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青春记忆(求追读)

除了大合唱,每个中队还要额外出一些节目。

作为旗手的宋阳,在同学们短暂休息的时间被中队长喊到了一旁:“你要不要唱唱你那首歌?”

宋阳有点意外:“独唱?”

“是独唱还是教几个同学一起唱,你觉得怎么合适怎么来。”

宋阳想了想,接受了这个提议:“还是独唱吧。没有伴奏,教的话也唱不齐,只有几天了。中队长,您这边能找到吉他吗?”

“你会弹?”

“学过,但很长时间没碰过了,只是纯粹清唱不好。”

“好,我去找来给你。”

进入最后一周,各个项目的训练已经成型,现在只是保持他们的状态而已,训练比之前轻松了很多。

天气也更加热了,每次在树荫下坐着的时间,倒比列队训练的时间更长。

不久之后,许多人便看到4中队的中队长拿了一把吉他过来,不由得更期待起来。

拉歌升级了?还是直接在这里又开联欢会?

然后就见宋阳跑步过去,接过吉他抱在手里试了试。

“他还会弹吉他?”董立明眼睛睁大了。

“……他不是说他妈妈是音乐老师吗?”舒广福佩服不已,“宋阳是真厉害。”

“应该是联欢会的节目吧?宋阳要表演吉他弹唱?”

各中队里议论纷纷,1中队那边,沈晴雪陡然心一动,眼睛看着那边一眨不眨。

自从谈恋爱的绯闻传开之后,一个多月了,两人没再见过面,说过话。

“是不是唱那首歌?是不是?”兰慧激动起来,“我还没听过呢!那么好的歌词!”

“不奇怪不奇怪!能写歌的话,当然应该会乐器!”

1中队里的窃窃私语更多,现在情绪状态和前几周迥异,又有人开始看着沈晴雪偷笑。

“4中队,唱一个!4中队,唱一个!”

不知是谁起的头,虽然听着是要拉歌,但谁都知道是想要宋阳先表演一下看看。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么近千新生呢。

各系的新生老师们抬头看了看烈日,和中队长们商量了一下,干脆就继续开始联欢会节目的排练。

大合唱的排练多宋阳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那些要表演其他节目的,自己单独练习着。

边楷竟凑到了宋阳旁边。

“……您这是领了盯着我的任务?”

“废话什么?我也只听过清唱的,唱来听听!”边楷脸上是笑。

“总算快结束了啊。”宋阳唏嘘了叹了一口气,看着越来越松的管束,学校那边应该是对阅兵仪式心里有底了。

他生涩地练习起来。

原先的宋阳确实从小有练,也懂得乐理。但宋阳重生过来之后,这还是第一次凭原身的肌肉记忆碰吉他。

而且,还没有谱,需要他自己去试。

边楷听了一会就疑惑地看着他:“那首歌真的是你写的?”

“……我是在这里先唱好有歌词的部分啊,哪里来的机会摸吉他配伴奏?”

弦音断断续续,宋阳自顾自地练习着。

军训的气氛从昨晚停电中的疯狂开始,一点点地变了。

管束确实松了不少。晚饭后,宋阳提着吉他到了安静的操场那边准备再练练,就见角落里有一男一女站在那边。

宋阳远远地认了出来,似乎是和部队生谈恋爱的那一对。

被谈话过多次,竟然还是在一起守着感情。

那边,男生说道:“你们马上就要回燕大了……以后,我们就是两个轨道的人……”

女生噙着泪摇头。

“我不能耽误你。过两年,我可能会去深山,去大漠,去雪山……”

女生继续摇着头。

“我抄了一首诗送给你。”男生递上了一张纸。

女生借着微光读了出来:“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于是她就落下了眼泪来,许久之后才轻声问道:“我……我……我可以抱一下你吗?”

