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城里人不用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干活,基本上很少接触紫外线的直晒。冬天有暖气,夏天有风扇,风吹不少,日晒不到。
从日常生活条件来说,要都比农村的条件好太多了。还有衣着打扮上,虽说七八十年代的总体风格大差不差,基本都是以灰蓝黑的色调为主,但同样一件衣服,在农村的话,你得穿着去下地、捡粪、拾草、烧炕、做饭,损耗极大,缝缝补补总是少不了,所以通常能看到农村人身上穿的衣服上面,总是一块一块的补丁摞在一起,又土又邋遢。所以,在同年龄段之下,很明显看出,农村生活的人要比城市里的人老很多。
环境决定了生活条件和生存质量,因此,并不是农村人天生土,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外国人送到乡下,也得是这么一种状态。
综上所述,因为客观条件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只要是任何嘲讽农村天生穷、土、丑的人,都可以拉出去枪毙!
“你好,我应该管你叫弟妹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林菀,是沈临风的媳妇儿,这是我们的女儿丫丫,丫丫,叫婶婶。”
丫丫在一旁乖巧地喊了一声婶婶,然后又藏在妈妈身后,躲避着热情的大黄狗。
女人先是一愣,然后连忙擦了擦双手,跟林菀握手,一拍大腿,难以置信地说道:“哎呀!原来是一家人啊!我就说嘛,咋来了个长得这么好看的城里人呢!嫂子你好,俺叫秀妮!以前的时候,就听公婆还有俺男人提起过,说在外面有个不怎么走动的亲大哥,俺自打嫁进来这个家门以后,俺就纳闷了,亲儿子咋不上门走动呢!今天还是头一次见你呢!闺女长得可真好看!跟年画上的娃娃一样!真好!”
农村人一般都很热情,天生的自来熟,秀妮把林菀和丫丫一顿夸。
“看俺这脑子!真不灵光,光说话了,都没让你俩进门呢!来来来,东西给俺就行,俺帮你拎着!”
秀妮热情的张罗着林菀进门,从车前梁上卸下满满当当的货物,往院子里走的时候,扯着嗓门喊道:“娘!娘!俺大哥的嫂子来了!还有大侄女也来了!”
“谁?谁来了?”堂屋里走出来一个端着盆子的老人,当看到刚进大门站在院里的林菀和丫丫,整个人都呆住了。
当啷——铁盆落在了地上,老人家擦了擦眼睛,总感觉眼前这个女人和孩子感觉似曾相识。
直到林菀微笑着叫了一声妈,丫丫甜甜的喊了一声奶奶之后,老人这才反应过来,连忙一边答应着,一边迎了上去。“哎哎哎!”
“这、这是丫丫吧!丫丫,来让奶奶好好看看。”老人激动地蹲在地上把丫丫揽在怀里,又是蹭脸,又是拥抱,最后,捧着她仔细的端详着。
“真好,五六年不见,丫丫都长成了大姑娘了,好看,真好看!奶奶上回见你,还是在你刚出生的那天呢,奶奶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抱一抱你,就被你爷爷那个死老头子拉着离开了医院,这一别,竟然就是五六年了……”奶奶说着说着,竟然情不自禁的抹起了眼泪,又是一把将丫丫搂在了怀里。
“我的好孙女儿,奶奶可想死你了,这么多年,奶奶时常做梦都梦到你!满脑子都是你小时候的模样儿,多少次都想进城看看你……”
林菀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这对祖孙俩的真情流露,她的鼻头也是酸酸的,世人都说,老人总是隔辈亲。
老人对孙子辈的喜爱,那是发自骨子里的天性和本能,当然,无良老人除外!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各个年龄段的无情之徒!
一个爱孙子的老人,缺席了孙子的成长也就算了,甚至见都没见过,这对一个老人来说,是多么残忍的打击!
“奶奶,我有点喘不动气了……”丫丫微弱的声音从奶奶怀里传来。“哎呦,我的乖孙女~”
婆婆连忙松手,把丫丫抱了起来,然后又拉起了林菀的手,打量林菀的眼神,满眼都是喜欢,眼神中还透着一丝的惭愧。
“小菀啊,你嫁给临风五六年了,这还是咱们第二次见面呢,天底下恐怕除了咱们家之外,再也难找出第二家这么离谱的婆媳家庭了。唉,谁能想到呢,他们爷俩早期的恩怨,竟然能持续十多年,真的是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老头子是个犟种,当儿子的也是个犟种。”
“这么些年,真的是委屈你了……唉,是我们老沈家对不起你……”婆婆惭愧的朝着林菀道歉。
通过这句话,不难听出,对于林菀这些年的遭遇和处境,他们一家都是知道的,可为何这么多年来,都是不闻不问呢?
还不等林菀问出这句话,婆婆很快给出了答案。“唉,前几年,临风刚坐牢的那会儿,我们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也一直在上下使关系走动着,临风后来出狱之后,我偷摸地见过他几次,劝他回来跟老头子低头认个错,也给他拿了不少的钱,可他呢,撂下话,宁可穷死饿死,也不会向老爷子低头,更可气的是,给他的钱,他收了,如果没猜错的话,这笔钱,应该被他拿出去赌博给输掉了……就为了这个事儿,老头子还被气病了好长时间!”
婆婆的言语里,满是对儿子恨铁不成钢的愤恨以及对儿媳妇和孙女的心疼。
原来如此,我就是说嘛,天底下,哪有对自己儿女不闻不问的爹妈呢……合着,罪恶的根源,还是出在了沈临风这边!
“妈,没事儿,都过去了,你看我们,这不都还是好好的吗。”林菀微笑着讲过去的事情一语带过,她不是一个愿意沉浸在苦难中的人。
又不是什么光彩的好事儿,天天记在心里,只会无穷无尽的内耗自己!
“妈,你也是的,嫂子今天头一回上门,别一直在院子里聊天啊,进屋说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