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酱猪蹄

林家乐疑惑,一边拿起刀分剁猪蹄,一边问道:“干什么?”

“前面这两个,咱们就不想了,张家的小钧之,你看着能不能先给咱闺女定下来。”

方小草一句话,直接把林家乐给整不会了,手里拿着刀在猪蹄上比划了好一会儿,侧头问道:“这是怎么个意思?”

“就是先下手为强的意思,”方小草说着,向外看了一眼,“你不是很着急让闺女结婚吗?真说到就不舍得了?”

“还真是的,”林家乐这次改顺着骨缝切猪蹄,口里小声道:“别那么着急,囡囡现在才几岁啊。”

“你也不看看现在的婚恋市场,”方小草说道,“在林家的时候我虽然不出门,也是见过几个亲戚的,那小娃子,上初中的年纪都没有呢,有些就过了小定了。这时候的人,很看重婚姻大事,从定下来到走完六礼,基本上好几年就过去了。”

“你如果现在不给女儿看好,还能让她以后自由恋爱不成?而且,把孩子留到十七八再挑选女婿人选,真得只能是捡剩下的了。”

林家乐说道:“那也不能定个小屁孩,我看张家这两个大的,你跟闺女说,她不定会同意呢。”

“你想得美。”方小草翻白眼,“刚才,你没看见那恪之腰上的五彩线打得络子,一看就是未婚妻送的。”

“你咋知道?”林家乐看向自家媳妇,这什么时候成神算子了?

方小草道:“你整天只知道做生意,这些眼皮子底下的小事,看见多少次了都不注意,这时候定了亲的未婚男女,有相互赠礼的风俗。女儿家一般就是绣个帕子打个络子,只要这个年轻的男人腰间挂着五彩的络子,就跟咱们结婚后无名指戴戒指的效果一样的。”

林家乐表示,还真得受教了。

“而且,上次和钧之一起来的,是张家的纯之,”方小草笑道,“才十六七,那长相气度,后世大荧屏上选出来的偶像也不敌他一二。不过也很可惜,听钧之那小家伙说,他二哥有个小时候定的口头亲事,可能这两年人家就要走六礼了。”

林家乐一阵无言,方小草看了他一眼,笑道:“除非这辈子你还想闺女老大了,也不去谈个恋爱什么的。要不然,咱们真的从现在开始物色了。”

就这样,她还担心人家钧之也已经有了什么口头上的亲事呢。

现在的人都非常重承诺,尤其是张家这样有底蕴的人家,如果有人比他们先一步开口,张家应承了的话,基本上就没有他们什么事了。

林家乐思考好一阵儿,猪蹄都下锅了,他才说道:“只能入乡随俗了,不过张家在府城,张老爷又在京城做官,我怕咱们说了他们会将咱们轰出来。”

就算自己看自己的女儿一万好,林家乐却清楚,由于他这个当爹的不够努力,自家女儿在婚恋市场上的筹码不太够。

以前要是想到这点,他就是哭着也得去读书啊。

方小草说道:“你看张家这些孩子,就该知道他们家是重人品的人家。应该不会赶人。”

林家乐道:“我现在再去读书,晚不晚?”

“你还是算了,”方小草好笑,顿了顿道:“而且我觉得朝堂不太平稳,咱们还是老老实实做个小百姓吧。如果张家不同意,大不了咱们给女儿养个童养夫。”

这世道,童养媳一般都没有好结果,更别提童养夫了,就算自家人再好,整个社会上对童养夫也会带有一种偏见,而在偏见之下长大的人,不长歪的可能几乎没有。

“我不是还有那么多朋友吗?以后我去朋友家做客的时候,多瞅着点。”林家乐笑道,“咱们广撒网,我就不信在女儿长大前,给她找不到一个方方面面都合适的。”

方小草点点头,低声提醒:“只是咱俩说的话,别让闺女知道了。我看,她现在看所有跟她同龄的小娃,都是一种看小屁孩的心态。”

你要是告诉她先给她找个小男友,瞧着吧,等她长大了还得把人家当小孩。可如果不提,他们又不是一起长大的,这次见面是个小娃娃,下次见面是个美少年,她心理上好转变一些。

夫妻两个在厨房瞧瞧说林春浓的人生大事,外面的她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张钧之伸出小手,碰了碰林春浓的手,问道:“浓妹妹,你是不是穿的少着凉了?”

“不是,肯定是有人在说我。”林春浓说道,“你刚才的话,继续。”

旁边,张恪之一会儿拿一个零食,看两个小孩说话看得还挺下零食。

张钧之说道:“我们昨天先去了县城的林家,你怎么把我送给元儿妹妹的铜人玩具拿走了?”

