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7章 竟然遇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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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桂坊酒吧街,缘起于70年代初期。

当年。

港城在中西区市区重建,一位意大利籍商人在这儿开设了第一间意大利服装店以及餐厅,从此打开兰桂坊的格局。

而且兰桂坊距离中环很近,中环又是著名的商业区。

许多受过专业教育且收入颇丰的「优皮士」下班之后很想找一个地方谈天说地,所以这家餐厅便自然而然地成了他们长聚的落脚点。

而后。

兰桂坊的人越聚越多,渐渐成了一处有品位人士的消闲之地。

随着时代的发展,酒吧、食肆以及娱乐场所也是越来越多,至1983年,这里已经发展成了港城最有名的酒吧娱乐街。

港城不大,酒吧不少。..

除了兰桂坊以外,还有灯红酒绿的湾仔骆克道、流光溢彩的九龙尖沙咀,都是酒吧聚集地。

但最有名的最受人追捧的,还得是兰桂坊莫属。

「车就停在这儿,咱们走过去。」

陈怡涵将车停在街口,指了指前方上坡的路径,介绍道,「从这儿往前再走十分钟,就能到达中央警署、外国记者会以及兰桂坊酒吧街。」

她介绍得很详细,像个导游差不多。

十分钟后,到了兰桂坊。

走在洋溢着欧陆情调的鹅卵石小路上,氛围马上就来了!

两旁酒吧、餐厅林立,什么英式、澳式、日式卡拉ok酒廊,一应俱全。

余天不觉得惊奇。

小龙倒是眼睛都不够看了。

他好奇地问,「这明明是几条街组合在一起的商业街,为啥要叫兰桂坊呢?」

余天解释道,「这里起名字是取的是兰桂腾芳之意,所以叫兰桂坊。」

陈怡涵很惊讶。

她根本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

惊讶一阵,引导着余天和小龙进了一家名叫威灵顿的欧式小酒馆,落座点酒。

「喝点儿什么?」

陈怡涵看起来很熟悉,甚至不用翻看菜单就先点了几种洋酒。

「随便。」

余天对酒没兴趣,催促道,「说说你对港城音乐圈的分析吧,我还真想听听你有啥见解。」

陈怡涵最想成立的是唱片公司。

她觉得光凭薛灵芸的最初的梦想和小苹果,就足以轰动一时。

再等余天再弄出一些新歌来,到时搞出一张专辑磁带,还不是要大卖特卖?甚至能有机会加入最厉害的宝金丽公司,附着在人家旗下,跟着喝汤!

「目光这么短浅?」

余天皱着眉头问。

「哪儿不对吗?」

陈怡涵茫然说道,「咱们最初的目的不也是捧红小芸吗,当然,咱们也可以找一点儿其他的优秀歌手进来,着重培养一下,争取以后加入宝金丽时,有更大的筹码来谈判。」

加入?

没有必要。

余天一直以来的思想,都是宁***头不做凤尾。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要么不做。

要做就做最大。

反正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根本翻不起多大的水花。

所以。

要做就将电影和音乐一起做,干脆成立娱乐公司,在港城以及日本,掀起一片惊涛骇浪,成为亚洲最顶流的娱乐公司!

而且,最最主要的是。

余天搞娱乐公司的目的并不是真正的玩娱乐,而是想在获得大量金钱的同时,以此来搞定更多的人脉关系,达到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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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目的。

所谓环环相扣,便是如此。

谁说房地产和电子行业以及音乐,就关系不到一起去了?

肤浅!

实际上,所有的行业归根结底,不过一个利字。

而每一个行业之间,虽然相隔甚远,但仔细探索,都可以发现很强的互通性。

「...」

陈怡涵吓坏了,不知道余天凭啥敢这么说,忙摆手道,「唱歌就够难的了,你还想搞电影?你不是还会写剧本吧,你能行吗!再说了,港城现在可是有好多家电影公司!不说别的,单说最厉害的向东向老板,他手下的永强影业每年都产出好几十部电影,票房总是大卖,我还听人家说,他们背后的社团更厉害更暴力,我的意思是,就算你真能写出来好的剧本,可你就不怕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吗?」

毕竟蛋糕就这么大。

余天要是吃上一口的话,肯定会惹得别人家不满。

而且。

不止是电影难搞。

除了向东手下的永强影业以外,音乐方面其实也并不简单。

目前港城最牛逼的唱片公司当属宝金丽,除此以外还有索泥等等多家。

宝金丽成立于1970年,总部设在伦敦。

早在70年代,他们就协助飞利浦创造了卡带,80年代初期,更是创造出了cd激光唱片,在音乐科技的路上,可谓是飞速发展。

更厉害的当属他们签下的艺人。

比如现在风头正旺的男艺人,包括钟真涛,谭咏林,许关杰,章国荣等等。

女艺人更多。

甚至连邓丽君现在也在宝金丽旗下,但她很快要转会到日国发展去了。

「...」

余天想了想,确实是个不容小觑的对手。

不光是在港城。

宝金丽在世界各地都有分部,各个国家也都有许多艺人。

他们赚钱的方式多种多样。

录制磁带cd,拍摄,歌星演唱会,等等形式。

光是1983年一年,宝金丽在港城以及日本就获得了超过12亿美元的营收,实在是十分可观。

「十二亿...」

余天继续喃喃念叨着,「加上明年我其他项目的创收,总共下来加在一起,应该能凑齐我的初期目标。」

「你疯了吗?」

陈怡涵见余天真当真了,立刻提出极大质疑。

虽说余天之前写的两首歌听起来不错,但她认为,一个人的能量是有限的,思维是有限的,绝不可能写一首火一首。

就如写文章一样。

老话儿说得好,文章本天成,信手偶得之。

好多优秀的故事并不是靠着深思熟虑就能编出来的,往往都是抓住了昙花一现的灵感之光,从而创作出来的绝世佳品。

但。

陈怡涵忽略了一点。

余天是什么人?

他重活一世,何事不知!

他的目标不止是服装教父、电器教父、电子教父、房地产教父、音乐教父。

他认为自己真的应该是时代教父!

当然。

在李婉柔的怀里还是当个小宝宝最好,毕竟能吃奶奶。

想到李婉柔,余天的心又飞回了京城。

也不知道媳妇儿在做什么,有多想念自己?

「不行。」

想到这儿,他忽然对陈怡涵说,「聊得差不多了,我得回去打电话,我老婆过段时间要考英语竞赛了。」

可话音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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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酒吧台上正巧走上一个主持人。

上一首歌唱完了。

轮换歌手。

就听主持人拿着麦克说道,「唱一曲!」

掌声稀稀落落。

看得出来,大部分人来酒吧就是消遣娱乐的。

连陈怡涵也没太在意。

但是。

当余天听到山叶吉他比赛第一名之后,他整颗心立刻飞了起来。

主持人话音落下的同时,他也瞪大双眼,目光迅速投向唱台。

这间酒吧太小了...

他所坐的位置距离唱台不过三四米远,看得极为清楚。

转眼间。

下一个献唱歌手走上了台。

二十多岁,手持吉他,面容英俊,正是阳光年华。

「是他...」

看清上台之人之后,余天立刻倒吸一口冷气,同时对正在起身的陈怡涵说,「先不走了,今天晚点给我媳妇儿打电话,坐,别说话,我要好好听一听,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