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人的舒适区

前几天,高明程忙的够呛的,因此接下来的两天,他哪儿都没去,就在家里呆着,主要是带小旭旭,偶尔帮着卖货。

两天后,悠闲带娃的日子就一去不回了,因为该回村装货前去樟树参加药交会了。

因为早就和肖金峰那边打了招呼,因此下午时,高明程就直接到运输公司那边,开走了一辆黄河牌的卡车。

这会儿的卡车生产技术虽然一般,但有了挡风玻璃,开车的人的确舒服不少,卡车驶进了高家村后,就在村口那儿停下。

高明程跳下车,就看到有不少小孩子围着他的车转,有些调皮的小男孩,还用手去摸车子。

至于胆小些的女孩子,只敢站在一边看,满脸的惊奇之色。

“别调皮啊!”高明程笑着说了句,朝高壮的家走去。

高壮恰好在家,看到高明程来了,当即笑着说道:“明程哥,药材都已经装袋准备好了。是现在搬到车上吗?”

高明程说道:“嗯,现在搬上车,明早好直接出发。”

高壮当即说道:“那我喊几个人帮忙吧,今年风调雨顺,地里的庄稼长得好,山里的药材也长得好。”

于是高壮走出院门,去找了高亮等人来帮忙。

人多力量强,很快就把一屋子的药材都搬上车了。

随着高家村收购药材的名气传远了后,附近的村庄,都会送药材过来卖。

这边本是多山少水的地带,山里的植被丰富,草药也很多,只不过大部分都是普通药材,很少有贵重药材而已。

把药材都搬上卡车后,高明程就用篷布将卡车的车厢覆盖好,省的下雨把药材给打湿了。

然后他又回到高壮的家中,看了高壮收购的账本,然后双方清好了账。

这一回,高壮付出了劳力,但也小赚了几百块。

“明程哥,晚上过来这边吃饭吧。”高壮邀请道。

“行啊。”高明程一口答应下来,然后开车回到牛尾岭那边。

此时已是下午四点了,高明程到家后,就先把自己弄到的那些药材装车,然后才去巡视自己的地盘。

最近家里多了不少成员,先是大黄生了两个小黑团子,后来又多了五头山羊。

除了狗和羊,家里还有那头病歪歪的老黄牛。

老黄牛依旧不怎么爱吃东西,脾气也不好,眼睛瞧着红彤彤的,一看就不健康。

但高明程买下这头病牛,本就是为了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的。

陈大松还在鸡舍那边做事,高明程过去时,看到他正在铲鸡舍里的鸡粪。

由于附近有鸡瘟,所以高明程要求保持鸡舍的清洁,给鸡喝的水,也必须是干净的,并且每次清扫完鸡舍后,还会铺上一些樟树叶子和艾叶。

每隔一个月,还得用石灰水进行消毒。

在这种情况下,高明程的鸡才得以健康生存,每天下蛋也挺积极的。

截止到现在,买鸡仔的钱已经赚回来了,接下来就算是纯赚了。

不过很快就要入冬了,入冬后,母鸡下蛋就没有那么积极了。

“明程,你回来啦!山里的蜂蜜,昨天就已经全部摇好了,都放在你那个空房间里。”陈大松看到高明程后,笑着打招呼。

高明程点点头,摇蜜这事,是他回县里之前,就吩咐陈多福干的。

他对陈大松说道:“我明天要去樟树,打算带多福和多喜一起去,你看怎么样?”

陈大松闻言,当即大喜过望,连连说道:“好啊!伱有什么事,只管吩咐他们去干,他们两兄弟也算是有把子力气,能干活的!”

上回高明程送范立成回景德镇,当时陈多喜就主动说想让高明程带他一起出去见见世面,最后高明程带了他们两兄弟一块儿出去。

那一趟,两兄弟都见了世面,回来后很是激动,经常和父母提起。

现在高明程又要带两兄弟出门长见识了,陈大松自然是一万个同意。

高明程也早就预料到了,只是先和陈大松提一嘴而已,于是说道:“那行,你让他们做好准备,带一套换洗衣服去就行。晚上会冷,要带个厚点的外套。”

陈大松连连点头,表示会准备好,然后又问高明程今晚是在他家吃饭,还是怎么个安排。

得知高明程要去细奶奶家吃饭,他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等把鸡粪都铲起,用簸箕装着倒进附近的粪堆里后,他来到池塘那儿,洗了手和脸,就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他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两个儿子。

陈多福沉稳很多,但陈多喜肯定会高兴的睡不着觉!

