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现代都市

自林中天发现电影《绣春刀》世界已经过去了四个月之久。

在这四个月中,林中天一直在不停地向灰雾空间中搬运绣春刀世界的物质。

时至今日,灰雾空间已然与之前大不相同。

那漫无边际的灰色雾海在林中天的伟力下被撕成两半。

一半如清气般上升,一半如浊气般下沉,二者共同构建出一个巨大的空腔,空腔中悬浮着一座毫无生息的高大山峰,峰顶有一座石头宫殿,殿里摆放着玉石金铁等诸多杂物。

除此之外,整個空腔内皆是一片虚无。

唯有那一颗颗银色光球在灰雾的作用下,于破碎的空间外不断闪烁着璀璨的银光,成为这片虚无中最为耀眼的漫天繁星。

忽然,那石山上的宫殿中走出一位身材高大的金甲神将。

正是林中天以岩石,金铁,白玉构建出的全新身躯。

相比之前的石人身躯,这具金甲神将的身躯改进了许多。

它以金属为骨,以岩石为肉,以黄金战甲为外相,以圆润白玉为关节。

种种设计,构思巧妙,使其可以流畅活动身躯,构成身躯的各种材质也经过了无数次压缩,变得极度坚硬,甚至能大幅度抵挡灰雾的主动侵蚀。

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即便在外界,这具金甲神将的躯壳也能具备一定程度的飞行能力。

当然,只要在灰雾空间中,林中天的所有身躯都具备着飞行能力,但在外界,唯有承载着他伟大意志的灰雾才具备真正的飞行能力。

其他的,无论是石人身躯还是血肉之躯,都只能靠灰雾间接飞行。

在这种情况下,灰雾会与受到重力作用的身躯相互拉扯,倘若没有足够的抵抗能力,很容易会导致灰雾侵蚀身躯,随后破体而出。

正是由于这一点,林中天的主意识才想方设法造出了这具金甲神将的躯壳。

他已经在《绣春刀》世界试验过了,在不超过音速的情况下,这具身躯可以肆无忌惮地飞行三个小时以上,此后便会出现灰雾破体而出的预兆。

但只要不是一次性飞行三个小时,就可以忽视这一界限。

待走出宫殿,金甲神将一步踏出,瞬间移动到山外的虚无中。

望着那空间裂缝中的银色光球,林中天没有犹豫,操控着金甲神将迈出了脚步。

刹那间,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死寂的虚无变成了喧闹的夜市。

深邃的夜市街道,闪烁的霓虹灯牌,迷幻的斑斓色彩,充斥在这条拥挤的街道上。

路边小摊杂乱地摆放在道路两侧,吆喝声与身后音像店里传来的流行乐曲混杂在一起,令路过的行人分辨不清,捉摸不透。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的面包车从道路中央缓缓驶过。

面对前方路段上拥挤的人群,坐在驾驶座上的白人壮汉不耐烦地拍打着方向盘,刺耳的喇叭声犹如催命的音符,将前方拥挤的人群驱赶。

终于挤出了这条街道,白人壮汉吐掉嘴里的牙签,嘴里骂骂咧咧地转动方向盘,经过前方的拐角后驶入一条冷清寂静的街道。

待进入这条街道,白人壮汉不再犹豫,一脚踏在油门上。

“砰——”

骤然加速的黑色面包车猛地与什么东西撞在了一起。

白人壮汉没有系安全带,猝不及防下,一头撞向方向盘。

只听一声闷响,白人壮汉倒吸一口凉气,捂着脑袋,龇牙咧嘴地抬起头。

鲜血顺着他的额头流淌下来,与额前的长发一起遮蔽了右眼的视野。

透过鲜血与发丝的缝隙,白人壮汉隐约看到一道高大的人影站在车前,透过满是裂纹的车前窗玻璃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

看到这一幕,白人壮汉瞬间暴怒,顾不得细想,一把抄起副驾驶座上放着的银色手枪,随后用力推门下车,嘴里还大声咒骂着些什么。

待走

但下一秒,他便彻底愣在了原地。

只见那昏黄的街道上,一名身高两米的金甲神将静静地站在道路中央,低下头,用那双白玉镶嵌的渗人眼珠在霓虹灯下淡漠地俯视着他。

在那金甲神将的身前,黑色面包车的前保险杠已经被撞得凹陷进去。

可金甲神将本人却毫发无伤,那暗沉的金甲上甚至连一丝剐蹭的痕迹都没有。

白人壮汉呆呆地望着车前的金甲神将,忽然大叫一声,满脸惊恐地扣动了扳机。

黄澄澄的子弹划破空气,撞在那暗沉的金甲上,只留下一道白痕便被彻底弹飞。

“叮叮当当——”

子弹与金甲碰撞产生的火花在空气中绽放。

白人壮汉见状更加惊恐,一边扣动扳机,一边连连后退。

待清空弹夹,白人壮汉彻底失去了对峙的勇气,扔掉手枪,转过身慌不择路地逃跑。

林中天无语地望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身前的这辆黑色面包车。

只见那黑色的车身上印着两行白色的英文单词——专业废物处理。

按照正常的逻辑,这种车应该是用于家庭废弃物处理的,可这位驾驶者显然不太正常,不仅满脸凶相,随身带枪,而且身上还有好几处纹身。

林中天不清楚这些纹身的意义,但也能猜到对方可能是个黑帮成员。

“所以,这一次是现代都市,而且还在欧美地区……”

林中天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迈开脚步,来到那支被白人壮汉遗弃的手枪面前,随后操控着金甲神将俯下身,捡起手枪,来回翻看了一下。

“哟,M1911!”

“好东西,够经典!”

林中天兴致勃勃地把玩了一会,随手向后一抛。

刹那间,身后的空间被不知名的力量撕裂开来,一颗银色的光球出现在昏暗的道路上,吞没了那只银色的M1911手枪。

林中天来到黑色面包车后,黄金覆盖的拳甲轻易地撕开了后车门。

里面赫然躺着三具被厚保鲜膜包成粽子的尸体。

三具尸体,还都是新鲜的……

这算什么,新副本刚出的大礼包吗?

林中天心情甚好,当即伸出一只手。

灰色雾气沿着金甲神将体内的脉络源源不断地涌出,没入眼前这三具尸体当中。

五分钟后,最角落的那具尸体忽然动了起来,一只沾满鲜血的手从内部撕开保鲜膜,如化茧成蝶般从破碎的保鲜膜中坐起身,仰头与金甲神将对视着。

借着光滑如镜的黄金面甲,林中天以人类视角看到了这具身躯的相貌。

他大概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有着一头茂密的黑发,眉骨突出,眼窝较深,睫毛浓密且长,搭配上高挺的鼻梁,让整张脸充满了雕塑般的立体美感。

那深邃的眼窝中,瞳孔是深沉的墨色,掺杂了些许的暗红,薄薄的嘴唇上沾着殷红的血液,让此刻的他看上去像是暮光之城里的吸血鬼美少年。

“还挺帅的……”

林中天挑了挑眉,对这具身体的相貌颇为满意。

不过,林中天之所以选择附身这具身体,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也不是因为他体内有一半的华夏汉族血脉,而是因为在这三具尸体中,只有这一具尸体的枪伤不在脑袋上。

其他两具尸体的大脑都被子弹搅得一团糟,根本不能附身。

想到这里,林中天不由得低下头,只见那坚实的胸膛上,赫然有七八处乱糟糟的枪伤,其中有两处枪伤的位置都在他的心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