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州四面环山,州城建在山间平原上,是方圆几百里的重要枢纽城市,进出往来人a流密集。
城池甚为广大,城内全是青石筑造的房屋,道路也是青石铺就,石生青苔,十分古老。
古人起的早,一大早街上就挤满了人。
店铺开门张罗,小贩沿街摆摊、叫卖,官员骑马坐轿,走卒护卫开路,农夫小民脚步匆匆,吆喝叫嚷,十分热闹。
往来除了汉人之外,还有许多服饰特色鲜明的山民,大都断发纹身,相貌凶野,腰携刀具,背着背篓,带着山中土货来售卖。
丁荒本来还有些担心被人认出身份,却在街上时不时看到一些装扮诡异之人。
有背剑高歌,大步横行之游侠;有左手狗腿,右手铁杖之肥僧;有紧身道袍,凹凸有致之女道;有仙风道骨,高髻拂尘之法师;还有一头红毛,表情冷酷,不知什么职业的刹玛特……
总之个个都神头鬼脸,奇装异服,跟COSPALY漫展游街似的,奇形怪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街上平民遇到了,只是稍稍躲避了一下,依旧各干各的,没有特意去看或者群起围观。经过的官员、衙役、士兵也视而不见,显然都见惯了这种人。
相比之下,一身黑袍的丁荒反而不太显眼了,几乎没有人刻意去观察他。
“那燕五说我捂严实了也会惹人注目,分明是不想让我进城!”
丁荒吐槽一句,总算松了口气,脚步身姿也放松下来,若无其事的在街上‘闲逛’。
丁丧一路穿过人群,很快又钻进了一条偏僻又肮脏的小巷。
丁荒跟进来一看,两边都是竹笼和绑住的禽畜。光脊梁的屠夫不停挥刀屠宰,禽兽尸体摆了一地,到处都是污血。铺子里挂着屠宰好的禽畜,案后站的男女正在薅毛烫皮,切肉剁骨,招揽客人。
整条巷子乱哄哄的,猪嚎鹅叫,毛羽乱飞,吵翻了天。
“原来是屠宰一条街啊。“
他明白丁丧的心思了,被鲜血味道诱的直流口水,舔了舔獠牙,等待重孙子给自己奉上鲜血。
谁想丁丧一直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穿过屠宰街,到了尽头的一处小广场。
此地很有些诡异,周边都是人,这里却不见人来,一圈房屋也都紧闭着大门,空气中充满了血腥气,地上一块块的黑斑一看就是陈旧血迹。
“是人血!”
丁荒闻着熟悉的味道,心头一跳,问道:“这是哪里?你要做什么?”
“你先别问,等着就是了。”
丁丧留下一句话,头也不回进了一所院子,不一会便抱着一个大陶罐走出门来,大声吆喝:“血来喽!”
他把罐子递到丁荒面前,笑道:“快喝快喝,还热着呢。”
丁荒不用闻就知道是人血,又惊又怒道:“你又杀人了?”
“在城里杀人,你当我傻?”
丁丧叫了一声,说道:“赶紧喝,不然就浸住了,血气腐败,没了滋养之效。”
丁荒没有动手,瞪着他问道:“这人血,到底从哪里来的?”
丁丧不耐烦道:“这里是法场,官府处死犯人的地方。那边院子里关着几个死囚,今天就要处斩,我和里面的刽子手是熟人,出钱让他们现宰现杀,然后取血给你。”
丁荒望着陶罐里的血液,嗜血欲望难以抑制,但是人性又让他反胃恶心,怎么都伸不出手去接,愣在原地踌躇难决。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丁丧瞅着他的双眼,脸色渐渐变了,一脸狐疑道:“我看你有些奇怪,你是害怕还是怎地?”
“在山上杀人的时候,你多凶残,对我也是凶神恶煞,喊打喊杀的,怎么突然连人血也不敢喝了?难道你的凶狠,都是装出来的?你其实是一只……一只善良的僵尸?”
丁荒从他表情和话语中听出了不屑和嘲弄,恼羞成怒,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低吼道:“善良有错吗?我不善良,你已经变成狼粪洒在山上了!”
“呃!我、我……狼才不敢吃我的尸体呢。”
丁丧在他正气凛然的逼视下畏缩了,舔了舔舌头,又把陶罐奉了过去,心虚道:“好吧,祖爷爷,你善良就善良吧,至少我不再担心你杀我了。”
“不过人血还是要吃的,买这罐血花了我整整三百两银子,还欠了那刽子手一个大人情。已经给你拿来了,你就吃了吧,不要浪费!”
“哼!”
丁荒一把夺过陶罐,趁着胸中怒气盖住了厌恶,张口就往嘴里倒。人血果然无比甜美,六七斤之多一口气就喝的精光。
“哦……”
他长长的呻a吟了一声,扔了陶罐,闭目感应身体变化。
人血入肚,好似火焰重燃,力量迅速滋生,不止身体有力了,精神也旺盛了许多,太阳光不再那么令人生畏了。
上腹部的血囊也胀大了好几倍,像个足球一样把肚子顶了起来,正在快速蠕动,提炼纯血!
