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短短两句诗,一共不过十四个字,其中竟然运用了两个典故,真是恐怖如斯!”杨志呆愣住了,震撼于秦颂的才华之高,自己写的作品,全部加起来,也比不过人家的八十二个字。

真真是一字抵万字!

文字之凝练,典故之运用,才华之横溢,意境之描绘,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此诗已臻之大成。

此时,杨志方才明白,写诗不是简单的请客吃饭,不是绘画绣花,他和秦颂相比,完全就是地上的泥土和天上的白云一般,高下立判。说是天壤之别,都是抬举他了。

好诗,真是好诗,有古人遗风,让人梦回古代!

回到菜刀店铺,杨志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登录上“墨客骚人”论坛,这是一帮热爱诗歌,热爱古典文学的人因志趣相投而建立的论坛,大家在里面可以畅所欲言,或推荐冷门的诗歌,或吐槽名不符实的古典,或分享自己写的作品,求评价,求批评,求点赞……

“墨客骚人”因为受众是热爱古典文化的群体,算是小众网站,日活跃量并不高,但里面却有好几尊真正的大神镇场子。

杨志登录自己的账号,顶着大刀杨志的id,在论坛里发表了他的第八千六百二十三个帖子,“我靠(‵o′)凸,牛*爆了,给大家推荐一首小志初看惊为天人,再看天人震惊的诗歌作品,作者是秦颂,没错,就是前段时间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秦颂同学,他写了一首诗叫做《行路难》,发表在《诗刊》最新一期上面,更是得到了许景程老师自首撰写的诗评,小志不得不感叹一句牛*ps!”

杨志回来,第一时间关注了秦颂的薇渤,发现“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两句话确实是他写的,他终于确定,两个秦颂是同一个人,写诗的秦颂,就是写小说的秦颂!

杨志挠了挠头,有一种莫名的荒谬感:我有两个偶像,一个是秦颂,还有一个也是秦颂?

或者换一句话形容,我的一生离不开三件事,死亡,交税和秦颂!

或或者,再换一句话形容,总能在不同时期,反复爱上秦颂?

童年时期的《虹猫蓝兔七侠传》,少年时期的懵懂爱情《第一次亲密接触》,中年时期的烧脑推理《东方快车谋杀案》,以及老年,哦,不对,是中少年时期的《行路难》。

嗯,人家年轻着呢,人家还没老,谁还不是个宝宝来着,杨志下意识地摸了摸英年早秃的后脑勺,继续敲击键盘,“四句发上来,要是各位兄台看得过眼,可以买一本《诗刊》看看,反正也不贵。”

杨志双手颤抖地将《行路难》的前四句打出来,贴在帖子后面,在这一刻,他好像化身成了原作者,幻想着这首诗是出自他之手,激动得浑身颤抖,情难自已!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写出如此神作啊,杨志忍不住拿起《诗刊》又读了一遍,真是精彩,每次阅读,都能有不同的人生感悟!

杨志在“文人骚客”论坛,也算得上是小有名气,看他的发帖量就知道,完全是以量取胜,混个脸熟。所以,帖子一经发布,瞬间有了几百浏览量,不少人连帖子的详细内容都没看,就在

“哟,这不是小志志么,怎么?又写出新作品了,求点评呢?”

“哈哈哈,好久没见小志志了,还以为你不混论坛了呢。”

“第一,不管我是第几,但只要脸皮厚,我就永远是第一楼!”

“早,小志志。”

“咦,小志志转行了,不求评论,反倒是推荐起作品来了,先占个楼,再去瞅瞅什么样的作品能够打动小志志,兄台们,我先去试毒,要是两分钟还没有回复,肯定是中毒身亡了,记得帮我拨打急救电话,谢谢!”

“谢谢推荐,‘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不错,不错,这几句诗很有古风遗韵,符合我的口味。”

“你确定这是刊登在《诗刊》上的?不是冷门的古人作品?你说这首诗是诗仙写的,我都不意外,现今还有人能有这个才华?”

“不,绝对不可能,我不信!”

“意境很深远,确实是神作,秦颂?关注了。”

“卧槽,神作啊,《诗刊》牛*,好久没看《诗刊》了,现在就去买。”

“好的,不多说了,妈妈让我从地上快起来,别跪着看手机,地上凉!”

“秦颂?楼主说的秦颂不会就是我认识的那个秦颂吧?这家伙不是写小说的么?怎么着?小说圈不够他霍霍的,竟然不声不响地跨界进入诗歌圈了?”

“厉害了,我的秦,竟然在小破论坛也能看到他的名字,秦颂,进攻宇宙,指日可待!”

