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顿时,听到高远直接就用“完全”这样的形容词,意味着全盘否定了自己的猜想道,目暮警官一时间不由愣住了的,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很快,当目暮警官返过神来后,便无奈的叹了口气,只好反问道:
“那你说是怎么回事呢?明智老弟?”
“如果凶手是从窗户逃走的话,那那个窗户上面,未免也太干净了吧?”
澹漠的,高远解释道:
“就现场的状况来看,那死者的血迹,是从门口的位置,往厕所内喷溅而出的。而这样的话,当时也身处厕所间内的凶手,要拔出刺在死者身上的匕首,身上也必然会沾到那喷溅出的血迹。如此一来,身上沾着血迹的凶手要从窗户逃走的话,途中不可能不留下痕迹的。”
说着,高远走到厕所间的门口,朝里面看去——
“而且更重要的一点的是,这喷溅出的血迹也不对劲。”
认真的,看着血迹的痕迹,高远十分笃定的说道。
“怎么个不对劲法?”
一脸茫然的,目暮警官有些无法理解高远的意思。
“喷溅状的血迹应该是刺在死者心脏位置的匕首被拔出的瞬间,随着堵住伤口的刀被拔出,体内的血液由于压力从伤口向外呈放射状喷溅。而根据这喷溅状血迹的痕迹来反推,是可以确定当时死者所处的位置的。”
高远解释道,然后就指着厕所间内,地面上的血迹以及墙壁上的血迹的分部情况,继续说道:
“而就现场的这些血迹来看,当时死者伤口的位置应该在这……”
走到厕所间的门口,指着此刻地面上已经用白线圈出的死者轮廓,说明道:
“无论是高度还是位置,喷溅点的中心,刚好就是死者被发现时,她心脏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说,死者就是在保持着侧躺在地上、背靠厕所门的姿势的时候,插在她心口的那柄匕首,才被拔出的。”
说着,高远看向了一旁的鉴识科警员,向其确认了一下警方对于此事的判断。
对此,鉴识科的警员不由点了点头,肯定了高远的说法,并向目暮警官汇报了一下,说明了一下鉴识科对现场的初步调查结果,就这一点来说,跟高远的判断一致。
“这……有什么问题嘛?”
对于眼下的状况,目暮警官则更为不解的问道。
“那你觉得,凶手该以什么姿势才能拔掉躺在地上的死者身上的匕首呢?”
高远则对此向目暮警官反问道。
闻言,目暮警官神色无奈,似乎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就走到尸体现在所在的位置,并蹲下身道:
“这算什么问题嘛……只要……”
说着,目暮警官做演示的,就做出了像是模拟凶手伸手拔刀的过程。
但是,也就在此刻,才伸出手的目暮警官就愣住了——
“没错……凶手要是蹲下身去拔出那把匕首的话,凶手的身体就挡在了血迹喷溅的路径上,这样一来,现场的喷溅状血迹就应该会留下被挡住的痕迹。但显然,现场的血迹并没有被挡住的迹象。”
高远见目暮警官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便开口解释道。
“那……明智老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见高远已经想了这么多的,本来觉着这只是一起抢劫杀人事件的目暮警官,只感觉完全无法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对此,高远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让鉴识科的警员,把现场的那把凶器给拿了过来。
于是,在目暮警官的点头示意下,鉴识科的警员就将已经装进证物袋立面的匕首,连同证物袋一同交到了高远的手中。
而在拿到证物袋后,高远看了看那把匕首刀刃的底部,靠近护手的那一端,有一小圈明显没有沾染血迹的地方,但是再往后,护手以及握柄的部分,还是有流淌的血迹沾染的痕迹。
见状,高远心下感慨——
“这下,线索已经齐了。”
于是,高远便继续说道:
“目暮警官,你看。作为凶器的匕首,在刀刃的底部,有一圈没有沾到血的部分哦。”
“嗯?我看看!”
听到高远这么说,目暮警官忽然一惊,走上前来也仔细看着作为凶器的匕首,然后果然如高远所说的,上面有一小圈没有沾血的部分。
“啊?没有沾血的部分到底是……”
更加不解的,目暮警官脑海中充满了疑惑。
“还不懂嘛,目暮警官?”
到了这个地步,高远不由道:
“是绳子啊。凶手在凶器的那个部分绑上了绳子,然后才用其刺死了死者。而事后,只要在远处拉动绳子,就能避免血迹沾到凶手身上了啊。”
“啊!对哦!”
听到这,目暮警官恍然大悟:
“这样一来,既能解释为什么现场的血迹会是那个样子,也能说明凶手身上就没有沾到血迹……”
说着,目暮警官忽然一愣,面露疑惑道:
“可是这样一来,凶手不就是能完美的从窗户逃走,而不留下痕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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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厕所间门正上方的位置上,却有血迹哦。”
高远进一步说明道。
“啊,这个。我在拍摄现场照片的时候也注意到了。”
如此,听到高远提起这事,拍摄现场的鉴识科警员则不由说明道。
“啊?那你为什么没有立刻向我报告呢?”
目暮警官见被高远提及的线索,自己却不知情,不免有些生气的对着鉴识科警员说道。
而对此,所有线索以及及其,高远确信,眼下的这起事件就是原作里的那个手法——
“很显然,按理来说,那个上面不应该会有血迹才对。但是既然有血迹存在,那就只能说明曾有沾有血迹的东西从这上面经过过。”
高远说明道。
“难道……”
听到这,目暮警官忽然大惊。
“凶手根本不是外面进来!如果凶手是外面的人,从窗口离开的话,是绝对不可能有任何状况让血迹沾到厕所门上方的。所以,凶手只可能是店里的人。”
高远解释道:
“而如果凶手事先在凶器上绑上绳子,以此来规避血迹沾染到自己身上的话,那么就算凶手在厕所内杀害的死者,再想办法翻越上方出来也不会在那个地方沾上血迹。因此,会造成这种状况的唯一可能,只有一种——
“凶手在厕所间的外面刺死了死者,然后再将尸体抛进了厕所间内,让尸体堵住了厕所门,使人认为事件是在厕所间内发生的。
“而我,已经大致知道凶手是谁了!”
完全是抄原作答桉的推理,各方细节高远已经考证无误,只是唯一的问题——
这次事件的偏差,不在事件本身,而是事件发生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