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热武器时代后,枪械便成了战场厮杀的最佳利器。
说起科技树的攀升,其实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任你气力盖世,英勇无敌,哪怕达到项羽、关羽这种个人武力超过人类极限的勐人,一梭子子弹下去,也只有饮恨身死的下场。
可在冷兵器时代,有没有如枪械一般的沙场利器呢?
也是有的,那就是弩!
汉代的大黄弩最高射程可达三百步之巨,虽然杀伤力不如枪械,但此时士卒身上也没有防弹衣之类的护具,足可称之为冷兵器时代的枪械。
既然弩如此厉害,为何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没有大放异彩,甚至远不如弓箭出名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产能问题。
弓的制造极为简单,随便在军营中找个士卒都能鼓捣出来。尽管不怎么精致,却已经足够上阵杀敌。
可弩就不一样了。
相对复杂的制造工艺,对技术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在这个工匠地位低于农民的时代,仅靠朝廷负责建造器械的衙门,根本无力承担大批量弩箭的制造。
再加上连年打仗,财政吃紧,弩虽然是征战利器,但极其容易故障,军中又少有能修的工匠,不能大规模装备,也就显得情有可原。
简而言之一句话,性价比太低,穷拒!
这种情况林朝初入徐州时就有所了解,却迫于现实压力一直没能解决。
直到七年前林朝辞官归乡前夕,才终于着手对军械方面进行了一番改制。
彼时新税法已经稳固,大量的屯田,也使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有了攀科技树的条件。
林朝的改制分为两个层面。其一,提高工匠的待遇和地位,使百姓愿意让孩子成为匠人,为科技树的攀升滋生土壤。
如今羽山学宫的毕业生,已经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工部任职。不负责行政事物,只管督造改良各种军械。
其二,便是将军械制造给外包了出去。
甄氏,糜氏,都是最好的合作伙伴。把军械制造交给他们,大大降低制造成本的同时,却能快速提高产能。
当然,如此神兵利器,官府自然不会允许其脱离控制。所以得到外包份额的各大家族,在作坊开工的时候,州府都设有重兵把守。
如今七年过去,府库中的弩箭器械,早已堆积如山。
为了此次北征的顺利进展,田丰倒是极为大方,大手一挥间,便给林朝调配了十万把弓,十万把弩,二十万副马镫,以及数百万支箭失!
此外内府还给工部下达了一道谕令,给北征大军配备了一千名擅于打造军械的工部匠人,专门在北征途中负责修理损坏的弩箭。
各方面的努力下,才终于有了林夕麾下人手一把大黄弩的可怕场面。
而正是这一副景象,却成了对面鲜卑头领成律归的噩梦。
仅仅交战不到半个时辰,他就尝到了对面汉军手中铁家伙的厉害在全副武装的情况下,屁股和肩膀各中一箭。
“嘶”
中箭的成律归捂着屁股,口中不住地倒吸凉气,一股股钻心疼痛袭来的同时,额头上已有冷汗滑落。
但不得不说,成律归这只草原靓仔也算条汉子,如此情况下居然没有大喊出声,反而继续命令部下进攻。
面对这支装备精良的汉人骑兵,哪怕死伤惨重,也只能继续向前冲杀。在中短程的距离下,自己麾下的儿郎就是活靶子,只有突入对方阵前进行短兵厮杀,才可能有一丝胜算。
可他的如意算盘,终究没能实现。
身为主将的林夕第一时间便察觉了成律归的意图,面对汹汹而来的鲜卑骑兵,汉军马上采取了林朝传授的三段射击法。
也即将麾下分为三列,弩随人动。第一队射击完后,退回到原第三队的位置,并开始上弦等操作,三队和二队前移。二队变一队后瞄准射击,如此循环往复,大大减短了射击间隔,使对面的鲜卑人始终曝露在箭雨之下。
人性素来贪生畏死,鲜卑人也不例外,面对三段射击法的降维打击,任凭成律归如何呼喝怒骂,麾下的鲜卑战士始终不敢冲锋,甚至已经有士卒开始溃逃。
一连斩杀数名溃逃的士卒后,却仍是止不住颓败的趋势,成律归也只能无能狂怒。
心绪激荡之下,肩膀和屁股上的伤口血流得更快了
包围圈内,林朝望着不远处的战事,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弩确实有点意思。”
贾诩感叹道:“何止是有点意思,简直是神兵利器!”
