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暗藏杀机

“采用风冷式枪管,每一架机枪,配套十根枪管,这样一来,就可以在发射三百发子弹后,直接换上一根新枪管……”

宋应星想到兴奋处,抓起一根毛笔,铺开一张宣纸,开始涂涂画画。

朱由检暗叹一口气。

大明朝的读书人,实在太过妖孽,根本不给他这个草包皇帝装逼的机会。

“既然机枪枪管发热的问题能够解决,那就让他们去设计生产,先弄来五百架吧。”

朱由检沉吟着说道:“先秘密送往延安府,让茅剃头试一试威力。”

那边情况甚是危急,草包皇帝其实挺担心的,刚好,有了一批重机枪,先让茅元仪把那些草原客人打发了。

“等到机枪制造出来,朕就可以御驾亲征,到西北边境耍耍了。”

“朕的皇兄朱由崧,还不知死活呢……”

……

草包皇帝再一次陷入无事可做的境况。

游手好闲,不学无术。

手头上几样大事,都在加紧速度推进,重机枪的改进,柴油机的研发,蓄电池的测试,电报机的调试,一万名嫔妃别苑的修建,妙语尼姑的馒头庵……

“朕,好难啊。”

斜躺在中海的画舫上,朱由检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让红柳姑娘哭笑不得:“公子,你是不是又想溜出去御驾亲征了?”

“不去,”朱由检叹一口气,道:“好多事情还没准备好,朕没心情。”

“要不、让绿蚁她们来一段异域风情的舞蹈?”

“算了,又不是真的异域风情……”

对啊,说起异域风情,皇宫里不是还有两位正宗的‘洋婆子’么?

安娜王妃和凯瑟琳公主母女,自从来到京城后,皇嫂张嫣见猎心喜,也想学外语,便将二人留在身边,这段日子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朱由检差点都给忘记了。

“给魏忠贤传信,宣召安娜、凯瑟琳二人过来,朕想学外语了。”

红柳姑娘鼻腔里哼了一声,却也没说什么,转身出去传信。

朱由检坐直身子,使劲搓着老脸。

啧啧,整日间打打杀杀的,忧国忧民,夙夜忧叹,辗转反侧,梦寐思服,为大明朝**了心,却收效甚微。

还是学外语好玩……

……

崇祯二年的夏天,不咸不淡的过去了。

正当草包皇帝朱由检在京城里忙着勾栏听曲、“学外语”、胡乱闲逛时,远在西北的茅元仪,则开始忙碌起来。

朝廷秘密送来一批新式火器,一盏茶工夫,即可打空一箱子弹。

望着远处一堆碎石渣,茅元仪只觉得后背有凉气乱冒。

“这、就是所谓的机关枪?”

茅元仪热衷于阵战之学,喜好改进各种攻防器械,曾经设想过将五百火箭在几个呼吸间全部发射出去,射倒一大片草原罗圈腿。

为此,他与宋应星二人可谓是臭味相投,私交几位亲厚。

然而,当他亲手测试过草包皇帝送来的‘机关枪’后,却喟然长叹:‘草包皇帝,简直不是人啊……’

……

“禀大帅,金城关方向的北蛮骑兵,在平凉府接连几仗后,损失惨重,仅有不足千人流窜向陕西、汉中一带。”

就在茅元仪思忖,该如何充分将五百挺机关枪与弓弩手、火枪手、以及火炮搭配,使之发挥出最佳效果时,一名兵卒快步上前。

“一群豺狗子,不能任其胡作非为,”茅元仪沉吟片刻,淡然说道:“派出一支三千人骑兵,尾随其后,慢慢弄死就行了。

对于那些畜生,不要让他们死的太快。

嗯,就让张延义去吧。

他原来是个杀猪的。”

兵卒快步离去,茅元仪站起身来,站在崖畔上极目远眺,似乎有所谋算。

一盏茶工夫后。

茅元仪回到自己的小院,牵出自己的黑色瘦马,一人一剑,渐行渐远,一路向陕西三边总督衙门所在地的西安府而去。

好久没有咥过西安府的羊肉泡馍,茅元仪想想都有些馋。

当晚,在即将走出庆阳府边界时,天色已晚。

群鸦归巢,夕阳如血。

老远看见一座孤单的村庄,炊烟四起,却另有一番人间烟火的滋味,这让茅元仪的心略微有些软和。

打打杀杀时间久了。

人的心,就硬了。

村中儿童多在巷道里玩耍,不少七八岁的孩子,竟然一律光溜溜的,最多用柳树枝条编织一条小内内,用一根冰草绳子胡乱绑起来,就大致算是一条裤子吧。

村庄房屋十分破败。

一些残垣断壁间,荒草萋萋,偶有几朵娇弱野花寂寥开放,喷吐着不知什么味道的花香。

“看,有人来了。”

