仔,通常用忠实或者忠诚形容一个人,未必是好话,这意味着,除此之外这个人的身上已经找不到什么闪光点了。
大略等同于东方的“他人不坏”或“你是个好人”
当时,小伯克向爱德华释放了极大的善意,后者也觉得跟着这么个老板混不错,于是带着手下的加入其间。
之后,小伯克原本的嫡系就开始打主意,往爱德华控制的人马中挖墙脚掺沙子,对此爱德华一笑置之,他原本的志向就不在小小的纽黑市政府上。
既然对方要玩这些勉强可以被称为宫廷阴谋实际上却连办公室政治都不如的手段后,他大方的选择了放手让手下人自己选择一来懒得在这种事情上浪费宝贵时间,二来也显得大度,第三正好借这个机会看看那群乌合之众的本性如何
最后除了汉森还有卡尔赖特等少数人跟着他走以外,其他人大多投入了约翰德洛奈的麾下,他们自以为抱上了大腿。
而之后的事情就比较网桥段,他爱某人直接直接跳过三十年河西阶段,一举成名,连带这汉森和卡尔赖特都沾光不少,尤其是美国院线一战,大家得名还得利
反观跟着约翰德洛奈混得那些
这些人都是耶鲁精英,平时就眼高于顶,按理说都是合众国未来的精英,之所以被爱德华和汉森笼络到麾下成了他去“说服”小伯克康斯伯格的筹码,也实在是历史的行程的必然,换做其他时候,爱德华绝对无法搞定那么多,至少在短时间完全无法搞定大家都在各自的公寓和教室以及图书馆间穿梭,哪儿像那段时候,都集中在大草坪上,汉森二两大一散就能划拉来百多号
这些人因缘聚会合在一起,但精英属性浓厚就是自视甚高,彼此看不起,之前是因为反征兵运动外加嗑药群p所以勉强捏合在一起,汉森与其说是头目倒不如说是大阿亚图拉,原则是和大伙是平等的,号召力主要来自人格魅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大伙儿发现约翰德洛奈智力略显不足的样子,就对他有了三分轻视。
而人总是心虚的,自己的缺点自己知道,别人绝对不能说,说了就冒火,好比阿q忌讳癞、光、亮等词汇,可耶鲁学生怎么会把一个智力欠佳的人的自尊放在眼里呢,于是双方矛盾愈加激烈起来,约翰德洛奈干脆一记大脚把这些人全部踢掉,反正现在整个纽黑都是康斯伯格家的,他这么做倒也没事。
毕竟是办坏了差事,如果是个聪明人,那肯定会羞愧,尤其是和爱德华的一系列行为比起来,自己就是个笨蛋,应该好好检讨一下成败得失。
这样好歹还能获得点经验值,不至于今后碰到类似问题还是在原地打转。
可约翰德洛奈蠢得很,偏偏蠢还有两个亲兄弟:自负,傲慢
这货回家一合计,终于得出结论“都fxxk的是爱德华杨的错!”
这些事情本地早有人告诉爱德华,他完全没往心里去,就当了耳边风。
大有鸱得腐鼠,鹓鶵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之古风。
对于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冲出纽黑的oser而言,这样的无视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可以节约爱德华很多时间。
至于喜闻乐见的打脸桥段理论上,爱德华确实有机会狠狠的抽约翰德洛奈的耳光只是他还脏了自己的手,或者被别人笑话。
还有一点,不论古今中外,打狗终归是要看主人的,爱德华可以把约翰德洛奈当傻叉可无法忽视他身后的小伯克康斯伯格
可没想到,小伯克康斯伯格不知道是不是有早老性痴呆症,竟然把纽黑市检察官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这个货。
“纽黑是康涅狄格重镇,重要程度甚至超过州府哈德福特,这样的地方就应该派一员虎将,派不出老虎,也应该放只狗看门,现在倒好,弄了头猪过来!估计小伯克多少还得来一句优势在我吧”
之所以说约翰德洛奈是猪,并不仅仅出于两人间那点破事。
主要还是因为这货蠢,因为蠢,所以约翰德洛奈特别虔诚。
又因为特别虔诚而视色情隐晦制品为毒蛇猛兽!
认为自己是上帝驻人间办事处的武装保卫,专司清除这些污秽!
拉里帕里:爱德华,你这么说话礼貌嘛?不如直接报我哦stateid号得了。
有这样个货色卡在市检察官这个重要位置上。
甭问,他绝对不可能帮着卡尔斯托克们。
如果他能保持中立的话,就应该授予其荣誉勋章了,至少两枚一枚奖励他在和愚蠢的宗教观作斗争时取得了不起的胜利,另一枚则是对他大义凛然帮着冤家对头捍卫宪法尊严的最高褒奖
投票当然比找市检察长麻烦,当然过程肯定会更加有趣。
为此,爱德华特地留在纽黑,他要仔细观察这场投票以及投票带来的后续的运动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