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o洲某雪山上的一栋类似城堡的建筑里,一位身材高挑的o洲女性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大床上捧着一个平板电脑,不知道在翻阅着什么。一边翻阅着,还一边露出一种开心的笑容。
“掌柜的!”正在她笑着的时候,房间的门被敲响了,门外传来了一个瓮声瓮气的男人的话。
“进来!门没锁!”高挑女子放下了手中的平板说道。
门被从外面推开了,走进来了一个金发蓝眼的大高个,此人正是陆俊杰的司机兼保镖——孟菲斯。
孟菲斯并没有走进女子的房间,而是如同一根木头一般,就那么直直地矗立在了房间的大门口。甚至他的脑袋都是一直低着的,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着对方。
“干嘛不进来?”女子走下了床,拿起一旁椅子上的外衣套在了身上,来到了门口。
“老大说了,不能随便进入别的女性的房间,尤其是掌柜的房间!”孟菲斯老实地回答道。
“华夏奇怪的礼貌习惯!”女子小声地嘟囔了一句,然后继续对孟非斯道:“可是是我刚才让你进来的,你已经得到了我的允许!”
“老大还说了!在某些时候,不能光听女性话里的内容。因为在某些时候,女性说的话和她们本身心里的想法完全是相反的!”孟菲斯憨憨地回答。
看着如同山一般的孟菲斯说出这番话,女子觉得实在是太可笑了。
孟菲斯身为陆俊杰的司机兼保镖,不管是从对陆俊杰的忠心度还是战斗实力上来说都是无可挑剔了。只不过这个家伙却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脑袋不是太灵光,甚至可以说有些愚钝,属于那种一根筋的类型。
不过他在公司里却很受大家的喜爱,因为他的脾气实在是太好了些,几乎从来不会和人生气发火。即便被人惹急了,也最多是一拳锤爆桌子,让后气呼呼地哼一声转头离开。
孟菲斯的这种表现,配上他憨憨的外形,简直是可爱的不得了。就好像是在电影雷神3里,当索尔对浩克说地球人讨厌你时,浩克生气甩手的表现。
而陆俊杰也非常喜欢把这个憨厚的大个子带在自己的身边,因为他是一个非常适合的司机兼保镖的人选。
并不单单是因为他老实憨厚,而是他从来不会说太多的话。待在陆俊杰身边的时候,陆俊杰交给他的事情,他总是会不问缘由很认真地完成。
除此以外还有一点,是因为陆俊杰很同情孟菲斯的遭遇。
陆俊杰和孟菲斯是在一次任务中认识的,当时陆俊杰已经离开了华夏的部队。那时候的他还没有在o洲站稳脚跟,处于四处漂泊的阶段。
陆俊杰曾经在中东地区待了一阵,当时为了谋生,陆俊杰混在了一个很小的雇佣军团队里。雇佣军小队的队长是一个中东的大叔,虽然年纪快五十了,不过身子依然健硕的像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即便陆俊杰假如了雇佣军,但是他依然有着身为华夏军人的操守和准则,那就是加入的雇佣军必须得是那种有原则的团队,至少不能违背陆俊杰的道德底线。
要知道,在很多人眼里,雇佣军都是那种只看钱办事的类型。只要出得起钱,什么脏活都干。
但是陆俊杰加入的这个雇佣军则不太一样,他们的成员大多都是中东小国家因为战乱而流离失所的普通人,因为生活所迫没有办法才加入了雇佣军。
而那位队长大叔则更惨一点,他所在的国家甚至都不存在了,家里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也因为战争而失去了性命。
他在逃亡的生涯中,结识了小队里的其他成员,并共同建立起了这个雇佣军。这个雇佣军的实力真的算不上强,不管是从规模、武器装备还是个人的战斗力上来看都属于中下游的类型。
但是即便生存的再困难,他们也不会去接受那种滥杀无辜,或者说是违反基本道德的任务。他们所接的任务大部分都是一些营救人质类的行动。
一般会发布这种任务的大多都是中东小国家的政府,因为缺乏人手,或者说不想让自己的部队遭到不必要的损伤,他们大多会出钱去请外面的雇佣军来做这样的任务。
原本在陆俊杰加入他们之前,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是很好。本身实力就不强,再加上接任务又挑三拣四。除了经常吃不上饭之外,他们的人员损失也很惨重。
原本就是一群没什么战斗力的普通人组成的雇佣军,再有人员损失,他们几乎都快要撑不下去了。
好在陆俊杰的加入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改变,陆俊杰教给了他们一些基本的战斗知识,如何使用枪械和格斗技巧,以及在执行任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并且在之后的任务中,陆俊杰都会事先为他们制定好任务计划。
小队里的所有人都很感激陆俊杰,庆幸他的到来。
不过即便陆俊杰个人实力再强,也没有办法让一个很普通的雇佣军小队在一夜之间变成可以和敌人正面对攻的强力部队。
在执行任务时,依然还是有人死亡的。而且因为雇佣军小队的原则问题,很少有新的人愿意加入。到后来,雇佣军小队的总人数已经不足十五人了。
陆俊杰在和队长大叔仔细商量过后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准备干一票大的,然后离开中东,前往o洲。
原本雇佣军大叔是不愿意的,因为他的根在中东,虽然国家没有了,但是土地还在。他还想着或许有朝一日,自己的国家能够重新建立起来呢!
