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出什么事儿了!”沈临风心里一惊。
“他、他、他今天早上,被一帮上门寻仇的混混给砍了……”老板娘抽噎着回答。
“来,这边来说话!”拉着老板娘的手,来到了一处人少的空当,沈临风神情严峻地追问道:“先别哭,来,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一点细节都不要漏,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这事儿得从今早上六点,我们刚开店的时候说起……”
在老板娘的抽噎和哭泣中,将早上发生的事情,一点点的给沈临风还原了出来:
在沈临风的建议之下,胖哥夫妻俩也开始坚持每天早起售卖早点。
毕竟,他说得对,作为一家快餐店,本身就得争夺早餐红利!
这么大的一笔买卖不做,放着任由其他店挣得盆满钵满,这是傻帽行为!
为了挣钱,胖哥早早就订好了闹钟,做起了早餐生意。
本想来个开门红彩头,结果,开门之后,迎来的第一桌不是客人,而是“仇人”。
之前被吓走的三个混混,这次又来了,而且是带来了一大帮人,上门就逼问胖哥,上次挑事儿的那个年轻人在哪儿!
他们虽然人多势众,可我胖哥天生愣头青,虽然势单力薄,可也不怕事,身上颇具梁山精神,绝不出卖兄弟!
被胖哥激怒的混混们,二话不说,就开始了砸店!
被人欺负到了头上,胖哥也不含糊,抄起菜刀就跟他们干了起来!
猛虎难斗群狼,在砍翻了两个混混之后,胖哥就被一群混混砍翻在地!
等到老板娘从外面买完菜回来之后,映入眼帘的是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的胖哥,以及被砸的乱七八糟的店铺。
桌子被拆了,玻璃全都被砸碎了,但凡是玻璃做的东西,哪怕是空酒瓶子,也被砸了个稀烂。
整个店里没留下一样好东西。
而此时的胖哥,身中十多刀,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不醒了。
老板娘急忙找人把胖哥送进了最近的医院里,就是这家医院。
虽说是中医院,可也有抢救病房。
之所以行色匆匆,是因为急着给胖哥办理住院手续和缴费。
“我胖哥怎么样了?”人有没有事儿,这是沈临风最关心的事情。
老板娘擦干眼泪。“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得亏胖子肉厚,虽说是挨了十七刀,但是刀刀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到要害,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如果胖哥出了意外,沈临风肯定会难受一辈子。
“胖哥在哪间病房,带我去看看他。”眼下,沈临风最挂念的就是胖哥了。
于是,让老板娘领着,一路来到了胖哥目前所在的病房里。
刺鼻的消毒水味儿扑面而来,这是一间单人病房,里面就放了一张床,床上搁着一个满是绷带的大胖子。
“哎呦~哎呦~”
整个病房里回响着胖子痛苦的哼唧声。
“胖子,你快看,是谁来看你了。”
听着老婆的招呼,躺在床上的胖子,艰难的回过头来看。“哎呦~原来是临风兄弟啊,你看老哥我这情况,就不下床迎接你了,哎呦~”
“别别!”沈临风忙上前。
必须得承认,胖哥这波可是遭老罪了……
整个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从脑袋到胳膊,再到肚子和腿脚,全都是刀痕累累!
“兄弟啊,哥哥我可难受了,挨了十八刀不说,还被医生封了几百针……哎呦~哎呦~”
“行了,胖子,你可少说两句吧,一会儿我去找一下医生,让他给你打针麻醉,睡着了就不疼了。”老板娘心疼老公。
胖哥自打清醒之后,麻醉劲儿退下去了,整个人就彻底不好了。
浑身上下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感!
胖哥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生不如死的感觉!
“胖哥,你放心,事情都是因我而起,不报此仇,我沈临风誓不为人!”沈临风红着眼,咬着牙说出了这句话!
两辈子互为师徒的情谊,在沈临风心里,胖哥早已是如同家人一般的存在。
他无法接受,被他视为兄弟的胖哥被人砍成这副德行!
“我一定要让伤你的人血债血偿!”
“临风兄弟,可千万别说这种话,你胖哥可不是为了你,你也不用自责,我两口子俩的性格,你也知道,天生就是冲,愣,不怕事,凡事都图争强好胜,早晚得出这种事儿,兄弟,别往心里去,跟你没关系。”
老板娘倒了杯热水,递给沈临风。
“哎呦~对,兄弟,跟你没关系,别难受,你胖哥我的脾气就这样,吃软不吃硬,越是跟我来硬的,老子就绝不惯着他们!再者说了,俺们鲁省人,向来重义气,讲情义,出卖兄弟这种事儿,打死也不能干,更何况是向恶势力低头,砍死我胖子也不干!”
如果是在抗日时代,胖哥这种硬骨头,一定能干地下工作,保密能力一流。
“好了,少说两句话吧,疼死你丫的!今天刚好在医院里碰上了临风兄弟,这才能及时赶过来。临风兄弟,有件事儿,得跟你商量一下,就是等胖子出院了之后,我们就不打算再在原地方干了,准备换到城中去,这里的是非恩怨太多,而且防不胜防,万一以后再来这么一次,不一定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再躲过去了……”
说着,老板娘的眼泪就又下来了。
心里是又委屈又难受。
做生意本就难,眼瞅着艰难的好不容易有了起色,就碰上了地方势力寻仇这种糟心事儿。
尤其是看着浑身是血的老公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一幕,给她留下了极大地心理阴影。
遭此一难之后,老板娘是真的怕了。
任何人都承受不住失去至亲之人的代价!
换谁,谁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