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承认 没错我就是池璐10

甘甜坐在旁边吃东西,差点呛到,姜小鸳演得太好玩了,像个活宝。

姜小鸳嘴里叼着鸡腿,因为尝不出味道而懊恼,那眼神很好玩,仿佛眼睛里有话:呜呜,难道我真的必须把脑袋伸进别墅,才能尝出鸡腿的味道吗?

姜小鸳郁闷又惊喜,能够有一个地方让她尝出味道,可以暂时蒙混过要来探病的导演,那也是及时雨啊。

于是,姜小鸳又把脑袋伸进了门内,表情优雅又搞笑地吃着鸡腿,一边吃一边跟跟随而来的经纪人分享自己的感受:“鸡腿好好吃,原来鸡腿是这个味道,原来这就是香辣鸡翅?”

活了二十多年,终于知道什么是香辣鸡腿的味道,姜小鸳吃得一脸餍足,她始终保持着身体在外,脑袋在内的搞笑姿势,这时候一抬眸,却忽然吃了一惊,面前忽然出现一个男人,穿着睡衣,站在她的面前,用看奇葩的眼神看着她。

此人就是扮演男主角的纪追风。

嘴里叼着鸡爪子、伸长脑袋的姜小鸳:“……”

她那个表情太有代入感了,就像是真的囧到极致,恨不得找个地缝,把自己埋起来。

甘甜平时看电视剧不多,都觉得姜小鸳演得活灵活现。

“嗨。”姜小鸳伸手,向纪追风尴尬地笑:“那什么?我不是故意的!我站在门口,门就自动解锁了,大概、可能、或许,你家门锁也追星?”

“噗~”甘甜真的笑出了声。

整个包厢里,其他人都是专业的,认真评估姜小鸳的演技,只有她这个观众,凭借感觉在看姜小鸳试镜。

等这一段试镜结束之后,沈导特地问甘甜的意见:“你觉得如何?”

他们都是从专业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沈导想听听观众最直观的感受。

姜小鸳心里很紧张,朝甘甜挤眉弄眼,这个角色她太想拿下了,一定要说好话啊。

甘甜不敢发表专业意见,术业有专攻,甘甜只说自己的感受:“姜小鸳演的这一段,我觉得很生动,很有趣,欢快风格,让人心情放松,如果是我的话,我大概会看这种放松精神的网剧。”

高慎坐在甘甜身边,也发表看法说:“小鸳戏路挺广的,她之前一直演古装剧,演古灵精怪的古装美女,但她其实更适合演现代剧,如果沈导能够同意的话,我愿意追加投资一个亿。”

姜小鸳猛地瞪大眼,表哥啥时候这么大方,竟然要做她的金主?

姜小鸳表情都亮了!

呜呜,今天才知道,这是亲哥!

沈导说:“姜小鸳眼神里确实搞笑的天分,很适合这个角色,而且我发现,她和纪追风站在一起,特别有cp感,很有意思,行吧,就她了!”

纪追风眼神亮了:沈导,你好眼光!我也觉得可以炒cp。

姜小鸳立刻朝沈导躬身:“沈导,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

沈导说:“但是你有档期吗?”

姜小鸳说:“没问题,我现在这部剧,后天杀青,我大后天进组可以吗?”

这个不是大问题,可以先拍男主角的戏份。

沈导点头:“这个不是问题,随后让你的经纪人联系我。”

沈导还要去隔壁继续吃饭,跟高慎聊了几句,就走了,高慎留了下来,和他们一起吃饭。

姜小鸳等不及了,立刻给经纪人打电话,整个人都飘了:“我表哥帮我拿下的,他投资了一个亿……那必须的,就我这么一个表妹,不疼我疼谁?”

姜小鸳刚挂断电话,高慎就摆出高冷的姿态:“别想多了,只是觉得这部剧很有前景,不是为你。”

不听,不听!

姜小鸳说:“表哥外冷内热,我明白的,纪追风,你吃好了没有?吃好了我们回去,你好好跟我讲讲戏?”

纪追风饶饶脑袋:那个,其实,高慎前辈到底是不是棉花糖妹妹的家属啊?

这个话,他想问,又觉得不方便,压在心头太难受了。

到最后,他被姜小鸳拉走了,还是没有问出口。

甘甜也吃饱了,和高慎一起离开了山庄。

上车的时候,甘甜把车钥匙丢给在大堂里吃晚饭的周燃,让他自己开车去酒店,她则坐上高慎开过来的车子里。

高慎悠闲地开着车子:“想去哪里逛逛?”

“我对这里不熟,不过我以前在研究院的时候,有个同事是这里的,我听他市区有个夜市有很多好吃的。”

高慎有些意外:“你没吃饱?”

“肚子饱了,不代表嘴巴饱么,难得来一趟,想去夜市逛逛,不过你……额,算了。”

高慎若是在夜市被人发现,估计明天就要上头条了。

高慎说:“你搜搜夜市在哪里,我乔装打扮一下,真被粉丝或者狗仔撞见了,就直接公开。“

高慎不混娱乐圈后,做事情无所顾忌,要不是顾及到她不想被网友发现,高慎恨不得下午的时候就发微博官宣。

“你怕吗?”他谨慎询问她的意见。

“还行,在意又不在意,说不清楚。”

她不想遭遇高慎粉丝的攻击,又不是真的很在意,她的心态和高慎一样,没打算吃这碗饭,就算夜氏集团那个年度天选之子的奖,也不可能真的束缚住她,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每个月两万和每个月十万,虽然十万很香,但两万也足够她悠闲的过日子,何况她现在还有卖药膳火锅自嗨锅的收入,躺着都能挣钱。

“你不怕,我们就去。”

甘甜在导航上搜索了一番,确定了夜市的路线,一个半小时后,车子开到夜市附近的停车场。

两人都戴着大大的几乎能够遮住半张脸的口罩,天上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本来想撑伞的,但一次性雨衣更适合伪装,不容易看出身材,甘甜便去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两件一次性雨衣,两人穿着雨衣逛夜市,颇有趣味。

甘甜喜欢逛夜市,以前在研究所工作的时候,夜里就经常和同事一起逛夜市,走街串巷寻找小吃。

吃饱喝足,又回研究所继续工作,虽然离开研究所只是短短三个月而已,此刻想起来,竟恍若隔世。

她跟高慎说:“好怀念研究所的生活,不知道何年马月,才能重新回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