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里外不分

毛子赚了五十块钱,心情很好的吹着口哨走了。

高明程将手中的古钱币收起,心情也很好。

这几枚古钱币,都是清朝的,年代近,市场上数量确实也多,但只要收藏个十来年,价值就会翻几千几万倍!

别的不说,单说那枚‘祺祥重宝’,价值就不可估量,高明程记得在2013年的拍卖会上,一枚‘祺祥重宝’最终成交价575万港币,约人民币485万。

想想看,这是多么的暴利!

所以,那枚‘祺祥重宝’他是不打算卖的,就自己收藏,等待合适的时机再出手。

高明程就这么坐在服装店的门口,一面照顾小旭旭,一面慢慢的卖杨梅,他家的杨梅价钱贵,因此卖的慢,但也陆陆续续卖掉十多斤了。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高明程循声望去,正好看到高岳那张痞笑的脸。

“嘿,你怎么回来了?之前不是说要留在省城帮你老师做事吗?”高明程看到高岳,心里也是高兴。

他把自己坐着的小板凳让给高岳,又热情的指着竹筐里的杨梅,说道:“我种的杨梅,味道还不错,想吃多少就自己拿!”

高岳也没跟他客气,看到那杨梅的确不错,不但个头大,色泽也好看,于是他直接拿起就往嘴里放,根本没想着洗。

不过杨梅还是比较干净的,高明程自己从树上摘下杨梅后,也是直接放嘴里吃,根本没洗过。

当然了,你如果讲究的话,那么最好用淡盐水浸泡,这样你就能够看到很多小虫子从杨梅果肉里面出来了!

自从高岳去省城读大学后,他们兄弟两个就很少见面,之前高岳寒暑假还会回来,结果今年放假时,他突然给家里打电话,说要留在省城给一个老师帮忙。

对此,高国兵自然是愿意的,叮嘱他好好做事。

本来等高岳毕业,就能够进入县警局做事,但如果有老师那层关系,因而留在省城,那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高岳吐掉杨梅核后,这才说道:“事情忙完了,自然就回来了。我昨天回来的,看到你摆在我们家的那架钢琴了。好家伙,当初文化成绩险些不及格的你,居然还买那么高档那么文艺的玩意了!”

高岳表情夸张,把高明程都逗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以后我可是幼儿园的园长了!你可得巴结点我,以后你家的孩子,还得在我手底下混呢!”

“高园长好!”高岳朝高明程拱手,有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

高明程哈哈大笑。

只短短几句话的功夫,两人就消除了几个月没见的疏离,亲热的跟天天见面的亲兄弟一样。

高岳把小旭旭从小推车里抱了出来,开始逗着小旭旭,可惜小旭旭定力太好,你抱任你抱,笑,那是不能轻易笑的!

高岳逗弄了一会儿,点评道:“你儿子挺乖的,跟你完全不像啊!你小时候就跟身上有跳蚤似的,根本不会停。”

高明程马上说道:“这还小呢,才八个多月,能看出啥?等他能走能跑了,你看他皮不皮!”

不皮我也会想尽办法让他皮!

上辈子,大儿子的确很让人省心,但过于沉默内向,也注定他的大儿子十分的平庸。

高明程知道环境能够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因此这辈子,他希望大儿子能够拥有一个更完整的童年。

他之所以创办幼儿园,就是为了让小旭旭有一个更好的学前教育环境,以及结交更多有益的朋友,拓展眼界。

“你中午在这吃饭吧,高壮刚好今天也来了,大家一起热闹热闹。”高明程邀请道。

高岳自然不会拒绝,只是笑着说道:“你们家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只怕一个大圆桌都坐不下了吧!”

的确,自家人、亲朋以及请来做事的人,中午这顿饭,肯定是没法全部都坐下吃的。

不过也没事,可以分成两桌,许多美他们在前面的收银台吃饭也行。

两人就这样坐在店门口,说起话来,高岳说一些他在学校里发生的趣事,高明程也说一些他在收古董时遇到的趣事。

提起这个,高岳说道:“可惜了,如果不是那场大火,我们高家村也有不少以前留下来的瓶瓶罐罐。我爸说我爷爷那会儿,家里有个很漂亮的瓶子,还有一些文房四宝。”

