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老汉善射

作为一个合格的苟道中人,林朝一直把自身的安全放在首位。

特别是在去岁年初在清水河边遇险那一次,自己没事拉着荀谌去游览春日风光,可惜话还没说几句,路也没走多远,就遇上了盗匪。

死里逃生后,林朝就打定主意一定要加强自己身边的防卫力量。

后来哪怕是跟荀采月下幽会,也有护卫在暗中守护。

不然以林朝的身手,那一晚就不是自己命人痛揍郭嘉,而是郭嘉暴打自己一顿。

谁让这个时代武德充沛,连郭嘉这个被酒色掏空身子的浪货都比自己厉害呢!

孟子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作为一只弱鸡,林朝一直认为这句话非常有道理,并且打算终生奉行。

简而言之就一句话,做人要稳健!

可即便如此,在面对眼前狂奔而来的马车时,林朝心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闪避。林朝毕竟只是一个正常人而已,有这种想法也算正常。

但太史慈是专业的啊!

自从担任林朝的贴身护卫,并且明白这个职位的内在意涵之后,太史慈对林朝的感激自不必说,并且暗暗发誓绝不让任何人伤了林监军。

所以面对这疾驰而来的马车,太史慈第一时间便想到了最坏的结果,那就是车上可能有刺客,并且立刻做出了应对。

那五名家仆打扮的亲兵向马车冲了过去,眼看就要与马车正面相撞的时候,脚下一蹬地面,整个人凌空跃起,下一刻已经落到了马车之上。

这宛若轻功一般的身法,看得林朝一阵惊讶。虽然这几人只平地跃起两米多高,但林朝见惯了战场厮杀,所以对这种飘逸的姿态很感兴趣。

可他却不知道,这些护卫虽说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不主修战阵厮杀之术,而是精于技击的高手。

这五人一跃而上,其中四人占据马车四角,形成合围之势。为首之人却跳到了赶车之人身边,下一刻却已经将手中利刃横在了赶车之人的脖颈上。

“立刻停车!”

为首之人冷声叫道,目光死死盯着那赶车之人。但凡他敢有一丝意动,手中利刃便会落下,取了此人性命。

再看赶车之人,脸上也露出了一丝震惊,显然是没想到面前这群人非但没有避让,反而冲自己杀了过来。而且从这五人的身手来看,面前这群人显然身份不低。

此人正是因儿子病重,一路从平氏县赶来涅阳就医的黄忠。

本来黄忠还带着几位随从,但是路上儿子黄叙的病情加重,黄忠心中焦急之下,索性舍了随从,自己亲自驾着马车一路疾驰而来,总算在宵禁之前赶到了涅阳。

儿子的命危在旦夕,黄忠也顾不上其他,干脆一路纵车驰骋,直奔张机的住处而去。

可谁曾想迎面却撞上了正在充当街溜子的林朝一行人,并且在太史慈的精准判断下,黄忠被当成了刺客,这才有了眼下一幕。

黄忠虽然有些震惊,却马上又冷笑一声。

这五人的确不弱,但是在某面前……还不够看!

下一刻,黄忠出手了!

利刃仍旧横在他的喉间,但这丝毫不阻碍他对林朝的护卫出手,因为这五个所谓的技击高手在他眼中,与普通的土鸡瓦狗没有任何区别。

在林朝的护卫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手中利刃就已经被黄忠夺下,并且向着自己胸口刺了过来。

护卫大惊,却根本退无可退,因为论及速度和力量,他跟眼前这个白发老者根本不在一个层次。眼看即将被利刃毙命之时,黄忠却及时收手,这一刀并没有刺进去,反而是握住利刃,一拳将护卫砸下马车。

“似你这等武艺粗鄙之人,纵然手持利刃又有何用!”

