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0章 大明要做文明世界的领航者

“据北海舰队所发呈报来看,西班牙常驻马尼拉港共有三艘炮船,其中两艘已经前往南美洲地区。

此两艘炮船皆是装载着我大明所产之丝绸、瓷器,前往墨西哥及智利贸易,之后再从上述两国运来白银,用之购买我大明之产出。

另外一艘则是由其驻马尼拉总督府所遣,前来我大明澳门,欲以使节致歉之名,行试探我朝动向之实。

内阁大可以遣人将马尼拉之役宣示其知晓,促其回返马尼拉,之后接送其伪总督及其他人等返回西班牙!”

对于屠杀事件的实施者及参与者,朱由检是绝对不会放过和饶恕的。

但对其他并没有参与其中的西班牙人,朱由检采用了后世被广泛认同和接受的方法予以释放回国。

这也是为了以后大明与欧洲越来越多的交流中留下好印象而采取的措施。

此举可以向欧洲人表明,战争是双方军队之间的游戏,平民及其他无辜人员的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军力强大不代表可以视生命如蝼蚁,所有反人性的行为都应被唾弃。

大明要做文明世界的领航者,而不是规则的破坏者。

除了马尼拉王城中与屠杀事件无关者之外,战败被俘的西班牙士兵也会被甄别对待。

凡是手上沾有大明移民鲜血的军校士卒,都会被以战争罪起诉及处死,其他的士兵也都会被施放回国。

至于参与屠杀事件的土著及其他国家的人员,有人命者统统处死,趁乱借机抢劫八里安城大明移民财物者,会被判徒刑并服劳役。

“朕估计,此前西班牙国内对于是否派遣军队攻击我大明一事还存在争议。

但只要马尼拉失守之事传回其国内,那动武之事已不可避免。

不过,由于距离太过遥远之故,这一来一往之间,又要耗费较长时间,也就是说,至少一到两年之内,这场战事都不会发生。

内阁在尽快制定好相关策略后,要挑选精干官吏远赴马尼拉,组织协调当地生产活动,以使吕宋之资源尽快为我所用。”

在朱由检的计划中,未来的吕宋及南亚诸国除了矿产资源外,还要成为大明的主要杂粮供应地。

大明的耕地将会以小麦、粟米、水稻等口粮种植为主,在口粮事先自足后,再推广玉米、棉花、大豆、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以此来提高农户的家庭收入。

在这个过程中,东南亚将会担负起大明所需杂粮的供应任务。

经过连续数年高额的投入,随着各地水利设施的逐渐完备。

大明粮食自给自足的目标正在全面实现,估计最多还需两年,大明的粮食危机将会全面消除。

但是,仅有口粮是不行的,要全面提高大明百姓的生活质量,还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养殖业。

后世极为普遍的肉蛋奶及水产品、植物油等诸多副食,在当下的大明还属于奢侈品。

因为缺少了品种丰富的诸多副食,大明百姓普遍存在着营养不良的现象,这对于整个民族的繁衍和发展都不是一件太好的事情。

而畜牧业、水产业的大发展,主要得益于玉米、大豆等杂粮的无限供应。

就拿大豆来说吧。

大豆是植物性食物当中为数不多的优质蛋白质,含量比较丰富的一类食物。

大豆适当的摄入能够为机体提供丰富的蛋白质,含量大概有35%左右。

经常吃豆类能够让免疫力、受体组织等各项功能会更好,因为毕竟有优质蛋白质补充的作用在里面。

同时大豆当中钙质的含量也非常丰富,所以钙类非常重要的来源就是豆类和豆制品,经常吃豆子也能够强健骨骼。

大豆当中还含有植物、化学物,比如大豆异黄酮类似于雌激素作用的,对于调节女性的代谢都有一定的帮助。

大豆可以说是植物性食物当中非常好的优质蛋白质、钙质和植物化学物的重要来源。

而大豆榨油后的豆饼也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豆饼可喂养牛,马,羊等,还可当做肥料给农作物及结果树木施肥,滋养果实,利用价值非常大。

这也是朱由检曾经一再提及在关外种植大豆的原因。

由于各种条件所限,关外的土地开发刚刚起步,伴随着大批移民的到来。

口粮问题成为了重中之重。

至于杂粮的种植生产则要往后拖延,至少在三年内,大面积的种植大豆是不现实的。

而要想大力发展畜牧业,所需的杂粮就必须要有生产基地,东南亚就成为了首选。

“启奏圣上,按照我朝先前与荷兰人达成之协议草案,只要我官军攻下马尼拉,那非法据有台湾一地之荷兰人便要全员迁移至吕宋。

现下马尼拉以为我朝所有,那荷兰人将来迁至其地后,应当如何予约束其众?

吕宋国之律令应当如何制订?”

在朱由检陈述完杂粮的重大意义、阁臣们纷纷点头表示受教并坚决执行后,李邦华起身后向朱由检请示道。

“李卿之提议甚好。

内阁可行文台湾府官员,使其知会台湾行省之荷兰人等。

着其自即日起便要着手搬迁之事,限定其于崇祯十五年年节前全员撤离!

内阁派驻吕宋之官员,可于马尼拉择合适之地供荷兰人建立生活场所。

吕宋将来建国后,其律令当以大明律简化版由其朝廷颁布并实施。

除却我朝驻军外,岛上所有居民人等,部分国籍,均要照此律令执行不怠。

有违者,无论国籍身份,具要按律一体执行!

因吕宋实质为我大明之藩属,故此,除却持大明公民身份证者之外。

将来其他各国往来或常驻其地者,均要与其本国民众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律法之上!

此一点须当于律法中郑重言明!

内阁于行文中当要对荷兰人申明,吕宋国禁止大明之外任何武装力量出现!

除却军队之外,吕宋当允其他各国人等自由出入。

人人可享公平贸易之便利,吕宋朝廷及大明驻军,均可保护所有人之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