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巫猎

第107章巫猎

结果就如欧文所想的一般,第一个选择战斗职业的女巫很顺利的完成猎魔人试炼,成为女巫猎魔人,简称巫猎。

对于自己一手打造的巫猎,欧文可是抱以厚望,亲自给她们准备装备。

首先是吸汗透气放屁不鼓包的黑色紧身皮衣,能将女巫重铸后完美的身材展现出来。

然后是银剑钢剑跟配套的魔药,还有一些零碎是看情况使用的。

至于高跟鞋,犹豫了一会,最终没有列为常规装备,而是礼仪服饰,毕竟这是现实,他不能指望巫猎穿着高跟鞋跟比基尼,还能摸打滚爬与敌人肉搏。

身穿黑色束腰放屁不鼓包紧身皮衣,背负银钢双剑的巫猎开始在欧文面前卖力展示自身的实力,而她的对手是欧文手下的顶级兵种条顿武士。

巫猎的力量跟体质不如条顿武士,但是敏捷跟灵活却远在对方之上,毕竟一个是两米多高身穿重甲的猛男,一个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女猎魔人,因此以游斗为主,主要伺机攻其破绽。

但是条顿武士哪有那么简单,人类极限级别的体质,高超的战斗技巧,还有一身重甲,让他根本无需防守,就算长剑刺向铠甲的缝隙,可条顿武士只需扭动身体挥舞长剑,所谓的缝隙破绽就不再存在。

更何况就算刺中又如何,以条顿武士的体质,就算被长剑贯穿心脏,也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把敌人的脑袋拧下来,而且条顿武士强横的筋骨并不逊色铠甲,所以面对动作灵活的巫猎,条顿武士只需要挥舞重剑就能轻松逼得对方不断闪避,耗费大量体力。

不过巫猎作为女巫的变种职业,手段怎么可能只有这点,一看近战手段无效,立刻后退掏出魔药。

在爱弥儿与黛尔的联手下,领地的魔药发展速度很快,除了霍格沃茨各种不科学的治疗魔药,还有一些辅助魔药,比如增加状态的,给敌人施加诅咒跟伤害的。

说实话,若是不顾及成本,一兜子魔药劈头盖脸的砸过去,强如条顿武士都得吃个大亏。

但是显然魔药不是这么用的,敌人也不是傻子,就算想要拿钱砸人,也得对方站着不动才行。

喝下魔药后,巫猎的动作更快,力量更强,甚至能够跟条顿武士硬拼几招,但是很快就退下,显然依然不敌对方。

但是巫猎随手丢出的魔药却对条顿武士造成不小的麻烦,尤其是释放麻痹烟雾的魔药,让条顿武士的动作开始变得有些迟缓。

这还是巫猎没有动用黑胶虫熬制的炎爆药剂,否者条顿武士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

当然了,条顿武士也没有动用斗气,否者搞不好一个照面巫猎人就没了。

简单来说双方都没有真格的,但是巫猎的表现确实不错,让欧文很是满意。。

“好了,都住手。”欧文开口叫停,因为已经没有必要继续下去。

刚刚的战斗都被他看在眼里,虽然偶尔走神,那也是因为紧身皮衣太过凸显身材,不过心中已经对巫猎有了评价。

也就是现在不够熟练,否者魔药配合印法,就算坦克般的条顿武士都很难彻底击败对方,甚至一不小心还会翻船。

更重要的是,巫猎实力不差,成本也低,一个成年女巫,一份黛尔熬制的青草魔药,还有只需少许进度值就能兑换的猎魔人试炼,这些结合在一起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造就一个精英战力。

若不是成年女巫数量太少,小女巫潜力大不能浪费,欧文甚至想组建一支巫猎部队。

至于缺点,那就是不够狠,应变也差,所以欧文找来忍者,让这些黑暗中的利刃教导这些女巫如何真正的杀戮。

在欧文忙着打造女巫特种部队的时候,却不知道他的领地已经被人盯上。

马拉镇,这个被马贼占据的小镇并没有因为失去领主而破败,反而聚集了不少游牧部落在此过冬,随处可见聚集在一起取暖的牲畜在咀嚼着干枯乏味的草料。

北地的游牧部落同样是北地开拓团的产物,当时一部分人没有选择开荒种地,而是逐水草而居,这样更轻松,也能更方便的躲避危险,只不过因为没有固定的土地,他们是没有资格称为贵族的。

刚开始大家都穷还好,随着领地不断的发展,双方的差距就逐渐拉开了,嫉妒就成了原罪,要不然北地哪里这么多马贼。

“头,恐怕我们的粮食撑不到开春了。”年轻的哈维脸上带着北地风雪打磨出来的风霜之色,有些疲惫的顶着风雪推开门,一进门就带来一个坏消息。

正在壁炉前擦拭佩剑的巴迪并没有对坏消息作出回应,而是示意哈维关上门,因为在占领马拉镇的时候,他就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

不是马拉子爵将小镇的粮食带走,也不是粮食被偷了,而是因为他们的人太多了。

二三百马贼,连人带马,连吃带嚼,一天能干进去上千人的口粮,一个简陋的小镇那支撑的起来。

甚至能够支撑到现在就已经出乎巴迪的预料了,也让他对自己这位副手的能力有了一个准确的认识。

“如果杀掉一些支撑不到开春的牲畜,我们还能支撑多久。”巴迪淡淡的说道。

“最多半个月,入冬的时候就已经将老弱的牲畜宰杀了,现在还活着的牲畜都是明年壮大的种子,就算我们想杀,那些牧民也不会愿意的。”哈维无奈的说道,另外他没说的是,如果强迫牧民屠杀牲畜,还会违背他们当初的许诺。

他们三人来自于帝国三个不同的贵族世家,因为相同的经历,他们走到了一起。

但是如果只有三个人,就算掌握了斗气,也远远不足以闯出什么名堂来,因此他们把目光放在北地随处可见的强盗跟马贼上,因为这是现成的兵员。

相比强盗,三人更喜欢马贼或者说牧民。

实际上两者并没什么区别,拿弯刀的时候他们是马贼,拿鞭子的时候他们是牧民,身份的转换全看面对的是谁。

若是两三人的游商,他们就是恶名昭彰的北地马贼,若是有充足护卫的商队,那他们就是热情好客的牧民。

三人许诺一个可以交易跟过冬的地方,聚集了二三百人,轻易打下了马拉镇,期间没有折损一人,这让他们威望大增。

问题是威望不能当饭吃,只要他们三个掏不出粮食来,这些以他们为马首的马贼会立刻翻脸,甚至拔刀相向,所以哈维才会这么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