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陇西大捷(求月

秦袁氏听闻秦浩要随军出征的消息,差点当场晕死过去,拉着秦放让他去求文帝收回成命。

秦放叹息道:“当初陛下见天下初定,为了稳固朝局,朝中许多武将功臣都卸了兵权,加以封赏,如今各地时有叛乱,朝中无人可用,不然陛下也不会让凌不疑领兵了,你可曾想过,若是此时上奏不仅会触怒陛下,更会断送儿子的前程!”

“可是,前程与性命相比,又算得了甚么?浩儿是我唯一的儿子啊!”秦袁氏哭诉道。

秦放也只能柔声安慰:“以浩儿的资质,将来必成大器,我又何尝不担心?但圣命难违,何况这也是浩儿步入朝堂的一个机遇。”

秦袁氏哭声小了一些,她也知道事关家族兴衰,由不得自己任性。

秦放轻轻拍着妻子的后背,柔声道:“夫人放心,此次浩儿出征,我会调集三百部曲护卫他的安全,浩儿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

话是这么说,秦袁氏依旧放心不下,给秦浩收拾了一大堆物品,弄得秦浩有些无语,这是去打仗还是去郊游?

没办法,秦浩只能把秦袁氏带到校场,这时候什么安慰的话,都不如让她看到自己的真实战力来得实在。

在见识了秦浩神乎其神的骑射技艺后,秦袁氏这才稍稍心安,不过还是免不了一阵唠叨,什么战场上刀箭无眼,不要逞能什么的。

秦浩自然是满口答应,反正战场上的情况秦袁氏也看不到。

到了出征那天,文帝亲自来送行,秦浩跟凌不疑身披甲胄的英姿也吸引了许多都城小女娘们的倾慕,来送行的百姓也都夹杂在街道两边,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保家卫国的将士是他们安稳生活的守护者。

在经历了前朝戾帝的动荡后,老百姓心里是向着新朝廷的,这边是民心所向。

“开拔,出征!”

随着凌不疑一挥手,大军列队开拔出城。

从都城洛阳到陇西直线距离上千公里,按照古代的行军速度,一天平均可以走60公里,而且中途还要穿越河流、山川,光是行军就要二十多天。

在这段行军路途当中,凌不疑也体会到了带兵的艰难,在军中以强者为尊,凌不疑虽然身份尊贵,但毕竟年少,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手底下一帮老油子,自然不会买他的账。

凌不疑的手段简单粗暴,直接设了擂台,不服气的全都上擂台比一比,在干翻了十几名军中壮汉后,凌不疑算是有了些许的威信。

不过这还远远不够,当将军可不是只有勇武就行,指挥得当才能让更多士兵活下来,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情况屡见不鲜,凌不疑想要彻底征服这支军队,必须要有至少三次以上的大胜才行。

日常的行军、军纪有凌不疑负责,而秦浩这个偏将则是干起了后勤的活,汉朝的吃食秦浩可是见识过的,就连贵族的食物都让人难以下咽,更何况是军营里。

秦浩吃过一次之后,就下定决心,要改善军队伙食。

军队的主食是小麦,因为这玩意便宜,但是蒸出来的米粒口感是真的差劲,于是秦浩就让人把小麦磨成粉,然后蒸馒头吃,这玩意不仅管饱,而且口感极佳。

经过几天的急行军,士兵们心里多少都有点怨言,但是,当他们吃到香糯可口的馒头时,浑身的疲惫也随之消失,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对于这些士兵来说,吃饱就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快乐,现在不仅能吃饱,而且还能吃好,这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凌不疑看到馒头的时候也十分惊异,不过他最关心的还是:“军粮够用吗?”

秦浩笑道:“一斤小麦研磨后可以得到10两面粉,但是馒头比小麦管饱,而且还可以掺杂一些野菜、杂粮,粮食消耗反而比平时要少。”

汉朝一斤是十六两,这个出粉率比后世要低得多,主要是工具不太行,用石墨撵出来的比机器粉碎的损耗要高,再加上军粮的小麦是没蜕壳的。

当然,小麦蜕下来的壳秦浩也没有浪费,让火头军养了一些鸡鸭,沿途要是遇到山川河流,还会带着火头军捕鱼、打猎,给军队改善伙食。

于是,原本在军队中最不受待见的火头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礼遇,特别是在没五天一次加餐的日子。

“老贾,这锅里炖什么呢?这么香?”

“是啊,我这大老远就闻着味了,哎呀不行了,太香了,赶紧开饭吧。”

火头军老贾嘚瑟的翘着二郎腿:“嘿嘿,今天秦副将亲自教了一道新菜,野鸡炖山蘑,算你们小子有口福,秦副将说了,这可是都城贵人们都吃不到的佳肴。”

士兵们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催促道。

“老贾说得这么热闹,你倒是开饭啊,这不是馋我们呢嘛。”

“就是,你看我们都排队这么久了,赶紧开饭吧。”

火头军老贾指了指插在太阳底下的树枝:“这时辰还没到呢,你们是想我挨军法吧?你们这帮老油子,训练的时候不卖力气,吃饭的时候倒是比谁都跑得快。”

“哈哈。”众人一阵哄笑。

终于,随着树枝的阴影到达正下方,老贾这才掀开锅盖,手中大勺一挥:“开饭!”