“呀,好像还是个教书先生,竟然牵着一匹大黑马。”

“看脸上不算太凶恶,应该不是官匪吧?”

……

走进一条黄泥巷子,十余名儿童追着茅元仪打听,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丝毫没有因为他是陌生人而露怯。

茅元仪笑眯眯的点着头,一副教书先生的模样,让孩童们更加舒服。

当然,也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喂,这位教书先生,你叫什么名字?”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年上下打量着茅元仪,皱眉问道:“这里属于茅大帅的地盘,你这厮看着面生得很,莫不是洪大头派来的细作?”

在三边之地的百姓人家,饱受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麾下兵卒的祸祸。

所以,对所谓的‘那边’,没有丝毫好感。

理所当然的,洪承畴便有了一个“洪大头”的诨号。

“我是个教书先生,从庆阳府来,不是细作。”茅元仪笑眯眯的说道。

“嗯,看着倒也白白净净,不像个坏人,”那孩童挥挥手,大咧咧的说道:“那就去村东头李寡妇家吧。

记住,这一带最近闹土匪,晚上尽量别出门。”

茅元仪微微一愣:“李寡妇家?”

他原本就有借宿一晚的打算,不过,这借宿到一个寡妇家,不免让他多转了几个念头。

“对啊,李寡妇的儿子是洪大头手下的官兵,坏的很,所以,来往的一些闲汉,便被村长统统给打发到李寡妇家去借宿。”

茅元仪:“……”

这个,就甚为诡异啊。

茅元仪不动声色,打听清楚李寡妇家的所在,牵了瘦马慢慢走过去。

很快的,他就来到李寡妇家。

只有破败的三间草房,院落里,荒草丛生,只是随便看几眼,便见其中竟有鼠兔蛇虫之类,正自躲在草丛里探头探脑。

这些野物也不怎么怕人。

这让茅元仪再次心中纳罕,不由得多留了一点心思:‘鼠兔蛇虫等野物,能够大摇大摆的在院子里行动,说明这地方根本就没什么人气啊……’

“有人吗?”

院墙早已塌陷,一扇破败木门在夕阳下摇摇欲坠,眼看着一阵风吹过,便可能会轰然倒地。

茅元仪心中暗叹,这几年的征战,可是苦了这些边界的百姓人家了。

可是,这种念头转瞬即逝。

一将功成万骨枯。

这道理,他比草包皇帝都清楚。

因为,有很多人的骨头,就是他这位‘茅剃头’给捣腾出来的,替皇帝造反的这一年多时间里,他茅元仪手上都不干净了。

总有一些百姓人家,会遭受莫名其妙的飞来横祸,动辄家破人亡,这都已成为边界之地的常态。

‘过段时间,还是想办法将洪承畴弄死算了,老百姓没什么罪过,没必要受此磨难……’

正想着心事,一件破败草房里,传出一声甚为悦耳的妇人声音。

年纪不过三十余岁。

让茅元仪有些好奇的,是这妇人的嗓音,竟有一抹令人十分舒服的沙哑和淳厚,完全不似穷乡僻壤的农家妇人。

“到东厢房去歇息吧,”草房里,那妇人淡然说道:“家里两番遭难,早已没了粮食,客官自行寻觅吃食吧。

我一个妇道人家,加上孀居,不方便出门,还望客官海涵。”

茅元仪甚为诧异的问一句:“夫人口音,不像是陕甘一带人氏?”

