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异人与异人

绝望中唯一的希望,足够让人抛弃一切去抓取。

哪怕这希望乃是由累累恶行铸就,岑建书也在所不惜。

他只想活下来。

就这样,他理所当然的,拜了壮汉为师。

即便壮汉告诉他,自己乃是他人口中的邪魔妖人,岑建书也没有改变决定。

人之将死,哪里还顾得了这么多?

什么正邪好坏都是个屁!只要能活下来,他愿意当个妖人!

很快,他便发现,自己的决定无比正确。

岑建书从壮汉口中得知,对方原本也是一位以拔除异常为己任的异人。

后来寿命将近,濒临枯化,便选择了杀入妖人驻地,在战斗中结束自己轰轰烈烈的一生。

不曾想,那伙妖人格外的弱,壮汉杀到只剩一人,居然还没有耗尽寿命。

那一刻,壮汉就想,是不是老天爷不想让自己死?

这念头刚起,仅剩的妖人五体投地,痛哭求饶,表示壮汉只要放过自己,便献上教中秘法,以作答谢。

壮汉一开始没当回事,也不想学什么妖人秘法,毕竟他都快死了,学了也没用,岂能因此晚节不保。

但那妖人也不知是不是求生欲太过强烈,居然不待他回答,就把秘法双手献了出来。

壮汉看都没看一眼,一把将之摔在地上,举刀就准备毁去。

哪知那秘籍被风一吹,兀自便翻开了一页。

页面上,写着一段话。

“人食畜而求活,天食人而化道,人岂非大畜焉?大小皆为畜,小可食,大亦同!天即啖人,人何不相啖之!彼之天赋,化归己身,集千千万万之精华,便是天要吾死,吾亦要逆天!”

壮汉当时如遭雷劈,脑子里只有那最后一句话。

“便是天要吾死,吾亦要逆天!”

想到自己如今的境遇,想到自己求死而不得的巧合,壮汉突然觉得,这或许就是冥冥中的注定。

他拿起了那本秘法,细细研读了三天,随后便隐姓埋名,成为了一名妖人。

岑建书现在都还记得,壮汉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是极为自豪和得意的。

“那秘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取他人的血肉精华,提炼精血,用以修行内修法。如此一来,就能让任何没有天赋的普通人,成功踏上武道,并且永远不受天赋的限制。据撰写秘法的人说,这个法子,是他机缘巧合下,在脑子里做梦,梦到的。”

“你应该知道,身为异人的我们,是不能修行内修法的。所以读第一遍的时候,我有一种希望落空的茫然。我原本是不怕死的,可我把这东西当成了希望,然后希望又落空,我突然就怕了。”

“我很不甘心,于是又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我总觉得老天让我在将死之时得到这东西,是有原因的。这秘法中肯定有什么我没领悟的道理,这道理能让我活下去!”

“就这样,我读了三天。我翻来覆去的看,废寝忘食的看,从早上看到晚上,从晚上看到白天,满脑子都是那短短的几段话。”

“终于,在第三天,我熬不住了,昏了过去......可你猜怎么着,我一觉醒来,脑子里莫名就多了一个念头!”

“——这秘法是取他人的血肉精华,在体内提炼,然后把杂质排除,留下精血,哈哈,杂质,杂质不就是我想要的吗!”

“我不知道你师父是怎么告诉你的,但我记得我的师父说过:这天下万万众生,有无数人体内留有才能!之所以异人这么少,不是因为有才能的人太少,而是因为大多数人体内的才能,都不足以让其成为异人罢了!”

“我只要把这法子改一改,就能从别人体内攉取才能,届时不但能填补己身增长寿命,还能变得更强!”

岑建书不知道壮汉做了多少次尝试,他只知道,壮汉最终成功了。

壮汉活了下来,越活越年轻!

但凡事都有代价。

这种逆天的秘法自然也不例外。

壮汉很快发现了秘法的致命之处——通过秘法攉取的精血,不能直接排出体外。

不管他用什么办法,这些精血都像是生了根一样,待在他体内赶都赶不走。

后来,他故意大病一场,妄图以此消耗精血。可等到病好,壮汉便绝望的发现,那些因为身体体质下降所损失的精血,居然又回来了。

壮汉慌了。

哪怕是补药,吃多了也得死,更遑论精血。

壮汉不是武者,无法将其化为己用,对武者来说气血充盈是好事,对他来说却要命。

他知道长此以往下去,自己必定会被积攒下来的精血,活活撑爆经脉血管。

走投无路的壮汉,最终只能咬牙学了内修法。

一开始,效果很好——他体内多余的精血并非自身所得,所以也不用消耗才能寿命。只要运转内修法,打打拳,很轻易便将之化解,没有丝毫副作用。

但随着内修法层次越来越高,某天醒来,壮汉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发生了一种变化。

至于是什么变化,壮汉没有告诉岑建书。

他当时只是语气复杂的念叨了一句:“师父没有骗我。异人学内修法,注定死路一条。”

岑建书也没有追问,那时候他都快死了,哪里还管是不是死路?

他只想多活阵子,哪怕最终还是要死,也值了。

就这样,他加入了壮汉所在的组织,成为了一名妖人。开始依靠秘法,延长寿命,也因此被迫修行了内修法。

至今为止,因他而死的,已经不下千人。

但杀了这么多人,岑建书心里其实并没有太大波澜。

他甚至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一个将死之人想要活下去,有错吗?

岑建书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他只知道,自己没有错。

他其实和壮汉有类似的想法,觉得这或许就是宿命。

独属于异人的宿命。

前半生,他为了众生而活。

后半生,就得让众生来还。

......只可惜,这次没能杀了马建安和颜葳,等于是白白浪费了一块虫胎。不光任务失败,还搭上了十年寿命......亏到姥姥家了。

岑建书叹了口气,脑中不免想起了,那个在惶雾中犹如魔神般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