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点二十分,老爷子的手术终于结束了,当医生宣布抢救成功的时候,老太太当场昏倒了,李新梅也晃了晃,还好唐建军扶着她,才不至于摔倒。
“医生,我爸什么时候能醒?有没有后遗症?”唐建军赶紧问道。
“还要在重症室待几天,你父亲摔到了大脑,没有醒来之前,谁都说不好有什么后遗症。”医生委婉的说道。
反正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一切只能等老爷子醒来之后才知道。
老爷子被推到重症室去了,家属不能进去,李新梅缓过来之后,急忙打电话给大姐李新兰,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肯定得跟她说一声。
一直到下午的两点钟,老太太才从昏迷中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确认老爷子有没有事,李新梅倒是想瞒她,可是以老太太的性子,根本瞒不住,干脆一五一十的都说了。
“命保住了就好,真的不能动了,那我就伺候他,活着比什么都重要。”钟慧秀反倒比李新梅看的开。
他们以为老爷子要过几天才会醒,没想到当天晚上就有意识了,不过就睁开眼睛一小会,随即又陷入昏睡,第二天上午才算真正恢复意识,万幸的是,四肢都能动,不过没以前那么灵活。
医生检查过后,表示只要好好休养,生活自理没问题。
李新梅长舒一口气,生活能自理就好,否则以老爷子那性子,活着比死了还痛苦。
今天是周峰的婚礼,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唐建军他们就不去了,派李晋茂为代表去参加。
李晋茂笑笑,“婚礼办不办的成还两说,晚点去也没事。”
唐婉立马转头看向李晋茂,凑近了小声问道:“你前天晚上出去,是不是做了什么?”
“我做了什么,晚点你就知道了。”李晋茂笑道。
这么神秘?看他表情就不是什么好事,当然,肯定是对吴腊梅而言。
果不其然,唐婉送晚饭的路上,就听到各个版本的抢亲故事。
厚着脸皮凑近一个婶子,问道:“婶
子,什么抢亲啊?”
“你不知道?”婶子一听还有人不知道,眼睛一亮,兴致勃勃的说道:“就是周成忠的儿子,他儿子是部队的,难得回家过一次年,前些天在路上走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耍流氓,他可是军人,那还能不救?二话不说就冲上去了,把那些臭流氓好一顿揍。”
“你刚刚不是说好一顿踢吗?”另一个阿姨质疑道。
“就是又揍又踢,你别打断我说话,然后那女的见周成忠儿子又高又俊,还穿着军装,眼珠子一转,这不是乘龙快婿嘛,竟然自己扒开衣服,非让小周看,之后就说小周看了她的身体,必须娶她,否则就去部队找领导告他,你说说,小周能怎么办?只能咬牙认下了,这不,今天结婚,你猜怎么着?”说到这,婶子故意停下来看着唐婉。
唐婉很懂事的接话,“怎么着?”
“有个男人过来抢亲,说是那天他也在场,小周打完那些流氓,根本没看新娘子,一直背对着,看到她身体的是自己,所以她只能嫁给他。”婶子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的,“新娘子当然不愿意,说那个男的污蔑她,你猜怎么着?”
唐婉非常熟练的问道:“怎么着?”
“那男的说她胸口有一颗红色的痣,又大又圆,还让几个女人去检查,新娘子不愿意也没用,被周成忠老婆拉着进去验了,还真有颗红痣,然后那男人就扛着新娘子走了,你是不是以为结束了?还没呢,本来吧,小周是受害者,可被一个女人这么陷害还是挺丢人的,结果你猜怎么着?”这回婶子不等唐婉接话,自己就说下去了,“有个很漂亮的姑娘说看上他人品好,他要是敢娶,自己就敢嫁,然后两人问了对方名字,就结婚了。”
唐婉:……
这么草率的吗?
