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法制咖的女儿,有什么脸在这里嚣张!”
那小跟班寻思着何可人日后恐怕才是临海市真正的公主,一心只想着得到她的信任,急于表现自己。
可她的巴掌还没落在程星的脸上,就被紧紧地抓住了手腕。
“喏,街角那边有监控,你要打我的话,我是可以报警的,监控就是最好的证据。”
“我是法制咖的女儿,那你是准备自己亲自当个法制咖?”
何可人本想狠狠地给程星个难堪,可是却没想到竟然三言两语被她怼了回来,眼看着路边已经有不少行人将好奇的目光投了过来。
她也没了什么去猫咖的心思,恼羞成怒地对小跟班叫了一声:“我们走!”便灰头土脸地上了车,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但她心中实在不忿,狠狠地踩了一脚油门,又重重按了两声喇叭,这才扬长而去。
程星看着何可人的背影,缓缓松了一口气,擦去了手上的冷汗。
对这种落井下石,色厉内荏之人,气势上不能输了半分,不然的话,对方便会愈发得寸进尺地作践你。
只是,她人生的前二十几年,向来顺风顺水,人人见了她,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都礼让有加。
就算是真遇到了什么背地里嚼舌根的,不用等她开口,便有一群巴结自己之人自告奋勇地去将对方骂个狗血淋头。
今天是她第一次亲力亲为,针锋相对地怼人,对象还是何可人这个临海市新贵和她的疯狗,难免有些紧张。
定了定神,见围观的众人散开了,程星也转过身,走了没几步,却只见到路灯下倒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
老太太紧紧皱着眉头,拐杖丢在了一旁,脸色煞白。
不少路人也看到了这一幕,可是生怕被讹上,一个个避之不及,程星抬起眼看了看路边的监控,这才走过去柔声问道。
“奶奶,您怎么样了?”
那老太太神色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胸口,颤声道:“药……药……”
程星的心中一惊。
看她这副模样,恐怕是心脏病发作了!她顾不得许多,急忙将手伸进对方的口袋里,摸出了瓶速效救心丸。
老太太吃过了药,脸色这才和缓了些,不多时,救护车也到了,将人送到了医院。
听医生说,在老太太随身的小包里找到了她家人的联系方式,程星这才放下心来,安然离开。
精疲力尽地回到家中,将自己重重地扔在了床上,程星的心中这才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连日来,她投出去的简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是那些HR看到她名字里的“程”字,便全都避之不及。
他们要么是不愿和程思危扯上关系,要么便是觉得她只在自家公司摸鱼实习过,不堪重任。
如今有了猫咖的工作,她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至少未来几个月内总算是可以养活自己了。
可是,周六要去见陈恪,却的确是个问题。
虽然凌筱告诉自己,伴手礼的事情她会安排好,但程星又怎么可能当真心安理得地坐享其成?
凌筱是她的大学室友,原本的家境只能算得上是小康。
程星二十岁的生日派对上,陈氏集团的小公子陈敬言原本只是碍于父母逼迫,这才不得已捧了礼物前来讨好,却不想一见凌筱便惊为天人。
凌筱觉得这高攀了的爱情只怕必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却终究还是耐不住陈敬言的猛烈攻势,终究还是点了头。
凌筱毕业两人就结了婚,只不过,虽然她有份体面的设计师工作,又将陈敬言的衣食住行全都打理得井井有条,陈家婆婆却还是难免鸡蛋里挑骨头,时常疑心她偷偷贴补娘家。
陈恪是站在临海律师界金字塔顶端的人物,能被他看上的伴手礼,绝对不会便宜。
现如今自己家徒四壁,除了这套母亲生前留下的小房子,她一无所有,又要如何帮凌筱分担?
程星的目光落在了自己的腕表上。
PhilippeDufour,瑞士独立制表品牌的顶级手工之作,14年间仅制造了206支,如今圈内已经炒到了七位数。
难道她程星真的已经落魄到了要当掉手表的地步么?
这可怕的念头只是在她脑中飞快地一闪而过,便很快冷静了下来。
这是爷爷临终之前,送她的成人礼。
若是连这点东西都守不住,那程家才当真是败了。
程星为自己刚刚的一闪念而感到羞愧,就在这时,脑中却忽然电光石火地想起了刚刚何可人的话。
收购名表的拍卖行?
她当时并未在意,可如今细细想来,对方分明是意有所指!
这何可人根本没见过自己的表,又是如何得知的?
程星深深皱起了眉头,看着那从夹缝中找到的耳环,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她在程氏当财务,随手把没做完的月报带回家,然后月报就不翼而飞,程思危被查出行贿,贪污,逃税,伪造账目,锒铛入狱。
风光显赫的程氏一夜之间树倒猢狲散。
而这一切背后最大的受益人,莫过于何氏。
原本和程氏集团难分伯仲,如今一跃成为了临海市最辉煌壮大的企业,何可人更是成了所有临海青年才俊争相吹捧讨好的对象。
程星原本想着,何叔叔和程思危到底也算是一同白手起家打拼的兄弟,私交甚笃,两家之间也只是健康的良性竞争,何家定然不会做出这种背后放冷箭的阴险招数。
可今日何可人的种种表现,却实在是让她不得不心中起疑。
程星甚至怀疑,今天她会和自己的小跟班出现在猫咖门口,是不是也是跟踪了自己,刻意而为之。
看来,是时候去拜访一下这位何叔叔了。
如果那耳环真的是何可人留下的,只要证明她勾搭秦亦扬,偷了程氏的资料,又在账目上造了假,程思危的二审或许就有转机了!
程星沉了一口气,从柜子里翻出一瓶还算体面的红酒,又将那只耳环揣在怀里,直奔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