高明程听了,也是一阵叹息。

高家村的祖上,可是出过好几个进士的,以前在这一带,也算是乡绅世家,可惜遭遇时代的战火,损失惨重。

两人漫无边际的说着话,突然话题变成高岳有喜欢的对象了。

高岳在谈起对方时,一脸的喜悦,有种少年怀情总是诗的感觉。

高明程认真的听他的讲述,这段隐秘的恋情,是他前世所不知道的。

不过他知道高岳的老婆,并不是现在他口中讲述的那个女生。

而是和他哥哥高宏一样,娶的是本地体制内的姑娘。

高岳表情梦幻般的说完对那个女生的爱慕后,又是长长的一声叹息。

“她是省城的,并且家境很好,很擅长跳舞。我和她……唉……”高岳的脸上浮现一丝怅然若失。

在他的心中,已经断定自己和那个女生没有可能了。

说完后,高岳还不忘叮嘱高明程一声:“这件事,我爸妈都不知道的,你也别乱说。”

高明程应下了。

“嘿嘿,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多嘴的,说出来后,我心情好受多了!”高岳笑了笑,像是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把那段隐秘的感情埋葬了般。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的小旭旭不给面子了,突然挣扎着不愿意坐在小推车上了。

高明程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是犯奶瘾了,于是把小旭旭抱起,对高岳说道:“你在这里帮我卖杨梅,我把我儿子给我老婆!”

于是他抱着小旭旭进去店里找许多美,许多美正在极力推销顾客买下一件连衣裙呢,看到小旭旭犯奶瘾了,立即抱起,然后递给高明程一个眼色,高明程了然,夫妻两个交换任务,许多美带着小旭旭上楼去,而高明程则留在店里售卖衣服。

忙忙碌碌间,时间来到中午。

赶集一般是上午热闹,到中午时,人流量就会渐渐减少,到下午时,就会和平常差不多了。

今天的午饭是胡茵陈煮的,一大盆筒骨炖冬瓜、一大盆红烧五花肉,还有辣椒炒牛肉、辣椒炒茄子等菜。

胡茵陈的手艺不错,获得一致的夸赞。

吃过午饭,高岳没有久留,而是离去了。

至于高壮,他也打算回高家村了,家里只有细奶奶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

女人天生就擅长买东西,来时,高壮啥都没带,回去时,自行车都堆满了何秀曼买的东西!

而高壮的头上,正戴着一顶崭新的草帽。

“明程哥、秀曼、圆圆,我走了!”高壮咧嘴笑着,冲大家挥手道别。

小圆圆舍不得爸爸走,哭的稀里哗啦的,何秀曼看着高壮离去的背影,眼眶也有一点发红。

这一幕,活像是生离死别般。

饶是心肠再硬的人都狠不下心来,更何况高壮的心一点都不硬。

他舍不得小圆圆哭,当即把自行车支好,然后去抱小圆圆。

高明程说道:“时间还早,你晚些时候回去吧,这会儿日头正晒。”

何秀曼也说道:“等把圆圆哄睡了,你再走。”

于是高壮只得先留下,陪着小圆圆顽耍了一会儿,再哄小圆圆午睡。

至于小旭旭,这会儿早就睡着了。

中午店里的客人少,高明程和许多美也在二楼休息。

高明程拿出口袋里的八枚古钱币,准备对它们进行清洗。

毛子没有保养古董的相关知识,因此他卖给高明程的八枚古钱币,上面满是污渍,有油脂,也有灰土,更多的则是铜锈。

铜锈需要及时处理,不然时间久了,铜钱就彻底锈透了,那就没用了。

处理铜锈也简单,最常见最方便的法子,就是用牙刷和牙膏对铜锈部位进行刷洗。

牙膏除了可以去除锈迹,还可以起到清洁的作用,那些油脂和灰尘,也可以一并清洗干净。

高明程在牙刷上挤满牙膏,打湿后,就对着铜钱刷起来。

这也是一个力气活,需要不停地刷,直到上面的铜锈消失为止。

许多美好奇的在旁边看着,觉得很新奇,等高明程洗好一枚铜钱后,她就拿在手里把玩。

这么一枚小小的铜钱,许多美是看不出它的美感和稀缺性,只是好奇的问道:“这个你多少钱收的?能卖多少钱?”

高明程说道:“一共五十块,从毛子手里收的。”

“五十块?”许多美微微惊讶,她随即说道:“你不会是被他给骗了吧?上回你有一枚一样的钱币,说是五块钱收的啊!”

