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本章被哥哥大人进行了“润色”(还不让我改)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日出常常意味着新一天的开始,夏日更是因为正照在北半球使得人们更加勤劳地起床忙活,不过气温却并不像前文明那需要空调的程度。五万年的星球自我调整使得前文明高速发展带来的气候异常彻底瓦解,重新回归至它本身应有的模样。

所以夏天对于即墨他们这些前文明的遗存者来说并不算热,正常的气压常常会带来凉爽的风,季风带来的降雨也刚刚过去,潮湿带来的闷窒感也被吹得一干二净。

打开门,迎着风,深深吸一口气,整个人就能一下子打起精神来,早起的困倦一扫而光。

当然,这种事情对于某个坐在电脑前面码字的中年宅女来说是不可能触碰的东西,懒觉才是人生最美好的宝藏啊喂!

各家各户的柴门已经打开了,有些男丁甚至早已持锄上岗,即墨起来的算是晚了。

“呜……”

第二个走出来的是丹朱,小姑娘头发还是散着的,打着哈欠,似乎夏日的清风也吹不开刚醒时的困倦。

丹朱赤着脚,走过来的声音细细地化在土里,抓住了即墨的衣摆,摇晃了起来,懒懒的声音撒着娇:

“墨哥哥,我饿了……”

“唉,你这馋虫,就猜到你会这么说。”

即墨蹲下身,刮了刮她的琼鼻:

“知道啦,马上就去做,你刷牙洗脸了吗?”

丹朱打了个相当可爱的哈欠:

“呼啊……赤鸢在给姐姐刷牙,我一会去,今天想吃鱼。”

“好嘞,给你们做鱼片粥,你先去房间里等着吧,我去买些鱼虾回来。”

“唔,我要葱花多点的,不要姜。”

这么说着,丹朱又摇摇晃晃地走回了房间,帘子放下了,便遮住了即墨的视线。

这丫头。

即墨摇摇头,都一百多岁的人了,还像个孩子一样。

不过又想到自己的年龄都已经达到了五位数,这样的自己去思考一个年龄段该有的样子未免有些好笑,五万多岁的人该是什么样?

扑哧,他自己先笑了出来。

“年轻人可真有活力啊……”

缓迈的声音响起,老妇人走了进来,她才是起得最早的那一位。

“姜姨。”

即墨朝着老人点头致意,五万岁的老妖怪此刻表现地特像一个彬彬有礼的后生,非常符合良渚礼待人事的核心价值观。

从初夏到盛夏,他们一直借住在老妇这里,老妇的屋子算是良渚城中的豪华房了,足足包含了沿街的五座土屋,还有玉佩,丝绸,这些都暗示着这个老人身份的不同寻常。

不过即墨四人都没有去询问这件事,因为在涿鹿的十多年,让他们有些厌烦于和贵族们扯上政治上的关系。

作为拥有了太多超前知识的遗存者,无论在那里,只要展露出这些知识,总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漩涡之中,而即使他们想要做出改变,也只能带来一些更加方便的工具,而整个社会的运作形式却依旧牢不可破。

所以他们现在更加愿意做些便利的小工具,或者研究一些医术,说不定有的时候能救救突发性休克的路人,比和一帮贵族周旋要舒服得多。

“哎,出去捕鱼啊?”

姜姨点了点头,算是回了即墨的礼,五十多岁的“年轻人”在心底里感叹面前这个“少年”的懂礼,不由得将其和自己的几个孩孙比较了起来,不由得叹息这个少年的懂事。

“我孙子要是也像你一样知礼就好了。”

“姜姨您的孩子也很好啦,人也有一身的力气,又乐于助人,好福气啊。”

“哎,和你比起来就太小了,你看你,和我孙子一般大,就这么懂事,对自己妹妹们那么好,还有一个秀慧的伴儿,不挺好。”

“啊,这个嘛,哈哈,我运气好,运气好。”

即墨的微笑透着一点点的小尴尬,但更多的是幸福。

这样的时光,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真的是怎么也不嫌长,怎么也不嫌无聊。

这一百二十三年,却比那不为人知的五万年更加充实。

“你小子就偷着乐!”