宋阳没听到这些,只远远看着那个姑娘主动地靠了过去,把头轻轻搁在了他的肩头。

一会之后,那个部队生退开了,很有力地敬了一个礼,就保持着那个姿态,而姑娘只能用袖子擦着眼睛。

宋阳轻轻叹了一口气,指尖似乎找到了感觉。

他唱出的,却不是《一荤一素》。

“借一盏午夜街头昏黄灯光……”

属于宋阳的这借来的新生,这恐怕是最后几天纯粹又宁静的时光。

……

所有的压抑在阅兵仪式后结束的那一刻都被释放出来,这时,回到宿舍时的军歌也唱得意外轻快、嘹亮。

而学校自然也清楚学生们的心路历程。

晚上,会和教官们一起吃一顿饭。随后,到大礼堂搞大联欢。

“终于结束了!终于!”董立明激动得在宿舍里捶着他的豆腐块,“解放啦!”

宋阳却静静躺在他的床上,望着上面的床板。

来到这里的四个月,他也很苦,他也很累,但内心很宁静。

从喧闹又快节奏的三十年后来到这个时空,枯燥的训练帮他戒掉了手机、戒掉了浮躁、戒掉了亚健康的生活方式。

他忽然问:“你们胖了多少斤?”

宿舍里的同学呆了呆,随后一个个地说起来。

还真没有一个人在这里瘦下去的,都或多或少长壮了不少。

“兄弟们,将来我们再来这里看看怎么样?”董立明忽然感慨起来。

“定个时间吧,十年怎么样?”

“走,到处再转转!”宋阳站了起来,“我去把钱拿回来,看找不找得到人帮咱们拍照!”

“对了,现在可以说了吧?”董立明想起来这桩事,“你那钱,到底怎么来的?”

宋阳咧嘴笑了笑:“就是我这几天练的那首歌啊,卖歌的钱。”

他出去找边楷拿钱了,董立明等人目瞪口呆。

他们还以为,只是他们没有听过那首歌而已。

学校里就有照相馆,宋阳拿到钱之后,请了照相馆的师傅带着照相机帮他们拍。

买了很多胶卷,都是一个国产老品牌:乐凯。

如果没有它把照相机胶卷的价格打到了一卷10块钱左右,八九十年代的普通家庭就无法留下那么多影像记忆。

但毕竟还是要10来块钱一卷。

宋阳提着许多胶卷到了宿舍楼下吆喝:“要拍照留影的,一起来啊!”

宿舍楼、食堂、澡堂、训练场……

宋阳这也算小恩小惠收买人心,但这一招很受欢迎。

每个人都在这里度过了一年的难忘时光,现在无需再过分注意纪律了,就连各系的新生老师们也被拉过来合影留恋。

宋阳竟然大大方方地跑到历史系那边喊着:“沈晴雪同学,绯闻传了这么久,不合影一张纪念一下不像话吧?”

“哦~~~”起哄声四起,男生女生都用莫名的眼神看着爽朗大方的宋阳。

沈晴雪哪料到了这个?

这段时间里,围绕着两人,后来围绕着宋阳,发生了太多事。

再次面对面说话,居然是这样,他总是会给自己带来意外。

此时听到宋阳的话,看着他爽朗的脸,沈晴雪顿时满心狂跳起来,然后被女同学们推搡过去。

“一起摆着举旗的姿势!”宋阳提议,双手向前虚握着,站得笔直又满脸正直。

女孩们偷笑,沈晴雪抿着嘴,眼里满是窃窃的笑意,也像他一样的动作站在一旁。

“咔嚓——”师傅按下了快门。

这是他们两人的第一张照片,相识于此,似乎天定。

至少那一次电话,刚好是她,刚好是他。

此时,因为宋阳这样一个大胆的举动,其他学生那些压抑了许久的话和情绪在此开始释放。

黄昏之下,学生们突然在此自发地拉起歌来。

年轻的汉子放开嗓子嘶吼,感情的姑娘们红了眼眶。

不管曾有多少不甘,不管在这里留下了多少汗水,但在这里,他们度过了一年的青春。

此刻之后,一切便只是回忆,经年累月之后斑驳成一段旧时光。

那个时候,看一眼便已想好地老天荒,年轻的人们望着将来总是自信轻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