刚刚产生的纯血不用他调动,就自动流向左胸伤口处,不看就能感觉到伤口在飞速愈合!
“纯血的疗伤能力,比尸气要强的多!”
丁荒睁开眼睛,双目血光熠熠,对丁丧说道:“昨晚我吸收了少许尸气,感觉身体精神都有受益,心口外伤也长了一些。今日饮血,同样体力、精神大振,伤口迅速愈合了。”
“是否可以说,足量的尸气,也能达到喝人血的效果?再以此推论,僵尸是否可以只吸纳尸气,不用吸血吃肉,就能存活?”
丁丧抱臂靠在墙上,笑着反问:“活人能否只吃油盐酱醋,不吃米面肉食就能活下去?”
“唔?”
丁荒心有所悟,道:“不能。”
“就是这个理。”
丁丧说道:“血肉是僵尸的主粮,尸气则是调味料,呃……这个比喻好像不准确。”
他摇摇头,思索了一下,又道:“应该这样说,血肉是僵尸的主食,不吃自然身体虚弱,吃饱了身躯有力,就能反哺精神。而尸气的功用,主要是滋养灵魂,灵魂之力充沛,也能释放滋养之力反哺身躯。你听懂了吗?”
丁荒心中已然明了,点头道:“我明白了。简单来说,二者皆有身魂双补之效,但血肉主要补身躯,尸气壮灵魂。”
“嗯,大概就是这样。”
丁丧又补充一句:“不过,僵尸等阶的提升,尸气要比血肉重要的多。身躯强化一定程度之后,等阶越高,血肉之效就越小,尸气作用越大。”
“对僵尸来说,尸气也是一种天地灵气,要学会吸收尸气强化身躯,将尸气化为法力,才能攀登高峰,与其他修行之法也算殊途同归。”
丁荒将这些信息牢记在心,对他微微点头道:“有劳指点。”
丁丧摆了摆手,笑道:“你是我祖爷爷嘛,还饶了我一命,哈哈,我們两个就不要客套了。”
他走到路口,问丁荒道:“接下来做什么?”
丁荒想了想,说道:“我让你带我进城,是为了喝血,现在事情办完了,我想我该回山上去了。那破庙里尸气非常浓郁,我开始喜欢哪里了。”
“啊?这就要走?”
丁丧有些迟疑,挠着胸口说道:“白天尸气非常稀薄,你也吸不了多少。要不,我们再转转?等傍晚再走。”
丁荒道:“哪怕有掩息袍,我的行动也很不方便,除了走路,几乎什么都干不了,更何况你还是犯下重罪的山贼。城里对我们十分危险,还是早点出城为好。”
“这……”
丁丧犹豫了一下,沮丧道:“你坚持要走,那就走吧。”
“你想去哪随你,我不会强迫你。”
丁荒转身就走,说道:“你想留就留下来吧,我先走了,你有事就到破庙找我。”
“哎哎,等等。”
丁丧急忙追了上来,讨好笑道:“不行,我要跟着你。我好不容易找到祖爷爷你,不能再让你走了,你还要跟我回去重振我丁家呢!”
丁荒没有理他,走出屠宰一条街,站在街口,却发现不认识出城的路,只好又让他带路。
街上人更多了,二人挤在人群中走不快。
丁丧也不着急,慢慢晃着,嘴里说道:“前面是果州城最繁华的地方,住的全是官宦人家和富商,你想去看看吗?”
丁荒眼中的‘繁华’连后世农村集市都不如,兴趣缺缺,不过内心里还是想多多接触人群,但又怕被人识破身份,心情很是矛盾。
“你不回你的贼窝去吗?那些山贼手下也不管了?”
他不置可否的跟了一段路,问丁丧。
“那帮家伙啊,爱咋咋去。”
丁丧一挥袖子,毫不在意道:“我到果州来主要为了找你的尸首,因为花销太大,囊中空空,才抢了那伙山贼的大当家位子,就想弄点银钱花花而已。有我没我,对他们都一样。”
丁荒正要说话,前方忽然哄闹起来,只见一群顽童笑着跑开,人群也跟着笑,人缝里有个人影跑了几步摔倒在地上。。
丁荒定睛看去,是一个衣着破烂的白发老妪,正坐在地上哭,周围有一些被踩烂的果子,手里的篮子里只剩几个白色果子。
“反正我哪都不去,只和你在一起。”
丁丧嘴里说着话,看都没看就径直经过。
丁荒走到跟前,放慢了脚步,就听老妪哭道:“是谁把我辛辛苦苦采的果子踢翻的?小强盗们,把我的果子还回来。”
丁荒多看了一眼,脚步稍一迟缓,就被老妪一把抓住了袍角,哭道:“是你,大黑袍子,就是你踢翻篮子的!赔我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