高明程来到种植橘子的区域,看着挂在树枝上的橘子,忍不住伸手摘了一个来吃,剥开青色的橘皮,里面的果肉看着已经饱满了,吃了一口,汁水也多,就是酸溜溜的。

但是不怕酸的话,倒也能吃。

高明程面不改色的吃完了一个橘子,然后再也不肯摘

他在山中巡视了会,又检查了油茶树的情况,油茶树早已经挂满油茶籽了,不过得等到霜降后,才能来摘油茶籽,那会儿油茶籽才成熟,含油量才高。

这时,他看到张成远驱赶着一牛五羊,从另外一个山坡下来了。

张成远负责家里的这些牲畜放养,每天上午,他就会把牛羊牵到一处水草丰美的地方,等到下午时,再转移一个位置,保证牛羊都有的吃。

“咩咩~”山羊的适应力还不错,一边咩咩叫着,一边跟在领头羊的身后。

黑虎和精灵这会儿也化身牧羊犬了,跟在羊群的身边,但凡有羊离队了,都会去撵回来。

看到这一幕,高明程都有些意外,黑虎这是激活了新的技能点,无师自通啊!

“哥,这些山羊好养吗?”高明程问道。

山羊的胆子不大,换了地方后,可能会受到惊吓。

张成远就不是话多的人,因此只说道:“还行。”

高明程没办法直接得到答案,只能观察羊群的情况,可能是有伴,这五头羊看上去还不错。

行吧,先养着,等

高明程琢磨喝羊肉汤呢,张成远却在琢磨冬天时给羊吃什么。

他们这会儿不像北方,一到冬天就大雪厚三寸,但也不像南方那样温暖如春,处于国土的中间位置,那是四季分明,也就是夏天热的很,冬天也冷的很!

张成远说道:“羊爱吃红薯藤和生秸秆,你地里的那些红薯藤和生秸秆,只怕不够吃整个冬天。”

高明程却不在意,说道:“没事,要是没东西喂了,就宰了吃肉!”

张成远的嘴唇嗫嚅了两下,不吭声了。

但等把羊群关进羊圈后,张成远还是说道:“这些羊有公羊也有母羊,看着挺不错的,可以留下生羊崽子。”

高明程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

他盯着那领头羊看了看,这是一头公羊,瞧着挺不错的,是一头好种羊,完全可以自繁自育了。

他想了想,说道:“哥,那你看着办吧!到时就留一公一母吧!”

张成远听了这话,心情才舒服了些,忍不住多说了几句:“等生了羊崽子,你可以自己养,也可以拿去卖钱,划算!”

高明程点点头,表示受教了。

山里有大群的野猪,还有多不胜数的野兔,的确没必要再吃自家的五头山羊了。

太奢侈!

决定了羊羊们的未来后,高明程就去看那两个小黑团子了。

这会儿,两个小黑团子已经能够睁开眼睛了,但是行动不便,只能在狗窝的附近走动。

大黄没跟着黑虎它们瞎跑,而是母爱泛滥的留在家里照顾小狗崽。

高明程伸手撸起了狗崽来,小小的狗崽还怪可爱的,皮毛很细,但其实狗崽的毛是有些粗糙的,不像大狗那样油光水滑的。

高明程撸狗崽不过瘾,又撸起了黑虎和精灵。

这两条在羊群面前威风凛凛的狼狗,此时趴在地上,任由高明程撸啊撸啊!

高明程撸狗撸的很过瘾,却见张成远也站在旁边看,并没有马上回去。

“哥,你也想摸吗?”高明程问道,示意张成远一起来撸狗。

张成远却摇了摇头,说道:“明程,这次我要跟你去樟树吗?”