“山东的,落难后流落至此,死了男人,为了一口饭吃,我卖了几年身,现在人老珠黄,不想为一口饭食就委身于人;

客官,东厢房有草席,有锅灶,你自行解决饭食吧。”

茅元仪闻言,心下更是有些好奇。

这妇人不仅嗓音好听,就连说话时的语气捏拿、言语措辞等,更是与那些农妇完全不同,而且,说话也不会遮遮掩掩,就让人觉得挺舒服。

“我带了粮食,夫人若是想喝一碗热粥,不妨移步东厢房。”

说完话,茅元仪将瘦马拴在一根木桩上,走进东厢房后,开始打扫屋子。

说是东厢房,其实不过一间破败草房,一面土炕上,铺了一张茅草席子,另外还有锅灶,因为长时间烟熏火燎的,早已乌漆嘛黑的,看不出原来的材质到底是黄泥还是砖石。

这一两年来,茅元仪的生活起居极为简陋,一饮一食,一瓢一箪,都不会假手于人,全部都是他亲手煮熬。

所以,对于洒扫屋舍、提水洗锅洗碗、生火做饭等‘家务活’,他干的自然十分顺手,一看就是屋子里没女人的老光棍。

长期无人居住,东厢房的地上、墙面上、甚至锅灶台子上,竟然有不少细弱的青草,因为长期不见阳光,看上去黄黄的,绿绿的,软软的。

吹一口气,差不多就能折断腰肢。

花了将近半个时辰,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茅元仪方才将一间东厢房整理出来。

替一大桶井水,他开始淘米做饭。

“夫人,要不要火烛之物?”茅元仪注意到,那妇人所居住的草房里,黑灯瞎火的,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灯火。

“不用,一个瞎子,点什么灯。”

妇人平静的说道。

“我多熬了两碗小米粥,等会儿熟了,我给你端过去。”茅元仪站在荒凉的院落里,看着远处村庄里的点点灯火,随口说道:

“出门在外,没有多带粮食,香油调料也不齐备,夫人凑合着喝吧。”

言毕,便转身进屋,蹲在灶火前,安静的烧火。

乱世之下,能有一口热乎饭吃,对茅元仪来说已然是不幸中的万幸,所以,他此刻的心境很不错。

“咣当”一声响。

突然,数名农夫打扮的干瘦汉子,手提棍棒、刀子等物,快步向李寡妇家的小院落而来。

临进门时。

一名干瘦汉子顺脚踢在门板上,差点将仅剩的半堵墙都给踢塌。

“咦,一匹马!”

“哈哈,在李寡妇家借宿的,应该都是外乡人,二狗子,你进去看看去。”

“嘿嘿,肖老大,你的山寨不是刚好缺少一匹战马么……”

……

那些农夫打扮的干瘦汉子,站在荒草丛生的院子里,大声嚷嚷着,肆无忌惮的谈论茅元仪的黑马,浑然不将其主人放在心上。

嘭的一声闷响。

那名扑进东厢房的汉子,莫名其妙的飞了出来,直挺挺的趴在地上,竟是一动都不动了。

“有硬爪子?”

几名精瘦汉子互相对视一眼,露出一抹意外之色,但明显的,他们每一个人眼里,只是略微有些疑惑和意外而已,并无其他神色。

“虎四,张三,进去弄人!”

一名貌似首领的汉子,蹲下身子,扒拉一下那名趴在荒草里的汉子,眉头微微一皱,站起身来,朗声说道:“这位过江龙,走那条道?黑的还是白的?

要不要出来白搭白搭?”

东厢房里,茅元仪手里捏着一根木柴,很认真的添柴烧火,对外面那人的叫嚣根本就没有理睬。

根据他们这些人的行事风格,茅元仪大致猜测,应该是附近某处山寨的一伙响马盗匪而已,他都懒得理睬。

“喂,你是谁?我苟二哥是不是你给弄的飞出去的?”

“大胆狂徒,竟敢如此放肆,太不将我们二龙山放在眼里了!”

“哥,他这是找死,咱们就成全算了?”

“好,上去一起弄!”

两名汉子张牙舞爪的扑过来,一看就是平日间打家劫舍的,习惯了那种欺软怕硬、以多胜少的战斗风格。

茅元仪暗暗摇头。

这些小小蟊贼,这一次,估计是要吃点小亏了……

……

突然,茅元仪眉头一扬。

这是、杀气!

凌厉至极的两股杀气,轰然而起,那两名汉子摇摇晃晃的身形步法,在临近茅元仪两三步时,骤然大变。

竟如两把森寒的刀子。

倏忽一闪,便贴到茅元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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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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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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