黄忠单手驾车,另一只手拿着从护卫手中夺下的利刃,口中冷笑道。

剩余四人见黄忠不但没有束手就擒,还打伤了其中一人,顿时以为黄忠真是刺客,下一刻两人向黄忠杀去,另外两人往车里冲去。

这个时代的马车没有门脸,只是黄忠怕重病的儿子再感染风寒,因此找了个帘子挂了上去,导致旁人根本看不出马车里面拉了几个人。

当然,这也是太史慈推断黄忠可能是刺客的凭据之一。

眼看两人向车内冲去,黄忠面色巨变,根本顾不上向自己的杀来的两人,急忙扭头大吼道:“休伤我儿!”

可惜为时已晚,另外两人已经冲了进去,并且从里边揪出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这一幕看得黄忠目眦欲裂,心中的怒火犹如喷薄的岩浆一般溅射开来。

但是两人手中明晃晃的利刃,已经架在自己儿子的脖子上,在夕阳的黄昏下时不时闪过一丝血色的光芒。似乎预示着生命的脆弱,只在轻轻一划之间。

面对如此情景,黄忠纵然有天大的本事,也不敢轻举妄动。另外两人则是趁机冲了上来,就要一刀结果了黄忠的性命。

“住手!”

就在此时,远处传来林朝的呼喊。

从刚才护卫从车内揪出一个孩子的时候,林朝就感觉到了不对劲。

试问,有谁行刺的时候会带上一个孩子?

而且那孩子看上去有气无力,明显是身患重病的模样。

情况已经基本明了,这两人应该并非刺客。林朝可没有滥杀无辜的习惯,所以急忙喝止想要痛下杀手的护卫。

黄忠本来已经要闭目等死,忽然听到这声呼喝,急忙扭过头看去时,只见一个身着玄色长袍的年轻男子越众而出,大步向自己这边走来。

林朝走到了马车前,刚想说些什么,却见到孩子仍被护卫挟持着,利刃仍旧驾在脖子上,便皱眉喝道:“放开此子!”

“这……”

太史慈见状,又想起方才黄忠那彪悍的战斗力,便想拱手相劝,可惜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林朝挥手打断。

“放人!”

林朝平日里很少发怒,这一生气,吓得两名护卫赶紧收起了利刃。

见儿子脱离了别人的控制,黄忠急忙冲过去将黄叙抱在怀中。

“叙儿,你怎么样了,可有伤到何处!”

黄忠生怕儿子受了惊吓,急忙开口问道。纵然情急之下,却也不敢大声。

只是黄叙此时的状态有些不大好,只见他面色发紫,嘴唇发青,一副呼吸困难的模样。可尽管如此,他见父亲黄忠满脸焦急,还是轻轻摇了摇头。

“父亲……我没事……”

这短短五个字说出口,却费尽了黄叙所有的气力,说完之后他整个人喘息更加困难了。

儿子这副模样吓得黄忠浑身颤抖,他死死地搂住儿子,眼中已有泪痕,生怕儿子一个不小心就会撒手人寰。

可尽管如此,黄叙的呼吸也越来越弱,甚至已有昏迷的征兆。

如此恶劣的情况下一旦昏迷,很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黄忠一颗心已经沉到了谷底,脑中也万念俱灰。他不通医道,根本想不出丝毫的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儿子抱得更紧一些,企图锁住儿子那不断流逝的生命。

众人见到这一幕,也全都沉默了,愣在原地不知该说些什么。之前出手的护卫,也默默将利刃收了回去。

就在这时,在后面观察了许久的林朝却走了上来,同时开口道:“放开他。”

闻言,正沉浸在满胸悲伤中的黄忠扭过头来,宛若一头发怒的凶兽一般瞪着林朝,鬓角的白发随风飞舞,似乎在宣示着黄忠心中的愤怒。

可林朝却面无惧色,只是轻声解释道:“这位兄台,以令郎眼下的症状,怕是呼吸困难,不宜搂得太紧。”

自护卫将这孩子从马车上提溜出来的时候,林朝就注意到了此子的脸色不对劲,经过了刚才的一番观察,林朝基本可以确定,这孩子是哮喘发作了。

至于是哪种哮喘,林朝并不知道。

可黄忠哪管这些,听林朝说完,他眼中立刻燃起了一丝希望的神采,急忙开口道:“阁下精通医道?”