“《诗刊》现在这么新潮了?连大学生写的作品也能收录,竟然还能得到许景程的诗评,看来《诗刊》越来越不行了啊,踩油门走下坡路,我觉得我上我也行。”

“楼上的,别嘴嗨,人家写的这几句诗,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写出来的。”

“可是我是三班的怎么说?”

“……”

“文人骚客”是小众论坛,能够找到这个论坛并且关注的,基本都有几分文学功底,不感兴趣的自然也不会关注,仅从开篇四句诗中,诸多网友就能感受到《行路难》的不同凡响之处。

看了杨志的推荐,纷纷放下手中活,去各自城市的书店,购买《诗刊》,本就备货不多的《诗刊》,竟然第一次卖断了货,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另一种的无心插柳柳成荫。

杨志看到自己发的帖子被顶上了首页,回复瞬间过了四位数,心下得意,这还是他第一次发贴被坛主加了精,置了顶,这种感觉,倍儿爽。

……

此时的秦颂,已经回了洋城的公寓,嗯,是琳姨的公寓。

城市里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房子。这些钢筋水泥,将城市团团围住,只在郊区,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流浪的人留下的。房子那么多,但都是他们的,而我,却什么也没有!

“哎,对,书架就放这儿。”秦颂没时间多愁善感,他正指挥着安装工人,将书架安置在琳姨的书房内,专门用来摆放他的作品。

本来书架是准备放在自己房间的,可奈何,书架太大,房间太小,实在没地方放,他正苦恼,想让安装工人把书架搬回去,正好琳姨路过,就让他将书架先放在她那边好了。

虽说琳姨房间的总面积也不大,但书房却是空旷,足以放的下书架,再说了,琳姨的房子,就是他的房子,书架放在哪不是放?没啥区别。

琳姨内心OS:你书架放我这边,出版的《虹猫蓝兔七侠传》的样本总得让我先看了吧?

嗯,琳姨在听了秦颂给小丫头讲的故事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秦颂的书迷。

秦颂内心OS:书架放你那边,给我省出了好几平方的空间,洋城寸土寸金,好几平方就是好几十万,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不占白不占。

于是,两人狼狈为,哦,不对,两人一拍即合,指挥安装工人,将书架搬到了琳姨的书房。

“行,辛苦了。”秦颂递了瓶水给安装工人表示感谢,然后又在APP上打赏了几块钱,金额虽然不多,但是代表他的心意,礼轻情意重,不然让人家搬来搬去,挺不好意思的。

书架上空荡荡的,秦颂从包里掏出一本本书籍放了上去,别误会,这些书不是他花钱买的,而是出版社寄给他的样本。

不一会儿,书架最上一层便被摆满了,现在的秦颂,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了。

秦颂目光温柔的看着书架上的一部部作品,这些,可都是他的成就,如果,他有系统,这个时候,声望值应该是“嘎嘎嘎”的往上飞涨了。

“系统,快出来,俺知道你在,俺都看见你了,别跟我玩捉迷藏了。”秦颂饱含期待,在心中尝试呼唤系统。可任他呼唤千遍万遍,那个莫得感情的电子合成音“叮”始终未曾出现!

电子合成音没有出现,他的耳边却出现了琳姨清脆的赞美声。

“呀,不错么,咱家的小颂颂厉害了哈,有这么多作品了。”琳姨弯着腰,浏览书架上的作品,“诗刊,文学杂志,霸道总裁爱上我……”

秦颂背靠着墙上,双手抱胸,目光故意不小心的,偶尔的,时不时的落在眼前前凸后翘的倩影上。

不是他想偷看,实在是,嗯,房间不大,也不是不大,反正就是,嗯,不装了,摊牌了,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咋的吧?

不是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用在此时正合适,你在书架前看作品,写作品的人在书架前看你。

今天的琳姨没有特意打扮,穿着宽松的居家服,饶是如此,也难以掩盖她傲人的身材。

“哈,找到了。”琳姨在一众《虹猫蓝兔七侠传》画册中,找到了她还没看过的最新一册,高兴的蹦了起来,活像个得到棒棒糖的小女孩。

咳咳,原来琳姨喜欢这种道道啊,秦颂无语,记得给小丫头讲故事的时候,你好像没有很感兴趣啊。

琳姨要是喜欢看类似的儿童文学,自己倒是可以考虑将《东方神娃》、《神兵小将》、《神厨小福贵》、《奇奇颗颗历险记》等等也给整出来。

其中《东方神娃》、《神厨小福贵》和《奇奇颗颗历险记》同《虹猫蓝兔七侠传》一脉相承,都是余华顾问作品。

嗯,就是那个写《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的余华,他的座右铭是,将痛苦留给读者,把快乐留给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