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被冷落的曹丕!

碍于君臣的关系,曹昂却是装了起来。

见到刘偕看过来,曹昂憨憨一笑。

装作什么也没看见,一个劲地喝着手中的酒。

刘偕哪里看不出曹昂这是在做作。

也就不故意戳破,想看看曹昂能装到几时。

可没等刘偕看够曹昂的窘迫。

那鸳儿便打趣了起来:

“钟公子,平素里你来,一般都要叫三四个姑娘。”

“这今日,怎么就矜持起来了,五指不沾阳春水,竟然连小女子看都不看一眼。”

曹昂皱起眉头,啪地将手中的酒杯摔在了桌子上。

“你这是什么话,鸳儿妹子你可不能污蔑我钟某。”

说着,还使劲挤眼睛。

刘偕实在看不下去了。

“行了行了,该干嘛就干嘛,到这地方了。”

“钟兄你这么做,叫人家姑娘怎么交差嘛。”

曹昂呵呵地笑着。

有些不情愿地将那鸳儿搂了过来。

但额头却是冒着冷汗。

忽然,楼下传来一道声音:

“大哥!”

曹昂往下一看,顿时放开了怀里的姑娘。

“嘶!天杀的。”

见到曹昂反应激烈,刘偕也顺着曹昂的目光看下去。

像!

和曹昂长得竟然有三分神似。

方才还叫曹昂大哥。

必然是曹丕无疑了。

不多时,曹丕便一路小跑地跑进了包厢。

“大哥!你哪来的钱,今日竟然还坐进了雅间。”

说话间,曹丕的目光投向了一旁的刘偕。

“大哥,这位是哪家的公子?”

曹昂只好硬着头皮介绍道:

“此乃张公子,乃是留侯之后,洛阳医馆的奇方妙方,都是张公子撰写的。”

说着,曹丕一脸激昂:

“哎呀!久仰久仰,张妙公子大名,早有耳闻,今日一见果真神韵非凡。”

说着,曹丕开始自我介绍:

“我姓钟名达,与我大哥钟贤是兄弟。”

刘偕咽了咽喉咙。

随后一脸玩味,这曹丕可真是人精。

油嘴滑舌,说谎话都不带一丝犹豫的。

但看曹丕这样子,这醉花轩也不是第一次来。

但刘偕一想到大汉社稷就是让这尖嘴猴腮的曹丕给篡了。

心里看曹丕多少有点不舒服。

随后指了指角落里的蒲团。

“既然是钟仁兄的贤弟,那就落座吧。”

曹丕见刘偕让自己坐在角落里,很是郁闷。

但平日府上给的用钱并无多日。

今日能坐在这诗赋阁雅座已经是破天荒。

坐角落就坐角落吧。

就在这时候,歌舞落幕。

方才还嘈杂不已的诗赋阁内瞬间安静了下来。

一个儒士打扮的司仪开口道:

“今日,又是我们醉花轩诗赋坊一日一度的诗会。”

“此刻,各路青年才俊云集,诗坛大家坐镇,又有醉花轩才女助兴。”

“此等盛会,手握美酒,高朋满座,必然绝句连出。”

“醉花轩诗会,现在开始!”

一声罄声响起,一排排少女端着笔墨纸砚来到了每个酒桌。

随后,每个雅间也相继送来了笔墨。

一个风姿绰约的女子走上了高台。

扫视了一眼座下众人。

“夏日炎炎,暑气难消,诗会第一题,便是夏日!”

“诸位请用手前笔墨,按题作诗一首。”

“届时,诸位的诗赋都由我们醉花轩聘请的洛阳学宫的博士遴选出十首诗。”

“选出的十首诗将由醉花轩十名头牌美人按次序吟诵。”

“再由于在场诸位投票,选出三首最佳。”

“第一名,可得醉花轩琉璃笔一支!”

就在一阵惊呼声音中。

一支深绿色笔杆,雪白毫毛的毛笔被呈了上来。

“此笔,乃朝廷开物坊专造,笔杆是琉璃所铸,透光如宝玉,温润如翡翠。”

“笔锋由西域顶级白山羊的胸毛制作而成。”

“全洛阳,仅此十支!”