高明程一愣,当即说道:“不了,这次我喊多福和多喜两兄弟去。”

张成远闻言,非但没有失望,反而松了口气。

去年高明程就喊了他去樟树,但是他这个人就不擅长和人交际,一路上也没怎么帮得上忙,并且坐车还晕车的很。

现在不让他去,他自然就松了口气。

“那行,那我先回去了。”张成远脸上带笑的说道。

高明程也笑了笑,就是知道张成远不适合干那种活,他今年才不带张成远一块儿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事,做自己擅长的事,就能事半功倍,而做不擅长的事,就会事倍功半。

每个人只有找准了自己的位置,生活在舒适区后,才能够过上轻松自在的生活。

当然了,这里是指心灵上的轻松自在。

有时候往往打破舒适区,也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张成远走后,高明程洗了把脸和手,从堆满鸡蛋的竹筐里拿了二十个鸡蛋,然后领着黑虎和精灵就朝老村那边走去。

天色渐黑,已是万家灯火。

走在乡间小路上,能够在黄昏的光芒中,隐隐看到烟囱上方袅袅升起的烟雾。孩子们大多已经回家,等着开饭了,但也有个别调皮的还在外头打闹。

“高英!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了!”高明程突然拍了下一个小屁孩的屁股,吓了他们一跳。

这些孩子本拿着几根棍子在玩打架的游戏,被高明程这一吓,纷纷做鸟兽散,各回各家了。

“哈哈。”干了坏事的高明程心情畅快的哈哈大笑起来。

似他这般有童心的人,只怕村里也都少见了。

高明程的心情好极了,一路来到细奶奶的家中。

高壮通过收购药材,赚了一笔钱,并且他早就猜到今天高明程可能会回村来,因此饭桌上的饭菜挺丰盛的。

有肉,有黄鳝,还有一盘子爆炒兔肉。

高壮还拿出了米酒来,笑着说道:“明程哥,这黄鳝是我前几天捉的,已经吐干净泥沙了,兔子是用套子套到的。”

“来,喝酒,吃肉。”高壮给高明程倒满了酒,也给细奶奶和何秀曼倒了半杯酒。

这米酒是粮食酒,少吃点,是对身体好的。

饭桌上,细奶奶也提起高明程养羊的事情了。

她说道:“今年我种了不少红薯,家里就一头猪,也吃不了那么多,我到时候割一些红薯藤晒干了给你喂羊吧。”

细奶奶今年的确种了不少红薯,是打算用来做红薯粉的。

她家养了一头猪,这猪一般是不杀的,从年头养到年尾,然后整头猪一起卖给收猪的贩子,一年下来,去掉买猪仔和饲料的钱,也能赚个三百块钱左右。

但这三百块,其实都是用劳力换来的,得每天出去割猪草,再剁碎煮熟后喂给猪吃。

在日复一日的努力下,小猪仔才能够养成大猪。

高明程在心里算了下,觉得细奶奶家的确是有富余的,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行啊,也不用太多,到年底时,我打算杀两三头来吃的,到时候只留一公一母就行。”

细奶奶笑了,高明程愿意接受她给的东西,她就发自内心的高兴,觉得自己帮助到了孩子,自己还是有用的。

她又说道:“那我再给你留一些稻草吧!羊不爱吃稻草,但牛可以吃吃。”

细奶奶家有三亩田,稻草自然也有富余的。

这个高明程没推辞,也点头应下了。

这一顿饭,吃的还是挺高兴的,高壮捉到的这些黄鳝个头很大,又已经吐干净泥沙了,肉质的口感很好。

并且他们这边炒黄鳝的做法和别处不同,别处大多都会先杀,再切段爆炒,他们这边则是直接把活黄鳝倒进油锅里煎。

把活黄鳝倒进锅里后,就要马上盖上锅盖,不然黄鳝就会跑出来,等锅里的黄鳝没动静了,就可以掀开锅盖,把黄鳝煎的两面微焦,再放辣椒和调味。

这样做出来的黄鳝是整条的,煎熟后会蜷缩起来,里面的血和内脏也都在,吃的时候要轻轻地咬破肚皮的肉,然后把内脏丢弃,至于血,那是可以吃的,并且他们这边认为黄鳝的血很有营养。

之所以活着煎黄鳝,就是为了吃这个血。

这种做法,可能有些人接受不了,但高明程吃习惯了,并且吃的还挺爽的,一大条黄鳝下肚,比一小口一小口的吃起来更过瘾。

实在对不住了,有时候如果看的太快,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请等一会儿,刷新后,再重新进来看。

因为我赶时间更新后,还会马上进行修改。

(。_。)i’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