高明程笑道:“呵,你别看它们都长得差不多,但年代不同,价钱就不同。数量不同,价钱也不同。我给他五十,是有些溢价了。不过还是值得的。”

“你看这枚——这枚‘祺祥重宝’在历史上只发行了一个月,因此在市面上的数量极其稀少。我是因为它才稍稍多给毛子一点钱,好让他去收货时表现的更积极些。”

高明程自然不是冤大头,他让毛子大赚一笔,这样一来,毛子尝到了甜头,自然就会积极去收古董了。

他再从毛子这里购买品相好的。

高明程给许多美科普了一下每枚铜钱的朝代背景,又大致说了下它们未来的估价。

“之前的那批古董和牛黄,让我赚了十多万,新家和幼儿园的装修,已经不是问题了。之后收到的古董,如果品相好,收藏价值高的,我就会自己留下来。”

“以后这些东西,都是我们的传家宝。等搬到新家去住时,我得专门弄一间库房出来存放它们。”

许多美说道:“把库房安排在三楼吧,省的孩子以后调皮弄坏了!”

自从知道那些古董的价值后,许多美就颇为紧张,平时碰的时候,都尽量小心翼翼,要是万一打碎了,她得心疼死。

“嗯。”

夫妻两个说着话,不知不觉,又说到高明里的老婆张金玲来。

高明程把自己昨天在爸妈家所见所闻说了出来,忍不住问道:“多美,如果你和大嫂住在一个屋檐下,你能够和她相处的好吗?”

许多美想了想,然后果断的说道:“肯定相处不好!我要是和她住一个屋檐下,我肯定也会和金玲一样,天天跟她吵架打架!”

“大嫂什么都想占,嘴皮还碎,我性子又急,她要是惹了我,肯定得干架的。”

高明程听了,沉默了起来。

上辈子,许多美的确天天和大嫂黄素娥干架。

后来分开住了,也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一个妯娌如此,两个妯娌也如此,高明程就不觉得是自己老婆许多美的错了,这肯定是大嫂黄素娥的错!

许多美没有亲眼目睹张金玲和黄素娥吵架的场景,但设身处地的想了下,就对张金玲感同身受了。

她叹息的说道:“明里夫妻总是分开住,这样肯定是不好的。要不,喊金玲来县里住得了?”

高明程对此倒是无所谓,只是说道:“我看是明里不想让他老婆过来住的。”

许多美回想起高明里对张金玲的态度,眉头不由得皱起。

既然不喜欢人家,那么花高价把人娶进门,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把高明里叫到一边去,和他说了村里发生的事情。

听完后,高明里皱眉,心里头第一个想法就是张金玲怎么跟个泼妇一样?

“要是早知道她是个泼妇,我就不娶她了。”高明里抱怨着。

高明程一愣,没想到高明里是这个表现。

大嫂黄素娥有公婆的偏爱,丈夫还在身边,她跟张金玲吵架,哪怕张金玲再凶悍,那也吃不了大亏的。

反之张金玲一旦弱点,就要遭大罪了!

结果她丈夫听闻后,不但不同情她的遭遇,反而嫌弃她是泼妇?

“你觉得大嫂没错?”高明程发出灵魂质问。

高明里想了想,说道:“大嫂虽然喜欢多占一点,但也还行吧。平常说话也客客气气,没怎么和人吵过架,她能和金玲吵架,肯定是金玲有什么做错了。”

高明程沉默了,回想起上辈子自己从外面回来时,许多美趁机对自己抱怨,说大嫂如何欺压她,而自己却不太信的画面来。

“啪!”高明程抬手,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他力气很大,打自己也没有留手,脸颊一下子就红肿了起来。

这一幕,把高明里吓了一大跳。

刚才二哥抬手时,他还以为二哥是要打自己呢。

“二哥,你……”

“哦,刚才有蚊子咬我。”高明程淡定的说道。

这一巴掌,是打前世的自己!

识人不明!里外不分!

上辈子他落到妻离子散的地步,全部是他自己的错,怪不得任何人!

高明程抬眼看着高明里,他的目光很平静,却把高明里看的有些发憷。

二哥看他的目光,像是透过他在看一个不存在的人一样。

高明程叹息一声,他从高明里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前世的下场。

如果高明里仍旧是这样的态度,那么他离妻离子散也不远了!

高明程拍了拍高明里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明里,你仔细想想你为什么要娶老婆?你为了娶老婆付出了什么?你又想得到什么?有的夫妻是佳偶,有的夫妻是怨偶,如果你不能对金玲好一些,那么你们注定就是怨偶了。要么分道扬镳,要么相厌一生。”

“明里,娶了老婆,有了自己的小家后,自己的小家才是最重要的,老婆是能陪你一辈子的人,是给你生儿育女的人。父母会老,兄弟也会渐行渐远,你要想清楚,什么才是对你最重要的。”(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