不对,唐婉不信这么巧,想到二哥那神神秘秘的模样,怕是他从中作的梗。
“这故事精彩吧,可惜我当时不在,没亲眼看到,诶,姑娘,我再跟你说个别的好玩的吧。”好久没碰到这么愿意听
这些话的小姑娘了。
“这故事太精彩了,那个,婶子,我赶着给我妈送饭,下次,下次有机会我再听您说这些,先走啦,再见。”唐婉赶紧跑路。
到医院的时候,原以为李新梅不知道呢,没想到她知道的比自己都多。
“到底什么情况?”唐婉是真的好奇。
“这不还得问你二哥。”李新梅斜了一眼李晋茂,一边将饭菜拿出来。
唐婉拉着李晋茂到一旁,示意他赶紧告诉自己。
“也没什么,你知道我朋友多,恰巧有人缺媳妇,有人愁嫁,这不,多合适。”李晋茂笑道。
唐婉拍了一下他的胳膊,示意他别卖关子了,赶紧把来龙去脉给说清楚。
其实很简单,去抢亲和要嫁给周峰的都是李晋茂的朋友,抢亲的男人是个孤儿,被一个扫大街的老头养大,前两年,老头子到年龄去世了,没背景没学历,一直走街串巷的偷东西为生,有一回偷到了李晋茂身上,被他当场逮了,本来想送公安,被另一个扫大街的老头给拦住了,才知道他身世可怜,李晋茂就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后来还给他找个活,虽然又累又没多少钱,至少能养活自己。
只是他这条件,别说城里姑娘了,就是乡下姑娘都看不上他,听到吴腊梅要讹周峰的时候,李晋茂就想到他了,今年29岁,比吴腊梅大两岁,年龄正合适,多好的事,至于吴家人,软的怕石更的,石更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那小子孤家寡人一个,还怕吴家那些人吗?
而嫁给周峰的女人,就是那个出面求情的扫大街老头的孙女,可这个扫大街的身份不一样,他原来是教授,出国留学过的那种,因为某些原因成了扫大街的,两个儿子儿媳妇都被下放了,在哪也不清楚,只有一个小孙女陪在身边,因为这个,没人敢娶他孙女,但是李晋茂知道女孩有多优秀,靠自学完成了大学学业,还会英语、德语和俄语,洗衣做饭也是一把好手,换成以前,周峰绝对娶不到她,不
过现在嘛,要是能嫁给周峰,对他们爷孙都有好处。
当天晚上,李晋茂去找了他们两人之后,转头就去找周峰,跟他说清楚女人的身世,娶不娶看他自己。
两人第二天偷偷见了一面,具体聊了什么李晋茂不清楚,反正周峰那满面春风的模样,就知道成了。
“原来如此,我说呢,哪有这么巧。”还我敢嫁,你敢娶吗,名字都不知道,家世背景也不了解,怎么就敢结婚了,还有周叔周婶也没反对,就这么顺顺当当结婚了,哪有这样的事。
等等,扫大街的教授,唐婉猛地抬头,“二哥,你朋友的爷爷在哪条街扫的?”
“你问这个干嘛?在府后街。”李晋茂不明所以的说道。
不是前门大街吗?怎么会在府后街?
“听说这个月要去前门大街了,原本扫前门大街的那个老婆婆生病很严重。”李晋茂又说道。
这就对的上了,难怪她之前去找不到,原来他是这个月才调去前门大街。
不对,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李晋茂认识教授,所以叶佳颖会知道那个教授,是因为李晋茂?
