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人活得久了总会忘点啥

“今天我坐庄!”

即墨大大咧咧往桌后一坐,颇有一副“舍我其谁”的感觉。

手一扬,即墨的指尖挑起来一块木牌,抓牌的时候即墨还慢条斯理,非得看得仔细了才去抓下一张,在这种关乎运气的事情上,即墨有一种奇妙的迷信。

第一张居然是个“中”,这让即墨有些希望地挑了挑眉。

紧接着,两北一东一南,三张风箭,这让即墨脸上的笑去了大半。

没事,问题不大,说不定还有机会。

即墨这么安慰着,接下来的牌他直接全摸了过来,一翻——

一对九条,边搭一、二条和八、九万,嵌搭六、八饼,最外面立着的一只雀像是在嘲笑一样侧着脑袋,瞧着他那副三字老头牌。

这个时候即墨脸上的那副得意洋洋早已消散得一干二净,黑得像锅底一样,他现在已经从“和牌”转变到了“怎么干扰别人和牌”了。

开玩笑,这种万里挑一的烂牌还想着和?

“噗!”

即墨侧过眼,看到华掩着嘴,努力做出一副认真严肃的样子,可还是能从她的指缝间看到上扬的唇角。

可以说,这个少女原先被崩坏和战争夺走了的青春在这里重新焕发了生机。

当然,即墨也同样如此,笑容,情感,这些东西都是他在过去的荒芜中难以触及的,而在今天,或者说是现在乃至今后更长的时光中,他都能享受这种东西。

享受作为一个人的情感,享受喜怒哀乐。

这比一个“战士”所带来的束缚要自由得多,也舒适得多。

当然,他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和那掩藏了上万年的计划。

可现在,他更享受这忙里偷闲的一刻。

“呼呼,墨哥哥又是一副烂牌。”

即墨白了一眼对面的丹朱,现在的他死猪不怕开水烫:

“瞎说,牌好着呢。”

即墨这么说着,把牌丢在桌子上,心里盘算着怎么给华和牌。

“抓到作弊就立刻罚钱。”

即墨刚准备向华打眼色,就听到了旁边让他亡魂皆冒的声音。

苍玄捏着牌,蓝眸中一分冷意,三分玩味,剩下的九十六分瞄准了即墨藏在衣袋里的钱包。

这丫头怎么知道我钱包在哪里的?!

几乎下意识地护住了胸口的钱包,即墨尬笑着摇头:

“不会不会,哪能作弊啊?我们打牌追求公平公正,绝不徇私舞弊。”

这么笑着,即墨把牌桌下的手收了回去,不过那张牌还是被华偷偷拿了过去。

嗯,现在不作弊。

华躲开了苍玄的视线,冲着即墨吐了吐舌头,不过这倒是没躲着苍玄,毕竟大家心知肚明。

随即,苍玄一脚踹在了即墨的腿肚子上,桌板一震。

“呀!怎么啦怎么啦!”

丹朱忙按住自己的牌,生怕翻了被对面三人看见,一脸警惕地望过来:

“你们别想看我的牌!”

“呵,我愚蠢的妹妹哟。”

在即墨惊恐的目光中,苍玄打出了她的手牌。

结局?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嘛,即墨的钱包又一次被苍玄掏了个空,这几乎是这十年来每场牌局的标准结局,即使是苍玄也不由得感慨即墨那糟糕到可以用“奇迹”来形容的手气了。

是的,又是一个十年。

涿鹿的十年,良渚的十年,以及这座山村中的十年。

这三十多年,要比她们苏醒后所游荡的两百多年要鲜活得多,也有趣得多。

不过也是时候该离开了。

尽管这个村庄要比涿鹿和良渚平静地多,可十年的期限依旧是期限。

避免麻烦,也要避免更多的杂念,即使不舍,他们也必须踏上离途。

很有意思的是,这片山岭小村给他们带来的留恋要比涿鹿和良渚深得多,可他们的离开依旧静谧,不打扰任何人,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只留下口耳相传的传说。

他们的路线向南,向西延展着,他们用自己的足迹丈量着这片土地和这些新生的文明。他们曾在虫谷之中找到过纹身舐毒的民族,也在雪山之中发现过信仰初生的民族;他们在戈壁的绿洲之上看到过驱使骆驼,建立沙城的铁民,也在草原之上触碰过游牧人的野马和狼群。