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军营,士兵们都骚动起来,如果不是军法约束,只怕老贾这锅汤都要被他们端走了。

“老贾瞧你那小气劲,再给来块肉啊,就一块都不够解馋的。”

火头军老贾一瞪眼:“你小子别不识好歹,全军三万人呢,你多一块别人就没有了,再说了你出去打听打听,哪家当兵的能隔三差五吃到肉的,你小子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就是,老贾别理他,小兔崽子不识好歹,想当初老子当兵那会儿能有树皮吃就不错了,还有肉吃,这就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凌不疑看到这一幕暗暗称奇,原本他还担心这样长期急行军会引发士兵的不满。

没想到秦浩只是改善了一下伙食,就能让士兵们毫无怨言,甚至军中凝聚力也提升了一大截。

而且自从秦浩掌管后勤以来,军中士兵生病的几率也降低了,最让凌不疑觉得神奇的是,明明只是几个很小的举措,像所有人都要把水烧开了喝,不能随地大小便这些,竟然就有如此奇效。

原本二十多天的路程,大军仅仅只用了十六天就抵达了陇西。

此时的陇西已经乱成一团,除了羌人作乱之外,陇西本地自古民风彪悍,一些当地豪族趁机浑水摸鱼。

对此,凌不疑的策略只有一个,那就是——杀!

秦浩也没有反对,乱世当用重典,杀人放火受招安,如果一味的表现仁慈,很容易会让人觉得朝廷柔弱,这次拿到好处了,下次还会继续反叛。

杀人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能解决一大部分问题。

凌不疑对于秦浩的赞同有些诧异,他原本以为一向宽容的秦浩会拿出一番大道理来劝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如何反驳的准备,没想到秦浩居然就这么轻易的同意了。

面对凌不疑惊疑的目光,秦浩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如若杀一人能救十人,为何不杀?”

羌人的战斗力其实不算太强,他们的优势在于熟悉地形,见到朝廷大军提前抵达,原本围困天水的羌人惊慌失措,队形已经松动。

凌不疑一马当先率领三万大军掩杀过去,只是一个冲锋就击穿了羌人中军。

秦浩带着三百秦家部曲紧随其后,手中朴刀挥舞起来丝毫不输凌不疑,天水郡守见状大喜。

“这二位少年将军是何人?竟然如此英勇?”

守城将领趁机进言:“大人,如今羌人士气衰弱,但聚众甚多,不如我们打开城门杀将出去,与这二位小将军里应外合,天水之围可解!”

天水郡守也是个明白人,守住城池功劳很小,但是击溃来犯之敌,功劳可就大了,这个险值得冒。

“好,那本官就在城楼上为将军擂鼓助威!”

有了守城军队的配合,羌人腹背受敌,十万羌人大军瞬间土崩瓦解。

凌不疑仿佛杀红了眼,一路追杀了几十里,最后还是秦浩勒住他的缰绳,才把他拽回来。

天水之围算是解了,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却并不简单,这次羌人作乱,外加本地豪强趁势而起,其实根本原因在于盐。

陇西属于内陆区域,没有海,也没有咸水湖,再加上路途遥远,盐从其他地方运过来价钱就十分昂贵。

羌人贫穷,以放牧打猎为生,再加上一些奸商恶意加价,羌人一匹马只能换取两斤粗盐,羌人自然就不干了,聚众闹事,发现本地朝廷军队不堪一击,于是就愈演愈烈。

天水郡守对此也很委屈:“凌将军、秦将军,如今天气炎热,这盐运输途中损耗极大,也不是本官想要加价,实在是没办法啊。”

作为天水郡守,代天子牧民,发生了反叛,严格来说他是有责任的。

秦浩好奇的问:“李大人,我记得陇西就有盐矿,多年前我已向陛下呈了将矿盐制成食用盐的方法,为何陇西还要向外地运盐?”

李郡守却是满脸惊奇的望着秦浩:“秦将军所言当真?果真可以将矿盐制成食用盐?”

“自然当真。”秦浩稍加思索便反应过来,文帝之所以没有将这个法子推广出去,估计是为中央财政考虑,毕竟朝廷刚刚兴起,百废待兴,再加上各地时有叛乱,手里没钱怎么打仗,怎么建设国家?