“我没有拿啊,是元儿姐姐送给我的。”林春浓说道,“而且我爹娘教我,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张钧之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元儿妹妹还说是你喜欢跟她要的。”

张恪之:咳咳咳!

自家小弟这话,岂不是在人家两姐妹之间下蛆?

回去了得好好说一说他,不是什么话都可以在别人跟前传的。

好在现在说话的两个是小孩子,张恪之只见那小姑娘笑了笑,应该没听懂她元儿姐姐那么说是对她的影响不好的。

张恪之正想着,就又对上了小姑娘的大眼睛,忙笑着放软声音,问道:“怎么了小浓?”

“纯二哥怎么没来啊?”

张恪之没想到小姑娘的记忆这么好,她和二弟满打满算就见过那一面,这期间小弟还跟她写信,二弟就是没有音讯了。

“你纯二哥要去一个老亲家里走走,”张恪之笑道,“回去我跟他说,让他给小浓送个礼物来。”

林春浓摇摇头,她就是问问。

张恪之陪着两个小孩儿坐了会儿,起身去厨房帮忙,然后很快就又出来了,左边的脸颊上还沾着一丝可疑的灰迹。

在家里没进过厨房,不知道这做个饭,也是大有学问。

林秋末向厨房看了一眼,见小丫头和那个张家的小男孩玩得不错,便起身走去厨房。

“秋末,你怎么进来了?”林家乐已经给锅里加入自家密制的大酱,接下来再炒两个小菜就可以了,不用小孩子来帮忙。

林秋末说道:“囡囡那边不用看着,我来烧火。”

林家乐想着这孩子可能是不认识张家兄弟,在外面不自在,便笑道:“行,那你帮叔看会儿火。”

自从知道林秋末小小年纪就承受很多,林家乐夫妻俩都对他更多了几分怜惜。

中午开饭了,林春醒才从实验室出来,看到陌生人还有些疑惑,不过一看到张钧之,就猜到那个年轻男子是谁了。

相互见过礼,众人一起入座。

桌子上的肉菜基本上都是猪肉的,酱烧猪蹄儿,东坡肉,梅菜扣肉,汤则是一盆咸香入味的羊肉汤,边上还有一筐子林家乐做的酥脆小烧饼。

烧饼上的芝麻粒粒分明,金黄金黄的,看起来特别勾人食欲。

张恪之终于有些理解,为什么上次二弟回家后,对林家的饮食大加赞赏了,连猪蹄都能做得这么好看,更别提其他的食材了。

不过有一点也是真的,林家人吃的东西比较偏。

张恪之一开始还不敢下手吃猪蹄,但看到他小弟学着林家小姑娘的模样,直接拿手抓一只啃得喷喷香,他也有些想尝尝了。

同时轻咳一声,提醒小弟注意仪态。

林家乐笑道:“恪之,尝尝这个,我最拿手的。”

他指着的,正是那一大盘子猪蹄,红棕油亮。

张恪之笑了笑,夹了一筷子,然后从旁边的调料碟子里舀了一勺子糖醋汁儿加上去。

“你不吃蒜吗?”

小姑娘问道。

张恪之闻言看向小姑娘,笑了笑,实话实说道:“蒜太冲了,担心会失礼。”

林春浓起身,到屋里拿出来一盒糖,放到桌子上,“这是薄荷糖,吃两块糖就好了。”

要不是她也不问,老爸今天做的菜都是大肉,就算味道调的不腻,但是吃多了还是会有油腻感。

一顿饭下来,张恪之对这家人又有了新的认识,说不讲礼数,但能让客人很舒服,说讲礼数,又不是一板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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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县的张家没有多少人,平日张家的主人们不常过来,只有几个老仆看家,即便草木都长得很好,地面时常打扫,也带着些冷清感。

张恪之从车上下来,瞧见二弟正从一个仆妇手里接过食盒,转身脚步匆匆地往大门这边走来。

“大哥,这么早就回来了?”走近了,张纯之笑着招呼,“钧之,你的小朋友有没有给你准备什么好吃的?”

“二哥,你今天不去真是可惜了,浓浓她父亲给我们煮了酱猪蹄,特别好吃。”张钧之牵着大哥的袖摆跨过门槛,“大哥都吃了四五个。”

张恪之:这个弟弟不能要了。

张纯之看向大哥,很难把猪蹄和芝兰玉树般的大哥联系在一起,不过大哥都喜欢吃的东西,肯定是味道还不错。

“那我回来了让咱们家厨子做一做。”说着,就脚步轻快地出了门。

“干什么去?”张恪之问道。

张纯之脸上带着笑,摆摆手,把食盒递给一旁牵着马的随从,上马之后又接过食盒,行云流水地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