他在边地二十余年,见识过无数次与异族的战争,还没有哪一次能像今日这般顺利击败敌人,说是兵不血刃也不为过。
如此神兵利器,当年的凉州军团若能人手一把,又何惧羌胡?
另一边,典韦跑过来大吼道:“监军,蛮夷的包围圈正在溃退,咱们可要与子煦里应外合?”
林朝开口道:“不,立刻给子煦打出旗号,命他收起弩箭,带领麾下士卒冲锋,与这些蛮夷短兵接战。”
“这为何?”
典韦满脸不解道。
如今战事一片大好,眼看就能将鲜卑人打得溃逃,典韦不明白为何要舍长就短,而去与鲜卑人血拼。
“只管传令便是,某自有计较。”
“遵命!”
典韦抱拳应道,随即便命麾下打出了旗号。
他不明白林朝此举有何意义,但收到传令的林夕,却在第一时间看懂了自家兄长的意图。
兄长这是要看看马镫的神妙之处。
“传令,全军冲杀!”
“遵命!”
随着林夕一声令下,麾下士卒纷纷将弩收了回去,转而拿出长枪长戟,冲着成律归所部冲了过去。
一直被箭雨覆盖,成律归已然心生退意,却忽然发现对方的汉人军队停止了射击,转而挥舞着兵刃向自己杀了过来。
这支汉人军队的统帅,一定是个傻子!
“儿郎们,冲上去杀光这些汉人,让他们见识见识咱们鲜卑勇士的风采!”
只要没有那些可恶的弩箭,成律归自诩优势在我。
毕竟鲜卑人生来就长在马背上,因为气候等因素,胯下的战马也比中原战马的爆发力要强,对冲又怎么可能会输?
然后他就惊讶的发现,仅仅一波冲锋,自己麾下的战士就被打了个溃败!
之前跟林朝对耗了将近两天的时间,麾下士卒一直没得到充分休整,士气已经下滑太多,然后又被箭雨射了一波,导致战力下滑严重。
最后汉人骑兵胯下的马镫,顺理成章变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任鲜卑人再怎么悍勇,脚下无处接力的他们,又怎么可能是拥有马镫的汉人骑兵的对手。
大人,时代变了!
鲜卑人震惊的发现,对面体型明显不如自己壮硕的汉人战士,爆发出的力量却远超自己,交手不过几个回合便已然力竭。
再几个回合,鲜卑人便被斩落马下。
林夕挥舞着长枪在敌阵中来往冲杀,所到之处皆无一合之敌,如入无人之境,再度找回了与张飞比斗前的自信。
严格来说,林夕的武力并不算低,就算放眼整个天下,也能排在一流的水平。如今正值盛年的他,与曾经的副将徐晃交起手来,也是不相上下。
可遗憾的是,徐州的顶尖勐将实在太多了!
且不说关张赵、典韦这种真正的天花板,就算是太史慈、黄忠、张辽等人,林夕多半也是打不过的。
但收拾这些鲜卑骑兵,不说是砍瓜切菜,至少也是如屠猪狗。
一路冲杀的林夕,很快就注意到了鲜卑中军的大纛,以及大纛
今日一战,不仅及时救下了兄长林朝,更加鲜卑人打得落花流水。
面对此情此景,林夕胸中的豪情被彻底点燃了,当下便长啸一声,纵马径直冲向了成律归所在的中军。
初战告捷,正好斩敌酋助兴!