“时间为一炷香,诸位可以开始作诗了。”

诗酒趁兴,伴随着在场才俊们开始蘸墨。

一壶一壶的酒被端了上来。

刘偕看着才俊们豪掷千钱买一壶酒的行为。

心里乐开了花。

这些钱可最后可都是要进自己口袋的。

爽!

曹爽提起笔,就已经成诗一行。

一旁侍奉笔墨的嫣儿见香烧了一半,但刘偕却不为所动,便小心问道:

“张公子为何不提笔啊?”

刘偕嘿嘿一笑,胸有成竹道:

“急什么?水到渠成,诗自然也是兴致来了一笔挥就。”

而后面的曹丕见状切了一声。

继续咬着笔头,斟酌起字句。

一炷香又烧去半截,剩下不到四分之一时。

已经有好些人交了诗。

曹昂也已经罢笔,将诗交给了鸳儿送了过去。

嫣儿见刘偕还不动笔,竟然还猛灌起酒来,便再次提醒道:

“张公子,香快要烧尽了。”

刘偕沉吟着。

“我念,你写!”

“等赢了头名,那支琉璃笔我便赠与你。”

嫣儿闻言有些诧异。

“张公子,这头名可没那么好拿的,全洛阳的诗家今日可全在这里。”

“除了几次夺魁的钟公子,还有许多不亚于钟公子的才俊。”

一旁的曹丕也说话了。

“张公子怕是第一次来吧?”

刘偕点点头。

“这诗赋阁的诗会来的不是书香门第,就是诗家名士。”

“就是我大哥,也不能次次必夺头名。”

刘偕没好气道:

“你想说什么?”

曹丕语气冷淡道:

“我只是劝张公子不要大意,且别说头名。”

“待会若是连前十都入不了,那可就不好了。”

见曹丕竟然怼上了天子,曹昂可是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二弟,你就少说几句吧。”

哪成想曹丕还来劲了。

“张公子,忠言逆耳利于行啊!”

刘偕不再管曹丕,看向嫣儿: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这两句一出。

嫣儿一阵惊讶。

荷叶罗裙,芙蓉向脸。

一色裁,两边开。

短短两句既又夏日暑气,又有灵动趣味。

听见诗句的曹昂屏气凝神道:

“这等巧妙的对仗,灵动的韵味,妙趣横生,回味无穷。”

而一旁的曹丕则是一脸茫然。

留侯到现在几百年,不知传了多少代,后人少说也成千上万了。

这张妙就是一个写药方的,就算是有几个钱。

也不至于让自己大哥如此恭维。

嫣儿能在诗赋阁陪酒,自然是懂诗的。

刘偕这两句,着实惊艳到了她。

稍稍出神,待反应过来,赶紧将两句落在了纸上。

而嫣儿的字也让刘偕夸了几句。

“一介女子,能有这般好看的字,难得。”

说着,刘偕看了一眼已经烧到了根部的香。

继续吟:

“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刘偕咏罢。

曹昂噌一下,动作稍显夸张地站起身,接着转头看向嫣儿。

“嘶!嫣儿姑娘,今日这价值连城的琉璃笔你可是拿定了。”

嫣儿脸颊一红。

“无功不受禄,张公子作的诗,笔怎么能我拿?”

而一旁的曹丕却是看不下去了。

自己大哥堂堂诗赋阁第一才子。

怎么还这般低三下四恭维上别人了。

“大哥!这诗好是好,但还没拿到头名呢。”

“你举动如此轻薄,实在有些丢人。”

闻言,曹昂白了曹丕一眼。

他还真不是恭维刘偕。

而是发自内心觉得这诗绝妙。

这诗先写采莲少女的美丽,用词巧妙,令人拍案叫绝。

紧接着,一句乱入池中,少女与自然精致融为一体,立马让诗文升华。

生动活泼,颇具诗画意境。

天子作诗,没有一首不是耐人寻味的绝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