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死人

“这早餐够丰盛啊。”

一大早起,桌上就摆了一大锅铁锅炖鸡,焦黄的贴饼子糊了足足两圈。

许大先盛了一碗肉,再把贴饼子掰开往碗里一滚,连汤汁带肉块,和足够的碳水一起塞到嘴里去。

王老师就斯文得多,他多半的心思都在欣赏墙上的油画上,对早饭的兴趣实在不大。

这座古堡挂了不少画,大部分是山水风景,人物画却并不多,餐厅门口的这一幅却是画像,艺术性上或许一般,但看起来有点微妙的情感在里面,便让人忍不住注目。

画上的人是步少华和何明珠这一对男女主人。

何明珠一袭曳地长裙,只在脖颈之上戴了一串珍珠项链,整个人很漂亮,漂亮的令人嫉妒。

步少华更是英俊至极……

穆青云顺着王老师的目光,盯着画像看了半晌,吐出口气:“果然如此。”

“宋伯。”

穆青云轻声问道,“带花厅的那个房子,以前是不是住着个画家。”

宋伯脸上一僵,许大就意外地笑起来:“阿青原来也知道,没错,步先生明目张胆,金屋藏娇,藏的那个‘娇’,就是个女画家,啧,这胆子,比我都大。”

穆青云把目光收回来,沉默半晌,视线在许大,王老师身上划过,落在赵林的脸上,放轻了声音道:“许二呢?”

“我妹大概是探听消息去了,今儿早起来就没见人。”

许大塞了一嘴鸡肉,含含糊糊说。

穆青云叹了口气,低垂下眉眼,沉默地掰了块儿饼子吃起来。

许二是个高挑漂亮的姑娘,和她哥哥的眉眼相似,很沉静。

她也很年轻,应该是还在上学的年纪。

时钟滴滴答答。

早餐时间都快结束了,许二还是不见踪影,许大也不免有些坐立不安,他伸手摸口袋翻出手机,这一看,不禁生气:“游戏就游戏,怎么连个信号都不给。”

血腥味越来越浓,嘴里的鸡肉都有些腥气,穆青云抬头看着重重叠叠落在地上的窗帘。

“这窗帘真厚。”

这般厚重,里面哪怕藏些什么东西,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的。

许大盯着时钟,皱眉转头看赵林:“你看见我妹妹在了吗?”

“不就在这儿。”

赵林笑道。

许大一愣。

穆青云骤然起身,站了半晌,慢吞吞走到东边门口的窗帘边上,弯腰在黑红色的窗帘底端摸了下,触手一派黏稠,猩红的半干不干的血黏在手指上。

噗通噗通!

穆青云这么好的耳力,甚至没听出是谁的心脏疯狂跳动,大概所有人都在害怕。

许大疯了似的扑过来,一把扯向窗帘,穆青云及时按住,只让他扯动了一点窗帘,随着窗帘荡开一角,先露出来的是被鲜血浸透了的长发,然后是许二苍白的脸,凸出的眼睛,身体扭曲,地上全是凝固的,黏稠的血。

哐当。

王老师捂着胸口倒退了两步,倚在桌子上喘息。

许大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古堡的男女仆,管家等都听到了动静,好些人探头往这边看,这一看,立时就惊呼一片,隐隐传来此起彼伏的呕吐声。

“是谁,谁?”

许大浑身都在抖,眼眶充血,对上赵林似笑非笑的脸,登时就炸了,别人甚至来不及反应,他骤然抓起一把餐刀就捅了过去,快准狠,一刀正中心脏。

赵林脸上奇怪的表情都还没收敛,就仰面倒下去。

“啊——”

所有人都吓得连连后退,一时不知所措,许大却是喘着粗气,眼睛死死盯着倒地的赵林,走过去二话不说,拔刀又是一下。

周围的人这才回过神,冲上前抱腰的抱腰,拦胳膊的拦胳膊,现场混乱至极。

许大脸上热泪滚滚,回过神松了手,任凭别人把他手里的凶器夺走,胸腔鼓动,却是仍满心的愤怒:“为什么?为什么我不早一点动手!”

穆青云很冷静,冷眼看着宋伯慌乱地招呼人把赵林抬出去抢救,又把许大按在椅子上,团团围住。

赵林中了两刀,却一滴血都没有流,所有人却好像根本没有察觉这个。

许大挣脱古堡里这些工作人员的辖制,扑倒在地,小心翼翼地去看他妹妹,肩膀轻轻地抖动起来,双手捂住脸,嚎啕大哭,哭了半晌,他猛地抬头,咬牙切齿:“步少华!步少华在哪!?”

他要结束游戏,他要杀了步少华,杀了那厮,一切就都结束了。

所有人面面相觑,一时无言。那步少华和何明珠,昨天一直不曾露面,他们甚至不知道这两位主人公究竟在不在这座古堡内。

灯光摇曳,气流好像凝固了一般,餐厅里这会儿显然不适合继续待下去,王老师叹了口气,冲穆青云使了个眼色,伸手扶着仿佛连路都走不稳的许大,缓缓地出了食堂。

穆青云弯下腰,伸手抚过许二苍白的眼睛,替她合上眼,又摸了摸她的脖颈,脖颈上有一条极细的伤,像是细绳索勒出来的,但致命伤在胸前,应该是重物撞击,整个胸骨都塌陷下去。

她替许二整理了下衣服,衣服上的扣子都是乱的,她重新给她系好,手又一顿,从许二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册子,这才拿着册子起身出了餐厅,出门就见王老师坐在椅子上发呆,许大捧着手机,一张一张地翻妹妹的照片。

穆青云皱了皱眉,把手里染上血的册子打开。

这是一个叫王君的女子写的日记。

许大回过神,连忙和王老师一起凑过来看。

王珺就是步少华养的情人,是那个住在有花厅的房子里的女画家,她在日记里记录了她和步少华相恋的全过程,其实很简单,一个是见色起意,一个是沉浸在温柔的深情陷阱不可自拔。

日记里很清楚地写了,步少华答应她,很快就除掉何明珠,到时候他们两个才是这座天鹅堡的主人,要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能拥有世间美好的一切。

字里行间流露出女子深深的向往,还有一点骄傲。

她的确应该骄傲,能战胜何明珠这样的富家千金,得到何明珠深爱的男人,怎么能不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