眼看厮杀不过,成律归本来都打算撤退了。
损失些力量就损失吧,总比全军覆没要强。
可就在此时,他望见了敌军主将亲自披挂上阵,并且冲向了自己。
一瞬间,成律归怒了。
这些汉人,实在太欺负人了!
先有林子初以步卒向骑兵主动发起进攻,后有林子煦孤身冲阵欲斩将,两番折磨,导致成律归胸中火气直冲天灵盖,怒气值瞬间达到了顶点。
这汉军将领身后只带了不到二十人,就敢往自己这边冲过来,简直把自己当成了三岁孩童般戏耍。
真当自己是万人敌啊!
在愤怒的加持下,屁股上的伤口虽然仍在流血,但成律归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反而挥舞起马槊往林夕这边冲杀而来。
先杀了这个汉军将领,再退不迟!
作为生长在草原上的鲜卑勇士,成律归之悍勇,自然不必言说。
哪怕在屁股中箭的情况下也一样。
一阵前冲之后,挥舞着马槊的成律归,终于和挥舞着长枪的林夕短兵相接。
在他的想象中,这是场酣畅淋漓的战斗,最终由自己斩落汉人将领的首级扬长而去,虽败犹荣。
可事实却是,交战不到三十回合,他已经被越战越勇的林夕压着打,招架都显得困难。
直到林夕抓了个破绽,一枪刺中成律归腹部,成功将其挑落马下,随行的数十名护卫便将他控制了起来。
林朝在不远处全程围观了这场战斗,眼看大局已定,便开口道:“君明,传某将令,降者不杀!”
“遵命!”
典韦立刻执行了林朝的命令,令部下大吼出声,用以降低鲜卑人的反抗意愿。
旁白的贾诩开口笑道:“不是说此行只为复仇,是要让蛮夷血债血偿么?”
“不,这些鲜卑人也算悍勇,如若负隅顽抗,我军将士难免有所损伤,更可惜了他们这一腔热血,堪称是卑鄙的浪费”
林朝摇头笑道,同时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贾诩。
听完之后,贾诩神色微动,目光惊诧连连。
“此计虽妙,却是无比狠毒,若真能成功,千百年后的史书上,你林子初必然落得一个毒士的名号。”
林朝毫不在意地笑道:“和此言差矣,某安喜林氏世代耕读传家,守身持正,而某又师从康成公,将来必为一代大儒,学问品德皆受世人敬仰,又如何能想出这等绝户之计,所以”
“所以?”
贾诩疑惑道,心中忽然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所以这等毒计,全都是出自你贾和之手。”
贾诩:
某就知道,跟林子初这个狗东西待一起,哪会有什么好结果。
此时的战场上,听到典韦及陷阵营的呼喝声后,林夕麾下的士卒也跟着喊了起来。
一时间,战场四处都响起了降者不杀的声音。
无奈,一众走投无路的鲜卑战士只好点了投降。
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林夕绑缚着成律归来到了林朝面前。
“敌酋已被末将生擒,请监军发落!”
林朝看了一眼林夕,发现他身上没什么伤口后,便点了点头,继而将目光放到了成律归身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打量此人,不过林朝显然没有将目光重点放在成律归那还在流血的屁股上,而是盯着他的神情看了良久。
此时的成律归,早已万念俱灰。
他明白是自己败了,而败者的下场,就是交出性命任由胜者处置。
纵然生死难料,成律归也没有勇气在死前对林朝嘴炮一番。
因为他还想活,哪怕这个几率非常渺茫。
见林朝许久不发一言,林夕开口道:“监军,是否要将敌酋就地斩杀?”
“就地斩杀?不,为他松绑吧。”
林朝摇了摇头道。
此言一出,周围之人无不震惊,甚至一度以为林监军得了脑疾。
“兄监军,这是为何?”
林夕不解地问道,却并没有阻止典韦的行动。
接下来,林朝与成律归展开了一段奇妙的对话。
林朝:想死想活?
成律归:想活。
林朝:那就是给我北征大军当个带路党吧。
成律归:能做大汉的狗,是我的荣幸,汪汪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