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很急急坏了

“任务要求上抓捕或者杀死的意思……”夏阎真说道,“也就是说,并不要求证据对吧?”

抓捕和抓住的意思,细究起来,其实并不一样。

一般人可以抓住小偷,但抓捕一词,就不适合用在这样的情景了。

这是更加官方的用词。

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可以抓捕,而且,这个抓捕通常也是官方行动。

个人可不能乱抓捕。

如果是众目睽睽的现行犯的话,抓住之后扭送XX局,勉强也算得上抓捕行为。

抓捕的难度,明显不小——需要走程序。

所以夏阎真直接盯上了“杀死”。

杀死就不用走程序了,我确定你是开膛手杰克,弄死你,完成任务回归。

非常简洁干脆的流程。

“是的。对你来说的话,直接找到人,杀死更加有利。”陶鄂帮夏阎真一块分析完成任务的最佳方式。

抓捕在程序上更加复杂,为什么会和杀死相提并论?

原因稍微思考一下,也能够得出。

那就是开膛手的实力。

抓捕开膛手杰克,需要证据,有证据多半可以借助任务世界的本土力量,减少战斗难度和强度。

如果没有证据,找不到证据,就只能自己上。

开膛手的实力恐怕很强。

梦之使徒自己硬上的话,绝对会有大危险。

所以陶鄂才说,对夏阎真来说,杀死更加有利。

为什么?

因为夏阎真强啊!

比起头脑,夏阎真的“拳头”才是他真正强大、好用的武器。

当然不是说他笨,一個记忆力超群,各方面都完全正常,接受了正国九年义务教育还继续深造的人,怎么可能笨?

他的思维敏捷着呢。

只不过,流程一般是这样的:

夏阎真询问:“聪明的大脑,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聪明的大脑:“用拳头,用你无敌的拳头去解决。”

“好的!”

看上去就像是个无脑的莽夫。

一如——

蝙蝠侠对付犯罪分子需要收集情报,探明他们的目的,制定针对计划,使用相应道具装备,抓住对方打一顿扭送XX局。

耗费一夜的时间,从小弟顺藤摸瓜到BOSS,其中还要解决其他犯罪分子扑过来等麻烦。

但依然是最伟大的侦探,很智慧。

而超人呢?

超级听力听一下,超级视线看一下,使用无敌的钢铁之躯冲过去把对方抓出来扭送XX局,搞定。

花费时间,十秒钟。

虽然但是……就是高大个傻白甜。

陶鄂给夏阎真的建议,别管那些花里胡哨的,犯罪现场调查,各种证据之类的看上去很聪明,很蝙蝠侠的操作。

学超人,能找到开膛手杰克就杀过去。

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

“我也是这么想的。”

夏阎真的想法和陶鄂不谋而合,他当然了解自己。

第一次晋升任务,他是学习了一些侦探技巧,并且看过几百集的柯南。

然而和神探之间的距离,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仅如此,任务世界,明显要做好“超自然犯罪”的准备。

常规的刑侦手段都不一定能派上用场。

不要想着走刑侦探案的路线,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找到开膛手就行。

以拳头为基础,因地制宜,看情况而定。

陶鄂他们和夏阎真一起商量着。

之后还提出了“开膛手杰克不能局限于‘人’,也可能是一条狗”、“开膛手杰克未必只是一个人”等观点,帮助夏阎真开拓思维。

几分钟的头脑风暴后,旅团成员散去。

前往交易街,寻找可能对任务有帮助,或者一些不错的装备道具。

夏阎真也不例外。

要是能有什么占卜类型的装备道具,说不定能直接找到开膛手了。

他不能用,提亚马特可以用啊。

工具龙属性直接拉满。

说起来,幸运骰子,或许在这个任务中,能够发挥不俗的作用。

交易街上,夏阎真没能找到类似的道具装备,倒是意外发现了一把相当不错的剑。

这把剑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地方,就是锋利、坚韧。

很符合夏阎真的要求。

讨价还价一番,用三十块梦境之石(小)的价格买下。

等这次任务结束,可以用来强化燃血剑了。

收获一把剑后,时间所剩无几。

大家全部都回旅团总部。

“各位,好运。”

随着夏阎真的祝福,睡意袭来,所有人正式进入任务世界。

【抓捕或杀死开膛手杰克】

【任务奖励:五块梦境之石(中)。】

【任务时限:无。】

【任务惩罚:无。】

【从者已‘封印’,可随时解封……】

【已安排身份……】

醒来后,夏阎真看了一下任务信息。

身份安排和是否是对抗杀戮或者合作场景,在真正进入任务中才会出现。

提亚马特和欢乐酒店那次一样,处在封印状态。

有需要的时候,再把它放出来。

是否封印从者,和梦之使徒出现的地方有关,一些场景(不是整个任务世界),提亚马特这头龙就不会直接出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算是神之梦境的怜悯。