老太太笑骂了一声,将一叠织好的麻布递了过来,姜家媳妇织的,相貌很好,良渚一绝,据说为了这个儿媳妇姜老太花了不少心思。

“你去抓鱼,别忘了给殿儿他们带些吃的。”

殿儿是姜老太的孩子,家中的长子,现在已经带着他的儿子在良渚外的河道上筑坝,虽说他那一辈就他一个孩儿,不过这家伙开枝散叶的本事相当厉害,不过三十四岁,他的长子就已经能扛着锄头跟着他一起去劳作了,剩下还有三个捣蛋精特别擅长搞事,如果在加上丹朱作为反应物,苍玄作为催化剂,那么整个良渚都会响起一片追打小孩的闹声。

幸运的是苍玄总会睡懒觉,不幸的是每次都是即墨负责道歉,再把这帮小家伙提溜回家。

请不要在意为什么总是即墨负责收拾烂摊子,你可以把这当作一个设定。

关上门,将这叠麻布夹在腋下,刚准备出发,就见三个高矮不一的小鬼窜了过来。

“墨叔墨叔!你是要去找我爸爸和哥哥了吗?”

其中最高的那个首先喊了出来,咧着大大的笑,可以看到还缺了一颗门牙,说话有点漏风。

另外还有一个男孩跟在他身边,捧着一张比脸还大的饼,一个才四岁的小丫头趴在缺门牙的背上,挂出来一条长长的鼻涕。

“是啊,还有,别叫我叔,我和你大哥一般年岁。”

某个老妖怪恬不知耻地吹嘘着。

“好的墨叔,知道了墨叔,墨叔我能和你一起去吗?”

缺门牙不为所动。

“不行,那儿太危险,更何况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能有什么用?”

“可墨叔你不也是细胳膊细腿的吗?男人就应该像我大哥一样,黑黑壮壮的才好!才有女孩子喜欢!”

缺门牙这么骄傲地喊着,还颇有些鄙夷地看着即墨有些纤瘦的身材:

“我大哥能一拳打死一头老虎!”

“哟?”

即墨笑了,回过头赏了这个缺门牙一脑袋崩,翻了个白眼:

“我也不用打死老虎,能把你逮回来就行。乖,找你妈去,别让你妈整天操心你在哪里。”

“哦……”

缺门牙捂着脑袋,撅着嘴,缩着头回了住的土屋,等即墨转过身,又把头探出来,看着即墨的背影,两只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夹着麻布,即墨就走上了行程,先是在离屋子七十二步的地方找到了买早餐的老汉,说是早餐摊但实际上就是在自家门口挖了个坑,里面装些炭火用来烤饼,便算是个店了。

即墨在这里用那叠麻布买了七张大饼,找了两把粗盐和五颗茭白。

这饼还是即墨特意改造过做法的,更加好吃了些,当然,也带动了老头饼摊的客流量。

老头实诚,每次都多给即墨两张。

右行七十七步,那一家是买饭团的,做饭团的那个少妇贼抠门,能做实心的绝不做夹心的,做的大的绝对是空心的,即墨只能挑五个最实沉的又最小的,付了两颗茭白半撮粗盐,讨价还价了半天才从少妇那里要来了一顶荷叶做包扎才作罢。

等忙活这些要带到堤坝的早餐,即墨又往回走了。

他是有什么东西忘了吗?

不。

只见他走到摆在街角晒着的芦苇柴草那里,手探进去,拨弄了几下,捞了个缺牙门出来。

不理这小子的求饶,径直把他提了回去,姜家媳妇见自己的二娃子又被提了回来,早有准备地拿了根藤条,等即墨走出去关上门,就听到里面响起了缺牙门的哭号。

贼大声的那种。

“切,跟我玩捉迷藏?”

即墨轻蔑一笑,潇洒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