不老不死,无病无疾的身体让他们在探索上拥有着天生独到的优势,正常人类难以克服的天险在崩坏能的纵跃之中简单越过,对于时间的感觉也变得有些迟钝,十年和一天对于他们的体感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然而,旅途中也并不是所有文明都对他们表示欢迎,或者说有很多文明都相当排斥“外来者”这一概念。饮水中曾被下过蛊毒,头顶曾有苍天猎鹰的盘旋,绿洲之前曾被匪徒拦路,草原之上也曾经被游马狼群追逐驱赶。

这些冲突都发生过,甚至可以说是在这段旅途中他们很少能够安稳生活在那些排斥他们的文明中。

但是他们没有选择用他们的力量去蹂躏,如果不被欢迎就迅速逃离,就像是幼稚园那温柔到令人发指的看护员,如果有孩子喜欢他们,他们就会稍作停留,如果有孩子讨厌他们,他们也会在确认这个孩子生长状况没有出现畸形,没有被“崩坏”这种病毒感染后才会悄悄离开。

与此同时,他们的注意力也专注于“圣痕”的传播上。

涿鹿的轩辕,良渚那未曾接触过的筑坝首领,哪怕是瘴林之中的毒王亦或者是草原之上的可汗,他们都发现了“圣痕”的光明。

只要看到这些,他们的目的就基本圆满了。

“圣痕”是来自于前文明的遗物,是前文明对抗“崩坏”的最后宝藏,只要能够流传出去,想必拥有力量对抗崩坏的人会越来越多,那样就不会像前文明一样,对于崩坏的袭击束手无策吧。

前文明的“遗民”如此殷切地想象着,希望着。

直到他们再一次看到了涿鹿,才意识到,距离他们的离开,已经过去了五个十年。

涿鹿变得更加宏伟,也更加繁华了些,他们是夜晚到达的,那座矗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像是坠落凡间的星辰,灯火通明。

这是夜生活出现的开始,也表示着涿鹿的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看上去姬麟和连山做得相当不错,至少这五十年来,即墨第一次看到了夜晚也能灯火通明的城市。

他们悄悄翻过城墙,苍玄和丹朱睡得很沉,而即墨和华的动作也迅速轻盈,鹰视狼顾的守卫们没能发现,而即墨和华也没打算过去打招呼。

宫墙下立着那些金乌玉兔忠实地护卫着这座帝城,是的,帝城,在涿鹿发展的同时,这座姬麟的寝宫也变得豪华了些,看上去颇有一股皇权浩气。

悄悄地溜进去,吓一吓姬麟和连山吧。

这是即墨和华想到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毕竟作为涿鹿氏族的首领,帝君轩辕也同样是“圣痕”的继承人。

初代圣痕所拥有的强大力量甚至可以让人延长青春和寿命,说不定现在那两人也和以前差不多呢。

也不知道姬麟长高了没?连山胆子有没有变大?

悄悄推开透着烛光的门,两人悄悄溜了进来,他们特意听了听,确定没有什么奇怪的声音才溜进来,以免发生尴尬。

进门,就看到姬麟跪在床前,小小的个子还是和以前一样。

等等,跪着?

越加靠近,那张睡脸也清晰地亮在烛光中。

那是一张布满泪痕的憔悴小脸。

怎么回事?

就在即墨还没问出来的时候,一个苍老低哑的声音从床帷里响了起来。

“请别打扰她了,她已经好久没这样好好睡一顿了。”

这个声音,让即墨和华的心顿住了。

他们连呼吸都忘记了。

望着那笼罩在床帷下的身影,即墨的手指有些颤。

他从未想过,一张轻纱会如此沉重。

挑开,慢慢地挑开,露出了一张苍老的脸。

曾经那火红的长发已然不再,只剩下枯萎的苍白。

“嘿,稷先生,好久不见啦。”

皱纹笑了起来,是那么勉强,那么无力。

姬麟确实是圣痕的继承人,可是,他们却忘了,或者说是忽视了——

不是兵器,不是怪物,不是继承人,

连山,只是个普通人。

会老,会病,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