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贾诩是个老司机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

颍阳县一处酒肆中,林朝对贾诩如是说道。

之所以停在颍阳县,而没有直接去颖阴,就是因为林朝心有顾忌。

当然,也是在等一个人。

莫说上门提亲,就算是相亲,林朝两世为人也没有过类似的经历,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荀爽号称硕儒,应该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吧……

对于封建家族的大家长,林朝实在不敢抱什么信心。

“文和,某被无辜牵连,又好心救人,为此差点有性命之忧。可转眼之间,就被赖上了,你说这是何道理?”

贾诩看了看林朝手中的银簪,好奇道:“子初,这便是那荀氏小娘子赠与你的定情信物?”

闻言,林朝立即不乐意了。

“什么叫定情信物,贾文和,你可莫乱说话,某与女荀是清白的。”

说罢,林朝还扭头看了看,发现荀谌并没有在附近,这才松了一口气。

贾诩喝了口酒,摇摇头道:“林子初,某虽答应为玄德公效力,可这是你个人私事,为何说与某听?”

“呵呵,某这不是没经验嘛。”林朝满脸堆笑道,“久闻文和你智计通天,心狠手辣,可否帮某出个主意?”

贾诩:???

智计通天也就罢了,什么叫心狠手辣!

有你林子初这么夸人的吗!

不过这一路上吃喝都是林朝管着,他也不好纠结这些小问题。

好吧,看在林子初请自己吃羊肉的份上,就帮他出个主意吧。

“子初之意,是不想娶那荀家娘子?”贾诩自信笑道,“这倒是好办,待某略施小计,让那荀家娘子死得无声无息,子初自然就不必烦……”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朝跳起来捂住了嘴巴。

“住口,住口!”

同时林朝又四下张望了一番,发现没有人注意到自己这边,才松了一口气。

好家伙,上来就要弄死人家小姑娘,贾文和你好歹收敛一点!

这里是颍阳县,距离荀氏大本营颖阴县只有不到百里的距离。

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大声密谋,贾诩这波这实在太不贾诩了。

若是被有心人听到,恐怕自己二人才会死得无声无息。

再说,人家荀家娘子有什么错?

林朝放下了手,刚想训斥贾诩,却看到了他眼中的戏谑之意,顿时明白被这家伙耍了……

“贾文和,你这样有意思吗?”

林朝没好气道。

“有意思,非常之有意思。”贾诩没脸没皮地笑道,“子初谋人之术,天下无双,某能戏耍你一番,心中甚是爽快。”

“说些正经的,某是真心求教,还望文和帮我。”

贾诩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羊肉,开口说道:“子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要某帮你什么?再说,人家颍川荀氏嫡女,不至于配不上你林子初吧。若荀氏女你都看不上,那只能找袁氏女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林朝连忙辩解道,他哪有看不上人家的意思。

“那是何意思?”

这下子贾诩是真的疑惑了。

你林子初现年二十有三,放在寻常人家,孩子都满地跑了。

就算你之前为父守孝三年,可现在也应该娶亲了。

难道……

嘶!

这林子初,莫不是好男风不成!

贾诩一念及此,身子下意识地往后挪了挪……

林朝困惑于荀采之事,自然没有注意到贾诩的眼神,自顾自说道:“文和,那次与荀家娘子共处一夜,实在是迫不得已。再者,某也规规矩矩,丝毫没有无礼之处。”

说到这里,林朝感叹道:“某只怕那荀家娘子迫于名节,才不得已委身于某。若如此,即便娶了她,某也觉得心中有愧于她……”

林朝说着说着,忽然发现对面的贾诩,正用一种无法理解的目光望着自己,好像在看外星人一样。

这林子初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婚嫁之事,本是父母之命为主,哪容自己选择。

林子初最应该顾虑的不是荀爽吗,为何会顾忌荀家娘子心中所想?

再说了,荀家娘子都赠了你定情之物,又何谈迫不得已。

想不到林子初天纵之才,在男女之事上,却蠢得不行。

林朝被贾诩的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讪讪笑道:“文和,你这种眼神看着某,是何道理?”

“无事,无事。”

贾诩眼珠子一转,便开口笑道:“子初所虑,某却有解决之法。”

“哦,请文和教我!”

林朝极有诚意地抱拳请教道。

万万想不到,这贾诩居然还是个老司机,自己算是找对人了。

面对林朝的诚意,贾诩丝毫不为所动,只是轻咳两声,看了看盘中所剩无几的羊肉。

林朝会意,马上喊道:“店家,再来一盘羊肉!”

这句话把贾诩听得只翻白眼……

某与阁下无冤无仇,阁下为何拿某当蠢货!

“一盘不够。”贾诩伸出了三根手指,面色坚决道,“得再加两盘!”

“三盘羊肉,你能吃得完?”

贾诩很坚决地点了点头,表示少于这个数,一切免谈。

好吧,撑死你!

羊肉端上来后,贾诩先吃了两口,然后在林朝期待的目光中,缓缓开口笑道:

“子初欲探得荀家娘子心中所想,可对?”

“对。”

贾诩继续笑道:“那某就先问子初一个问题,若那荀家娘子心属子初,子初可会娶她?”

这个……

说实话,荀采相貌上佳,气质雍容,性格清冷,宛若高天之月一般,放在后世妥妥的女神,林朝自然心生向往。

想到这里,林朝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便好办了。子初可拿着手中银簪,直接登门拜访荀家娘子,若她肯见你,自然是心属子初。若她不肯,那就不用某说了吧。”

林朝一听,觉得这主意不错。

这个时代女子脸皮都薄,如果荀采真的迫于名节才委身于自己,那在成婚之前,肯定不会见自己的。

如果肯见自己,那就证明她确实也对自己有点意思。

成亲是一辈子的大事,林朝不想娶回来一个迫不得已才嫁给自己的女人。

“多谢文和教我,感激不尽!”

林朝又对贾诩极为诚恳地拱手一礼。

贾诩一边吃肉,一边笑道:“好说,好说,子初与某都在玄德公麾下效力,自当相互帮衬。区区小事,不必如此客气。”

哼,等你林子初被荀家打出来的时候,就有乐子可看了。

让你之前绑某,还敢威胁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