“怎么了?”李晋茂觉得唐婉看他的眼神很奇怪。
“没什么,二哥,吴腊梅不会闹吧?”虽然不喜欢吴腊梅,可这么被人强抢回去,好像也不好。
李晋茂嘴角一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福不会强迫她的,不过闹了这么一出,她不嫁给来福,想要找个好人家也难了,我这是帮了那些人家,不然娶这么个媳妇进门,家宅都不得安宁。”
那倒是,这个吴腊梅不但会偷东西,还会威胁,陷害,勒索,再加上身后那一家子吸血虫一样的家人,谁娶她谁倒霉,这么说来,还真是无父无母的来福最适合吴腊梅。
“放心吧,来福心里有数,不会乱来的。”说着,李晋茂长叹一声,“小婉,周峰只是话少,熟了之后话挺多的,可惜了。”
“这有什么可惜的,有些人不合适就是不合适,你刚还说了,周峰和……”唐婉还不知道
教授的孙女叫什么。
“甘露,天降甘露的甘露。”李晋茂说道。
“周峰见到甘露后满面春风,他看到我好像没什么表情变化,就是哥哥对妹妹的感觉,所以我们根本不可能。”唐婉浅笑着说道。
李晋茂回想,还真是,小婉可是机械厂公认的厂花,周峰见了确实没什么反应,反倒跟他回忆小时候,聊现在等等。
“行吧,这两天你家里医院的来回跑,累了吧,赶紧回去休息。”李晋茂打算去来福家里看看情况。
其实还好,真正累的是李新梅和李晋茂,唐建军身为车间主任,不能离开太久,而唐晋森是为数不多会进口机器的技术员,也不能离开,那么只能李新梅和李晋茂照顾,唐婉提出过一起照顾,被李新梅否决了,家里一个孕妇,两个孩子,事情也多的很。
唐婉的主要工作就是做早饭和午饭,晚饭是何云丽和白芷琪轮流做的,然后唐婉负责送饭,都是自行车来回,也没有多累。
就这么过了一星期,除了手脚没以前利索,李高瞻恢复的不错,他已经很满意了,曾经有个年纪差不多的朋友,也是摔了一跤,然后瘫痪在床,吃饭要喂,裹着尿布,那日子根本不是人过的。
“爸,您没事吧?怎么这么不小心?您真的差点吓死我了。”李新兰接到妹妹的电话,什么老公孙子都不管了,她必须回去一趟。
“大姐,不是打电话跟你说了,爸没事,你怎么回来了?”李新梅看到很久没见的大姐,诧异的问道。
“我当然要回来,爸,您还疼吗?”李新兰两四年没回来了,一年拖一年,总想着等空点的时候回家,可一户人家哪有空的时候,听到老爷子摔倒,做了八个小时的手术,她真的怕了,当机立断,马不停蹄的赶回来,还好老爷子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没事,你回来了,你家那几个小的怎么办?”李高瞻说的是李新兰的孙子孙女。
李新兰一甩手,当时哪管这么多,再说他们不是老觉得
住一起不好吗,让他们自己带一带孩子,看看好不好带。
“不说他们,新梅,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接下来我来照顾爸吧,对了,妈呢?”李新兰看着瘦了不少的妹妹,真心实意的感谢这个最小的妹妹。
本来她作为老大,应该是她来招赘,结果不顾父母反对嫁人了,又随了军,几年回不来一次,老二也是,还跟人跑出国,现在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唯独最小的李新梅,不但将自己的儿子记在李家名下,还一直照顾着二老,算起来,她这个做姐姐的实在羞愧不已。
“妈跟小茂去拿药了,大姐,你这次回来待几天?我知道你家里事情多,这边有我呢,轮流着来,也不辛苦,你难得回来几天,见见亲朋好友,然后就早点回去吧。”李新梅见李新兰风尘仆仆的模样,恰巧唐婉送饭过来,连忙招手让唐婉过去,“小婉,快来见一下你大姨,一会把你大姨送回家。”
“干吗呀,我要留下来照顾爸。”李新兰沉下脸,不高兴的说道。
“是新兰吗?”大老远就听到老大的声音,钟慧秀几乎是小跑着过来,看到大女儿,顿时眼眶红了,“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让新梅跟你说别回来了?”
“不回来看看你们,我哪能放心。”李新兰转眼看向李晋茂和唐婉,感慨道:“这一转眼,你们都这么大了,尤其是小婉儿,果然女十八变,出落的这么标致,有对象了吗?”