不过陆俊杰说了无数的理由来告诉他那只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奢想,即使真的有那么一天,他国家的人民也不可能瞬间过上稳定的生活。
与其如此,倒不如干脆自己前往o洲,建立起自己的势力,然后尽可能地帮助中东受难的国民到o洲避难。
最终雇佣军大叔被陆俊杰说服了,两人商量后打算不接任务,而是自行干一票大的。而内容就是去打劫原先占领他们国家的反叛军的某个基地。
通过从其他雇佣军那里得来的消息,陆俊杰判断,那个基地应该存有反叛军从国库搜剿来的大量黄金。
陆俊杰他们打算突袭那个基地,并且将黄金尽可能多地劫走。除了留一部分给自己之外,剩下的则发放给那些难民们。
至于那些难民拿到黄金到底该怎么用,可不是他们能操心的问题了。因为那时候,他们必须得从中东跑路了。
说实话,这是一个非常大胆非常冒险的计划。先不说他们这一边人手不足,战斗力不强。单是反叛军存放黄金的基地的防御力量就不是一般的强。
不过在和雇佣军的全部成员商量过后,所有人都认可了这个冒险计划。因为如果继续维持雇佣军小队的原状,早晚有一点,他们要么是饿死,要么是战死。倒不如博他一把算了。
如同过去一样,由陆俊杰事先制定好计划,然后大家遵照任务的指令,各自执行自己的任务。前期的骚扰和佯攻、主力部队的突入等等一切都依照计划行事。
其实在执行任务之前,陆俊杰就和大家说过了,这次任务无比的危险,甚至很有可能所有人都无法活着活来,大家也都做好了心理准备。
而事实也的确如同陆俊杰所说的差不多,最终十五人的小队,活着回来的只剩下六个人,而且还是人人带伤,这其中也包括陆俊杰。
如果不是因为孟菲斯的话,甚至陆俊杰差一点也要死在那里。
而孟菲斯当时还并不是这个雇佣军小队的一员,陆俊杰是在叛军基地的一个地牢里发现的他。
当陆俊杰看到地牢里那明显是欧美人外貌的孟菲斯时,便多了一份心眼。陆俊杰以为他是什么国家的记者或者是人质之类的身份。所以陆俊杰便将他救了出来,并且带在了身边。
救出孟菲斯时,他整个人都很虚弱,连说句话都很费劲。加上时间紧迫,陆俊杰也没有和孟菲斯多聊。
当雇佣军小队完成任务准备撤离的时候,大家看到陆俊杰带着一个陌生人时都感到很诧异。
不过陆俊杰也没有解释,而是催促着大家离开。就在大家上车准备离开的时候,陆俊杰还是被人放了一个冷枪。若不是孟菲斯体型高大帮他挡了一颗子弹,陆俊杰估计就当场毙命了。
但是偏偏孟菲斯皮糙肉厚,子弹只是卡在了他的两根肋骨之间,并没有伤及内脏,没有性命之忧。
等到众人安全撤离了中东,坐在前往o洲的走私飞机上时,陆俊杰才从孟菲斯的口中得知了他凄惨的身世。
原来,孟菲斯小时候是出生在o洲没错。但是当他八岁的时候,跟随着他的父母一同前往了中东做生意。
可是刚到中东没有两年,他的父母就因为战乱而死在了炮火下,他变成了一个孤儿,然后他被人带走,接着在中东当了整整十五年的奴隶!没错!一个白人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