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字是戟,一种矛和戈合二为一的兵器,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宿舍里,史怀义一边用炭笔在草稿纸上画出戟的模样一边给他们解释着,“不过这种兵器威力虽大,但联系起来非常麻烦,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了的,所以到了本朝就只剩下宫中还留了些当做仪仗使用,真正用戟来杀敌的武将却是不多了。”
“看这样子又能刺又能砍的,的确比咱们军中所用的长枪厉害多了啊。”秦勇啧啧舌说道,眼神之中满是向往。
“虽然的确有些厉害,但是操练不易,有这个功夫早就训练出数倍以上的长抢手了,细细想起来却是不划算。”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史怀义已经懂得了成本对于一支军队的重要性,“同样的本钱,我能练出五个长枪手,你却只能练出一个用长戟的士兵,真打起仗来你的长戟手却是无论如何也打不赢我的五名长枪手。”
“哎,说得是啊。”杨武遗憾的叹了一口气,接着又翻开武学之中下来的教材,翻到其中一页,指着划有横线的部分问道,“队长,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哦,这句话是说......”史怀义扫了一眼就开口解释道,杨武赶紧用炭笔将他的解释记到本子上,其他人都屏声静气的聆听着,生怕漏掉一点。
杨武之后赵家敢又提出了新的问题,在这些人里就属他在李悠手下呆的时间最短,问题也最多,幸好宿舍之中还有史怀义这样的读书人,要不然他就只能和隔壁宿舍那样挤到别人宿舍去求教了。
一直到熄灯号响起宿舍里的人群才缓缓散去,史怀义等人洗漱一番上床开始休息,平日里这些汉子一沾枕头就开始打呼噜,可是今天晚上却没有多少睡意,因为在今天早晨,李悠在演武场上公布了新的消息,基础训练即将结束,而接下来他们就该对自己的前途做出选择了,日后的培训将作出更详细的划分,分为参谋、野战指挥、后勤等若干个类别,而他们必须对此作出选择,而现在的选择将决定他们日后的前途,在这样重大的机遇面前,无论是谁都无法淡定,究竟什么样的选择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无数人都这么想着。
“队长,你懂得多,给咱们说道说道呗,比如说俺选那门学科最合适?”辗转反侧良久,赵家敢忍不住出声说话了,接着杨武等人也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对对对,史大哥,你就给帮帮忙,俺是又想学步兵指挥,又想学骑兵指挥的,实在不知道选哪个好。”
你们如此纠结,我又何尝不是呢?史怀义现在也陷入艰难的选择之中,他隐隐地觉得参谋似乎是一项很有前途的选择,但是直面敌人的沙场厮杀又对他充满诱惑,特别是这段担任临时队长的日子让他对前去军中领兵颇有好感,要说起来他比宿舍之中其他人懂得多,选择也更多,不过这些在给他带来诸多自豪之余也让他比杨武等人更难做出选择。
“要我说我还是想去骑兵,看看咱们军中配得战马,比昔日朝廷京营禁军的战马都高大威猛,要是能骑在这样的战马上与敌人作战,必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一听到杨武的话,秦勇顿时两眼放光,激动地不能自己,嘉州军所用的战马或许还比不上秦士信的黄骠马,但已经足以压过其他几个伪朝的大军,让他无比向往。
“俺也想去骑兵,可是俺的骑术实在是没脸见人呐。”在冷兵器时代,骑兵毫无疑问是最让人向往的军种。
“骑兵又如何?遇到周将军的陌刀队也是惨败的下场。”赵家敢的想法倒是不一般,他的身材高大壮硕,兼之力气也是远胜常人,所以他对周伯符的陌刀队更有好感,而且他在步战的训练中也曾得到过周伯符的表扬,早就把陌刀队视为不二选择,倒是比其他人更早打定主意。
“陌刀队固然无敌,但每战都要肩负最艰苦的任务,纵使有数重铠甲护身,也难免出现伤亡。”史怀义忍不住提醒道,“赵兄弟想加入陌刀队固然可喜可贺,但也不要忘了这些啊。”
“打仗那有不死人的,不过在我陌刀队面前终究是敌人***的几率更大。”赵家敢已经将自己视为陌刀队的一份子,言语之间满是自豪,周伯符的陌刀队曾经战胜过北虏南蛮,在他们的刀墙之下,无数敌人为之饮恨,敌我双方的战损比相差几近百倍,实在是堪称天下最为强大的步兵,这对赵家敢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哼,若是没有我等护着陌刀队的侧翼,他们哪有这般轻松自在?”听到赵家敢不断吹嘘陌刀队的威力,早些时候练习鸳鸯阵的杨武有些不满,“陌刀队虽好也只适合排好阵列正面对敌,鸳鸯阵可是变化万千、无处不可使用,无论是稻田间、山坡上,还是南方的河岸上,皆可战胜敌军,论起前次南下的斩获,鸳鸯阵可是比陌刀队多得多了。哎,现在看来我还是舍不得鸳鸯阵啊,那么我还是去报考步兵指挥的培训班好了。”杨武随即做出决定。
“那是那些南蛮跑得太快了,陌刀队身披重甲追不上。”赵家敢小声的嘟囔一句,随即开始恭喜杨武,“杨兄弟日后俺们就继续并肩作战吧!”
“陌刀队正面对敌,鸳鸯阵掩护侧翼,如此以来敌军定会大败,不过这追击敌人还是要有骑兵啊,既然二位兄弟都去了步兵,那俺就去骑兵好了。”秦勇也下了决心。
论起作战经验来,我却是不如他们,但是我却是读过不少兵书韬略,对算学也略有所知,去做个参谋似乎比担任野战指挥更为合适啊?而且听太尉大人的意思,参谋日后的地位将愈加重要,到时候我可就是参谋之中的元老了,随即史怀义也做出了决定,“那么我就去报考参谋培训班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