没有场景提示。

意味着这次的任务,并不是合作或者对抗杀戮场景。

只有夏阎真一个人的任务——大概。

经历了上次任务,大家认为,不同的梦之使徒(队伍)出现在同一个任务世界,但非合作也非对抗,彼此间相隔甚远,王不见王的情况,并非完全不可能。

“灵顿,格兰场的巡警。”

安排的身份以及相关信息,对梦之使徒很有帮助。

夏阎真仔细看过去,导致弄清楚了所处地方的不少情况。

他处在一个被叫做灵顿的城市,整体背景是蒸汽时代——

“大蒸汽时代”。

蒸汽时代并没有过度到电气时代,而是在这条路上奔驰得更远。

各种黑大粗,打着铆钉的钢铁怪物,又或者是精巧无比的机械造物是个世界独特的风景线。

名为灵顿的城市,是英韦尔这个国家的中心。

在进入到蒸汽时代后,不断向外扩张,仿若它就是英韦尔这个国家,是唯一。

城市中,高耸的烟囱终日排放着灰白色的烟气。

天空中永远笼罩着厚实的云层。

一周七天的时间,三天阴天,三天下雨,还有一天被浓雾所笼罩。

湿冷是灵顿的特色。

风衣、帽子、手仗、雨伞,几乎成为了人们出行的标配——买得起这些的人们。

在灵顿,可以欣赏最精彩的歌舞表演,品尝最美味的美食,享受最豪华的房子。

这里聚集了英韦尔最高贵的贵族——国王陛下,最富有的商人,最有才华的艺术家,以及最悲惨的穷人,还有最疯狂的暴徒、犯罪分子!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最好的城市,最坏的城市。

这就是灵顿。

而夏阎真的身份,蒙斯特·夏,是灵顿的警署——格兰场的一位巡警。

巡警是格兰场最底层的警员,日常工作就是在外巡逻。

不分白天昼夜,没有法定的节假日——到了灵顿的各种节日,是巡警最忙最累的时候。

蒙斯特·夏的工作,是巡警中的“夜巡”。

每天白天休息,晚上6点钟到第二天早上6点,十二个小时是工作时间。

格兰场最“悲惨”的职位是巡警。

巡警中最悲惨的,就是夜巡了。

原因无它,容易受伤,容易死亡。

到了黑夜,这座巨大的城市陷入到黑暗中,像是一只危险的巨兽,随时都有可能将人吞噬。

每天早上,下城区、贫民区的臭水沟或者某个阴暗的角落中。

总会有人因为发现尸体而发出尖叫。

这座城市无时无刻不在死人,而在夜晚,因为杀戮死去的人更多。

包括巡警也不例外。

唯一能够庆幸的一点,就是巡警不需要前往灵顿的“贫民区”进行夜巡。

至少会安全那么一点。

只要,不遇到那些疯子连环杀手就好。

眼下,灵顿就有一个“声名大噪”、“炙手可热”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

这个称呼来自《灵顿旧事》这一报纸。

虽然名为“旧事”,但发的都是新闻。

杰克是大众化的名字,就好像正国的张伟一样普通,没什么特殊含义。

开膛手是他的犯罪手法。

被称为灵顿史上最危险的罪犯。

原因不是因为他杀人多,或者手法粗暴。

从开膛手杰克“出道”到现在,排除一些模仿犯,他总共杀了7个人。

这个数量,不多。

真不多。

在灵顿历史上的杀人狂魔中,甚至都算不上号。

灵顿历史上,杀人最多的疯子罪犯,是一对开旅店的夫妇。因为职业便利,死在他们手上的人,确定的就有八十二人。

加上不确定的,恐怕超过百人。

当然,官方说辞更加夸张,超过两百人——显然是把一些悬案直接扣在头赏了。

旅店地下室还有“刑房”,手法可比开膛残忍多了。

第二位是一个医生,最后被抓到,死在他手中的人,足有五十多个。

七个人?还不上两位数。

只是开个膛?

和历史上那些狂魔相比,根本就是弟中弟。

开膛手杰克之所以能如此“声名大噪”,在于“质量”,而不是数量。

旅店夫妇的旅店,开在“贫民区”和“中城区”的边界。

死在他们手中的,都是那些来灵顿,想要谋求新生活的外乡人。

在灵顿,没有人认识他们。

那位医生更是贫民区的“赤脚医生”,贫民的死亡,就和灵顿的雨一样,让人习以为常。

而开膛手杰克所杀的人,是中城区的中产阶级,上城区的富人乃至贵族。

一个富人的性命,抵得上上百个贫民。

而一个贵族的性命,上千个贫民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有贵族死了。

这位开膛手杰克,怎么能不“炙手可热”?

带来最直接的结果,最能影响到蒙斯特·夏的,就是格兰场很急,急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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