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五年

“这是什么?”田启光看着杨寿摆在桌上的子弹,直觉告诉他,这玩意很关键,但始终想不到重点。

这也是当然的。

无魔的世界里,枪械通过火药激发子弹,才能迸发出强大的杀伤力。

所以子弹是必须品,从一开始就和枪械双生。

但是修行世界里,根本没有形成这样的一个概念,最初的枪械起因,完全是为了缩小灵能弓的体积,方便携带。

即使是灵能弓时代,也很少有人配备箭,因为那实在太不方便了,搭箭拉弓的时候,已经足够对手的飞剑直接射过来,取走人头了。

而现在,枪械的抢身、枪管里,除了一些零件之外,多半是铭刻各种加持阵法,方便将输入枪械的法力、灵气,进行压缩,以及能量转化。

一开枪,打出去的全都是能量团,威力大小、续航时间,全都要依仗于使用者本身的能力。

“这是子弹,借用枪体内一重重的阵法叠加,施加冲击力、穿透力以及附着不同的属性,然后从枪体里激发出去的特殊法器···一次性用品。”杨寿简单说道。

“一次性用品?法器?”田启光并没有第一时间,质疑这种做法会不会奢靡浪费。

反而是捕捉到了这背后的庞大商机。

贵有贵的卖法,而且可消耗···这难道不是亮点吗?

奢侈品售卖,最担心的就是没有回头客。

而可消耗型的子弹,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点。

“威力怎么样?”田启光激动的问道。

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全想明白了‘子弹’,将会给灵能枪械行业,带来的剧烈变革。

灵能枪械,将不再只是一种无用的奢侈品,修二代和修豪们装哔用的道具,而是实打实的,有效杀伤性武器。

“这就取决于,枪械的制造,以及子弹内的内部填充了,既然是一次性用品,那完全可以加塞剧毒之物,或者设定自毁装置,增加一瞬间的伤害爆发。枪械甚至可以取消那些花里胡哨的设置,将用来凝形能量的装置移除,全都设定为助推阵法,或是增幅穿透、速度等效果的阵法。”杨寿说道。

“不错!不错!不错!这才是正确的方向,我们以前既想着如何节约成本,又要将外形做的更花哨,功能变得更多样化···完全都错了!就是要贵,就是要浪费,就是要铺张,只要威力够强,只要伤害力足够爆炸,这些缺点就都不是缺点,愿意花一万缕灵气购买一件无用之物的人,就不会介意花十万、百万,购买真正能够帮助他、保护他的大杀器。”田启光说到这里,看向杨寿的眼神,闪过了刹那的寒光。

这一刻,那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大修士,似乎又回来了些许。

只是随后,他又收敛了这股气息。

这里是仙帝城,杨寿也缴纳了入城的押金。

这也意味着,杨寿的任何行为,都在仙帝城的仙灵注视之下,这对杨寿来说,既是一种监视、束缚,同样也是一层保护。

“子弹的专利,我已经注册了。”

“我只注册了五年的独占专利时间,但是如果我在这五年里发生意外,无论以任何形式死亡,子弹的专利都将被我永久性公开,谁都可以在这个行业里插一脚。”杨寿虽然没有察觉到田启光刹那之间的心绪动态,却很清楚田启光在想什么。

田启光笑道:“贤侄这说的是哪里话,倒像是我要巧取豪夺似的。”

“快!咱们立刻去专利局,把独占时间改一改,独占一百年···不!五百年!缺少独占费用的话,我来替你出。”

杨寿摇摇头:“五年足够了,五年之后我可以考虑优先将专利独占权卖给你。”

“如果我们在之后的五年里,都合作顺利的话!”

田启光闻言,脸上的假笑,也变得真挚了许多。

五年嘛!

对修士而言很快的。

“你打算要多少钱,用来拍摄新电影?”田启光将话题聊回了电影宣传这件事上。

看到了子弹,田启光就敏锐的察觉到,这是一个宣传子弹枪械的机会。

透过电影,观众可以更直观的感受到,子弹枪械带来的改变与伤害变更。

即使是电影无法形成幻境,只要有足够的知名度,他就已经不亏了。

当然,天御造物想要生产子弹,还需要另外付给杨寿一笔专利费。

田启光顺便查了一下,杨寿对子弹专利的使用条件是,任何公司制造子弹法器,每贩卖一颗子弹,都需要支付给他一缕灵气的专利费用。

灵气由专利局代收,缴纳百分之四十的代管费用给专利局···这就没空子钻了。

个人收缴专利费,或许还可以从中做手脚。

专利局代收、代管,那想要蒙混过关,就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五年的时间,还不够枪械子弹发展为极为庞大的产业链,其背后所蕴含的利益,不足以让一些大公司、大集团明面上挑战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专利局的利益。

等到枪械子弹成为了某种主流商品,蕴含极为庞大的利润之后,杨寿已经放弃了专利权,等于将祸水给甩了出去。

到那时候,这条产业链,究竟有多大的利润,会产生多大的价值,都与杨寿无关。

五年时间,是杨寿给自己的成长时间,也是杨寿为自己打的一把安全伞。

这个自我约束,或许无法杜绝一切的恶意,却不至于直接将杨寿推入绝境。

何况,即使是万不得已,真的面临绝境,杨寿也可以选择到香江去躲几年,等到独占专利时间过去再回来。

在没有两界跨越穿梭这个底牌之前,杨寿心中便是有再多的点子和想法,也不敢实践。

否则涉及到的利益越庞大,他死的越快。

以前他只能老老实实拍戏、跑龙套,而不去主动搞任何花样的原因,就在于此。

有了田启光的主动配合,二人很快签署了简单的协议。

杨寿授权给田启光半年内,代管子弹生产、销售权的权利,而田启光则一次性支付给杨寿五十万缕灵气用来拍摄新电影。

新电影上映后,如无法形成幻境,杨寿需再无偿将销售、生产代管权,交给田启光所有的天御造物半年。

当然,专利收费还是归属杨寿。

田启光只是获得代管权,也就是谁能生产、销售子弹,暂时由田启光说了算。

签好了契约,田启光兴奋的打开一瓶一直舍不得喝的灵酒,打算和杨寿畅饮一番。

女秘书敲门走进来,小声提醒道:“总经理,陈组长已经等了很久,逐渐不耐烦了!”

田启光一挥手,豪气道:“让他滚!”

找到了新的出路,白痴才会将公司给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