李郡守大喜过望:“本官这便奏请陛下,在陇西开盐矿,还请秦大人不吝赐教。”

如今陇西叛乱是因为盐,想必文帝为了陇西大局考虑,也会同意陇西开垦盐矿,秦浩没有表态,一切等文帝圣旨下来再说。

天水之围虽然解除,陇西境内还有不少残存叛乱,凌不疑跟秦浩转战十余个县郡,总算是彻底扑灭了此次叛乱。

军队经历了战火也逐渐蜕变成一支强军,秦浩跟凌不疑在军中的威望也建立起来。

“原本以为秦将军只是管理后勤厉害,没想到打起仗来这般英勇。”

“可不是嘛,前日襄武县那叛贼首领还叫嚣朝中无人派两个小娃娃出征,结果秦将军手起刀落便将他斩于马下,斩将夺旗如同探囊取物一般。”

当然,最让士兵们满意的还是这两位将军赏罚分明,汉朝沿袭了不少秦朝的制度,其中军功制就是其中一项,士兵们之所以愿意在战场上拼命,就是为了积攒功劳,为自己跟家人谋一个好出身。

秦浩跟凌不疑对于这块盯得很紧,他们不抢手底下将校的功劳,也不许将校抢夺那些底层军官的功劳,层层下压,自然没人敢冒领别人的功劳。

士兵们拎着脑袋上战场有了收获才愿意给你卖命,士兵们都不傻,什么皇帝、朝廷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虚的,只有实实在在拿到手里才是真的。

就在秦浩跟凌不疑平定陇西叛乱后的一个月,文帝下旨准许陇西开垦盐矿,并且制定了严格的食用盐价格。

天水郡守邀请秦浩参与了盐矿的建设,也听取了他一些建议,很快盐矿出产的

平定了叛乱之后,秦浩跟凌不疑带领军队返回都城,大军在外时间久了容易遭人非议。

就在大军抵达都城时,恰巧程始也得胜还朝。

程少商坐在马车里伸手掀开车帘的一角偷偷瞄着外面热闹的街景,小时候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父母能够带她离开都城,可是离开之后,她又市场梦到都城的情景,其实,她想念的不是都城,而是那个人。

忽然街边一阵骚动,周围的百姓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陇西大捷,大军已经在城外十里了。”

“是嘛,没想到这凌将军跟秦将军小小年纪,竟然如此能征惯战,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萧元漪一身戎装,打马来到程少商马车边上,敲了敲马车边缘。

程少商无奈的放下车帘,闷声坐到车内,跟父母见面之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般美好,父亲程始倒是挺宠她的,有求必应,母亲萧元漪见了她却始终板着脸。

程少商又不是小孩子了,没法用撒娇去讨母亲欢心,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微妙。

城外,文帝传旨的太监来了,凌不疑作为平乱主帅获封关内侯,官至平虏中郎将,四品武职,对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来说,已经是极进荣辱了。

至于剧中: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这些自然是不存在的,想想也知道不可能。

这特么是妥妥权臣的标配好吧,首先文帝对凌不疑比亲儿子都要好,怎么可能犯这种错误?这不是把凌不疑架在火上烤吗?

其次,作为中兴皇帝,文帝怎么可能智商如此低下?只能说编剧的知识储备着实感人。

而秦浩的封赏也不低,封的是大庶长比关内侯低一级,但也是十八级军功,官职则是典军中郎将,另外还赏赐了一些田产、珍宝。

“二位将军,陛下已经在宫中设宴.”太监话还没说完。

凌不疑就对秦浩道:“我还有要事在身,就先告辞了。”

说完就起码走了。

秦浩不禁暗自摇头,

但凡是在外立下大功的将军,回朝之后哪一个不是夹着尾巴做人,生怕被皇帝猜忌,这货可倒好,一点面子也不给。

果然是被爱之人有恃无恐,要不是文帝对霍家一直心怀愧疚,凌不疑就是有十颗脑袋都不够砍的。

凌不疑可以不给面子,秦浩不能给脸不要脸,乖乖跟着太监去了宫中。

文帝拉着秦浩聊起了出征的一些细节,秦浩也捡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说给文帝听。

文帝大笑过后指着秦浩的鼻子笑骂:“你小子滑头,朕当年也是马背上夺得的天下,大军征战九死一生,若是像你说的这般轻松还打什么仗?”

秦浩拱手笑道:“陛下圣明。”

文帝拍了拍秦浩的肩膀,颇有些感慨的道:“你与子晟是朕亲眼看着长大的,不曾想如今也能领兵征战了,好,极好。”

“谢陛下夸赞,臣愧受。”

文帝很开心,举起酒杯对秦放道:“秦爱卿有个好儿子啊,这一杯寡人与你同饮。”

“谢陛下恩典。”秦放朗声举杯一饮而尽,作为父亲,见到儿子有出息,他又如何能不高兴呢?

很快,酒宴上就变得热闹起来,秦放跟秦浩父子俩很快就成了酒宴的主角,被灌了不少酒。

好在汉朝的酒还属于米酒范畴,酒精度数不高,秦浩硬撑下来了。

秦放就没那么好的酒量了,没多久就被灌趴下,最后还是秦浩背着他出的皇宫。

回到家秦袁氏自然免不了一通唠叨,抓着秦浩看了又看,确认他完好无缺的回来了,这才放他去休息。

秦浩回到自己的院子,刚准备去洗澡休息,就听到墙角铃铛响了起来,墙头上露出一张熟悉的脸蛋,正笑盈盈的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