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诗会(改)

老鸨笑吟吟的看着台下众人的议论纷纷,待到声音稍微小一点之后,继续道:

“因为这一次的诗会意义不同,所以这一次的献诗费会从五十金涨到一百金,笔墨纸砚我流彩阁自会提供,还请诸位知晓。”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大部分人都是点头表示赞同,毕竟这次的诗会意义的确不同。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眉头紧皱,包括了身处雅间中的白仲二人。

这不是公然哄抬价格嘛!

冯甬有些郁闷道:

“姐夫,现在怎么办?钱不够了。。”

白仲沉默了一下,定定的看向冯甬:

“甬弟,你还有钱吗?”

冯甬脸色一苦:

“姐夫,我真的一粒都没了!”

白仲看了一眼身畔的两位女子,轻声道:

“如果此事真能办成,那定然是大功一件,那位必然会奖励我等,到时候。。。”

冯甬有些无奈道:

“可是姐夫,你真的确定你写的诗能被看上吗?”

由不得冯甬不怀疑,毕竟白仲当初读书的时候要是真的读出了什么大名堂,怎么可能选择弃文从武呢?

白仲却是信誓旦旦道:

“你放心,为兄若是没有一点把握,怎么可能带你过来而不是带赵安他们!”

冯甬仔细想想,似乎的确是这个道理,而且白仲也带了四十金。

一个咬牙,冯甬又从怀中掏了一个钱袋子,面色悲苦:

“姐夫,我这就三十金,这是清儿暂放在我这里保管的钱,我真的一粒都没有了!还有缺口我也没办法了。”

我信你鬼,你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白仲心中冷笑,就知道你这家伙留了一手,还好我也留了亿手。

白仲迅速从冯甬的手中接过来他的钱袋,白仲笑道:

“没事,我差点忘了,你姐姐临走前怕我钱不够用还在我的腰里放了十五金,正好够了。”

。。。。。。

正在窃听着白仲和冯甬二人交谈的白止嘴角微抽,差点笑出声来。

老爹,求求你做个人吧。

薅羊毛你别光逮着一只羊薅毛啊,舅舅都快被你薅秃了。

唔,没想到老头子居然还有这么多私房钱。。。

白止摸了摸下巴,这次回家想来应该不用被老娘追着唠叨了。

不过,为什么自己老爹如此的蜜汁自信,觉得自己作的诗一定能被看上呢?

转念一想,似乎自己老爹即使常年困于儒家六品境界却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读书种子,这般自信也可以理解。

恩,真可谓没有读书人的命,有着读书人的病。

此时,确定参加这一次诗会的人也都在小厮那边报好了名,白止这边已经有人送了笔墨纸砚过来。

站在高台上的美妇人从自己的袖袍处拿出了一张封好的信笺,看了一眼台下的宾客道:

“因为这是我家彩衣姑娘第一次留人过夜,所以她还在盛装打扮,就由妾身给各位念一下她之前准备好的诗题。”

随即打开密封的信笺,轻声念道:

“星夜!”

堂中都很安静,有人皱眉,有人面露喜色。

每一次诗会的主题都不同,都是由彩衣本人随机布下,但是也有人提前做了不少准备看看能不能碰运气。

而这“星夜”二字,已然确定了诗作的主题与“星夜”有关。

白止此时微微皱眉,姬瑶就在四楼,那位花魁也在四楼,而且好巧不巧的准备今天就留人住下。

而且听那位老鸨说,这个名为彩衣的花魁也是最近才来到流彩阁。

甚至这诗会的主题,都是星夜。

白止可还记得,当初自己酒醉之时念诵的那半首“醉后不知天在水,慢船清梦压星河。”,曾被姬瑶追问过全诗。

难道,这个花魁就是姬瑶?

因为那位彩衣姑娘一直没露面,白止也搞不清楚。

但是他隐隐有种感觉,这个花魁绝对和姬瑶有关系。

没有想太多,白止直接挥毫泼墨。

很快,诗作完成,白止叫来丫鬟,将诗作送了过去。

而在白止身边的雅间中传来了自己父亲白仲的笑声。

“为兄想到了,来!笔墨伺候!”

此时,身处高台的老鸨已经接到了不少诗作。

星夜这个主题的诗词并不算太难,许多人都曾做过有关星夜的诗词,更何况有不少人早有准备。

白止倒是的确听到了好几首还算可以的诗词,果然是青楼之中多才子。

而此时,白止的诗词已经来到了老鸨的手中。

刚一入眼,美妇人就忍不住眼泛异彩,注意了一下诗作底下留的雅间号,随即开口道:

“这首诗是三楼竹字雅间的客人所赠。”

“西风吹老洞庭波,一夜湘君白发多。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随着美妇人的轻声念诵,大厅内的诸多儒生也是忍不住的眉头一肃。

好诗!

四楼,一位身着盛装的绝世美人听着诗词,缓缓止住了手中的动作。

这首诗始一出现,在场的大多数人都停下了手中的笔墨,有些颓然的叹气。

群星的旷远和宇宙的深寒伴着冰冷的酒液,是琥珀色的罗森桥,将天地挪转,不知天上还是人间。

仅仅这最后一句就足以让人无奈弃笔。

而此时,一位丫鬟急匆匆的跑到了高台之上,附在美妇人的耳侧轻声说了什么。

美妇的脸色有些诧异,带着一丝遗憾,扭头看向台下的宾客,柔声道:

“诸位,真是不好意思,我家彩衣已经确定了心仪的人选了,就是作出刚刚这首诗词的贵客,今日诗会,也便到此为止了。”

有叹息,有遗憾,却是无人有什么不满。

一场诗会似是有些草草的结束了,但是却没有什么人觉得扫兴。

仅是这首诗,便足以让人觉得不虚此行。

而在二楼某一处雅间之中,一位身着绿色锦绣华服的年轻人面色铁青,重重的砸了一下酒杯。

在他身前坐着的几位身着儒衫的人面面相觑,没有人做声。

他们都知道这个人极为喜爱彩衣姑娘,每一次诗会都不会落下,而且每一次诗会的头名几乎都是他。

如果不出意外,今晚他的诗作同样会被彩衣姑娘相中,最后得以在彩衣姑娘的闺房过夜。

但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我养你们有什么用?!六个人作诗,居然没有一首诗被彩衣姑娘看中!废物!!”

身着华服的年轻人面色狰狞,低声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