唐婉浅笑着摇头,将带来的饭菜铺开,因为不知道李新兰回来,饭菜肯定不够吃,也没有多余的碗筷。
“大姨,我妈安排的没错,您这风尘仆仆的,不如跟我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吃完饭再来?”
李新兰闻了一下自己身上的味道,汗臭味,烟味,还有杂七杂八的味道混在一起,差点没吐出来,尴尬的笑了一下,拎起一袋东西跟着唐婉走了。
这边的院子算是李家的老宅,李新兰三姐妹都在这里长大,熟门熟路的进了一楼房间,翻出一套衣服就去洗澡了,唐婉趁
着这点功夫,给李新兰下了一碗面。
洗完澡,李新兰神清气爽的出来,看到唐婉递过来的面,李新兰捧着她的脸亲了一下,“诶呦我的小婉儿,都会做饭了,真厉害。”
反倒是唐婉被她弄得小脸通红,“大姨,我都多大了,你叫我小婉,别带儿。”
“怎么了,你就是一百岁也是我外甥女,我还喊你小婉儿。”李新兰接过面,呼噜呼噜吃着,从部队到安阳要坐五天四夜的火车,自己带的干粮早吃完了,火车上的东西根本不好吃,总算是吃到顺口的。
说来也有意思,三姐妹中,大姐的性格最活泼,其次是老二李新楠,最稳重的反而是最小的李新梅。
“别站着,你是不是还要去上班?你只管去上班,我吃完了自己去医院,这片我比你熟,还怕我迷路不成?”李新兰开玩笑着说道。
她确实还要赶着去上班,亲姨妈,唐婉就不客气了,说了一声就骑车去厂里上班。
有了李新兰的加入,李新梅轻松很多,早饭和午饭也不用唐婉做了,她和李新兰轮着回家休息,然后做饭带过去。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李高瞻恢复的不错,不过回家后还要卧床休养,让他们回自己的房子,唐建军和李新梅都不放心,李新兰其实也不放心,不过她过些日子就要回去,没资格在这充老大。
一旁的唐婉眼睛一亮,“爸,妈,外公外婆肯定住一楼,二楼要走楼梯不方便,重要的是厕所就在一楼,外公外婆起夜方便,大嫂再过些天就要生了,还带着个丫丫,大哥又这么忙,也要搬回来,不如你们搬到我那个房间,我呢,就搬去外公外婆那,你们看怎么样?”
“你搬过去?不行,你一个小姑娘,怎么能自己一个人住呢?”李新梅第一反应是拒绝。
“怎么就不行了?那是厂里建的房子,左右邻居,楼上楼下全都是机械厂的人,最安全的地方,其实就睡个觉,中午和晚上都在厂里的食堂吃,而且那儿离厂更近,早上还能多睡几分钟呢。”唐婉掰着手
指头在那算好处。
何云丽张了张嘴,想说不搬到这边院子吧,可她身子越来越沉,还有个正调皮的丫丫要照顾,不搬过来肯定不行,可这么一来,爸妈就没房间了,所以唐婉搬去外公那住一阵挺好,等她出了月子,就带着孩子回自己的家,到时候让爸妈搬到他们房间,小婉再搬回来,皆大欢喜。
当然了,作为大嫂,她绝对不能说出这些话,不然还以为她要赶小姑子离开呢。
白芷琪就不一样了,两人除了是姑嫂,还是好朋友,直白的说道:“你都没结婚,哪有让你搬家的道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容不下你这个小姑子呢,要搬也是我们搬,昊昊懂事了不少,可以放在托儿。”
“行了,搬什么搬,我们不搬。”李高瞻说道。
“不行,您和妈必须搬到我那,不就少张床吗,在客厅放一张就好了,到时候我和建军睡在那就行。”李新梅赶紧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接着求收藏:《年纪轻轻的,我当了寡妇!》写一个女人穿越到年代文里,变成了寡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