面对这个问题,林朝轻轻摇了摇头,开口道:“某并不精通医道,只是令郎此等症状,某以前见过类似的病者,因而知道结症所在。”

黄忠急忙大声道:“阁下既知症状,可有解救之法?”

林朝看了看黄叙的脸色,又摇了摇头。

哮喘这种病,莫说现在,就算放到后世,也是不可能根治的病,只能用药物缓解而已。而且眼前这孩子的病情颇重,林朝又如何能有办法。

眼见林朝摇头,黄忠一颗心再度沉到了谷底。

最后的希望也没了,难道儿子今天就要死在此处不成?

虽然早知道可能会有这么一天,但真的到来之时,黄忠还是无法接受。

黄氏三代单传,就只有这一根独苗,若儿子没了,黄氏也就没了!

自己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一念及此,黄忠有种想放声大哭的冲动。

只是林朝沉吟片刻后,却又开口道:“阁下若信得过某,请容某一试,只是不敢保证结果。令郎生死,全看天意。”

闻言,黄忠几乎没有丝毫的犹豫,赶紧抱起儿子递了过来,大声道:“阁下若能救活犬子,那便等于救了我黄氏满门,黄忠此生必赴汤蹈火,以报阁下恩情!”

面对黄忠信誓旦旦的承诺,林朝只是摇头一笑,不置可否。

关于哮喘病的急救方法,林朝也曾学过,只是大多需要药物的配合,眼下没有药物,只能用一些辅助呼吸的方法而已,成效究竟如何,林朝估计是微乎其微。

但见死不救这种事林朝做不出来,所以才想试试。

万一成功,就是一条人命。

若是不成,这个时代也没有医闹的事例。

总之,无愧于心就好。

额……等等,刚才这家伙说自己是谁!

林朝忽然反应过来,刚才此人好像自称黄忠!

这个黄忠是那个善射的黄忠吗?

林朝仔细想了想,历史上的黄忠,好像还真是南阳郡人氏,而且其子黄叙也是早夭病亡。

也就是说……自己赶上现场直播了?

一联想到方才黄忠展现出来的武艺,林朝基本已经可以确定此人就是历史上那位神射手,定军山阵战夏侯渊的黄忠,黄汉升!

想到这里,林朝不由感叹历史的神奇。

自己本来只是想把张机弄回去,想不到居然先遇到了黄忠。

就这情况,竟然还有自行车,真是有意思!

黄忠见林朝愣神,有些急切地开口问道:“阁下……是否可以出手救治犬子……”

“额……”

林朝这才反应过来,眼下黄叙的性命危在旦夕,不是头脑风暴的时候。

“方才一时走神,兄台见谅,见谅。”林朝满脸歉意道。

黄忠:“……”

我儿子都快要死了,你刚才居然还在发呆!

一时间,黄忠隐隐感觉此人不大靠谱,甚至有些后悔将儿子的性命交给此人了。

不过林朝这次行动倒是很迅速,话音落下时,他已经从黄忠手上接过了黄叙。黄叙自幼体弱多病,虽然已经十一岁了,但体型倒像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一般,也不是很重。

嗯,既然是黄忠的儿子,那可得用点心了,就算救不好,也得表现出一副自己很努力的模样。总之得刷一波黄忠的好感度。

紧接着,林朝将黄叙放在地上,施展出了后世学过的急救方法。

说来也是奇怪,这些辅助呼吸的方法林朝压根没报多大指望,但用在黄叙身上,却非常有用。仅仅片刻后,黄叙的呼吸竟然顺畅了许多,脸上紫青色也渐渐散去,甚至嘴唇也恢复了正常的血色。

见此,林朝疑惑地看了看自己的双手。

后世常有人言,穿越必带金手指,可自己穿越后却毛都没有。难道说自己不是没有金手指,只是一直不曾发现而已。

也许……自己这双手,就是所谓的金手指。

不管任何疾病,只要被自己用手摸几下都能痊愈?

天才乡村神医之霸道女总裁爱上我?

早知道是这样,自己还抱个屁的刘备大腿,直接去悬壶济世得了!

嗯,最好还是做一个妇科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