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玉是为了张海龙好。
不想让张海龙牵扯太深,以免招惹麻烦。
但张海龙是什么脾气?岂能就这样撒手不管?
“我一定找到凶手!”
“将他绳之于法!”
张海龙怒气冲冲的离去。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海龙没日没夜的调查,可惜一点线索也没有,迟迟没有找到真凶。
就在这时,县里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死者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死在自己家里,光着身子,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死因是手腕被割断,失血过多而死。
张海龙特意去看了一下现场。
心里突然产生一种感觉,凶手的杀人手法和之前杀死那对姐妹花一样啊?都是割破手腕,失血过多而死,凶手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这时,办案警察从床下发现一部手机,经过检查,确认是死者的手机。
翻看手机的时候,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内容。
死者喜欢发朋友圈炫耀,炫耀买了个名贵包包啊,炫耀买了一辆宝马车啊,炫耀住五星级大酒店啊,炫耀出国旅游啊,炫耀名贵化妆品啊……
最牛的一次炫耀,是在床上摆满了钞票,声称自己有花不完的钱。
评论区有很多质疑和谩骂的。
质疑死者是小三,花的钱来路不正。
死者也不是受气的主,直接怼骂,说自己是靠真本事挣的钱,一个月就有几十万的零花钱,住大房子,开豪车,吃不完的美食,嫉妒死你们!一群穷鬼!
最后一条朋友圈是前天发的,晒出一张机票,声称要去马来西亚度假,玩半个月,初步预算花一百万!最后还讽刺那些质疑她的人:穷鬼们!你们是不是很嫉妒啊?很生气啊?哈哈哈……嫉妒吧,生气吧!本小姐就是这么潇洒,出去玩一趟,就花掉你们这些穷鬼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哈哈哈……
留言区一片骂声!
换做其他人,早就把评论区关闭了,但死者不但不关闭评论区,反而还跟着一起骂,似乎当成一种很有趣的游戏。
内心不是一般的强大啊。
张海龙有一种直觉,死者很有可能是因为炫耀,被谁看不顺眼了,给杀死了。
当然了,是不是这样,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很快,死者的身份信息查出来了。
死者叫林美美,二十六岁,大学本科毕业,之前当过幼师,后来辞职了,然后再也没有找过工作。
林美美的家庭很普通,父母都是工人,挣的钱不多。
那么问题来了。
林美美自己不工作,父母也没钱,那林美美平时花的钱从哪里来的?
林美美住的房子价值三百多万,银行卡里有六百多万的余额,家里还找到一百多万的现金,各种名贵的手表、手镯、项链加在一起多达几十件,总价值也超过了百万。
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种名贵的化妆品,随便一套就要上万块。
屋子里的家具、家电都是高档货。
粗略算算,林美美身家超千万。
这么多钱是怎么来的?
警察已经调查过了,林美美从来没有买过彩票,也没有其他的隐形投资。
林美美手里的钱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
有问题!
很有问题!
最大的可能是被某个有钱人保养了,所以不用上班,就能获取大量的钱财。
照着这个思路查下去,挖出了很多令人震惊的内幕……
林美美竟然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有来往,而且都是有身份的男人,比如某银行的副行长,某公司的老总,某个会所的经理,还有一个是财政局的副局长……
林美美玩的太花了,脚踏好几只船,从几个男人那里获取钱财。
最倒霉的是财政局的副局长,经查证,他前前后后给了林美美一百多万,副局长一个月的工资才几千块,攒一辈子也攒不到一百万啊?
那么钱从哪里来?
答案是贪污受贿得来的,然后拿来包养林美美。
事发了,这个副局长直接被抓了起来,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据说副局长被抓的时候,懊悔的痛哭流涕,疯狂的抽自己嘴巴子,说自己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信任,该死啊……
张海龙听说了以后,冷笑道:“没被抓之前,疯狂敛钱,包养情人,潇洒的不得了,被抓以后,就痛哭流涕开始忏悔?早干什么去了!”
其他几个和林美美有往来的男人虽然没被抓,但也遭遇了很大麻烦,名声臭了,老婆闹离婚,儿女们的指责,足够这几个男人头疼好久了。
男人好色是天性!
尤其是有了钱以后,更加管不住自己的裤裆了,拿钱包养情人成为了一种时尚。
不出事的时候,大家都好。
一旦出事了,那就扯淡了。
警方追查了几天,把和林美美有来往的人挨个查了一遍,也没找到凶手。
就在案子陷入死胡同的时候……
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这次死的是一个男人。
五十多岁的老男人,死在车里,同样是手腕被割破,失血过多而亡。
苏美玉都要疯了!!!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连续发生了三起凶杀案,弄的人心惶惶,大家晚上都不敢出门了。
市局都坐不住了,把苏美玉狠狠批评了一顿,责令苏美玉尽快破案。
苏美玉把大家召集起来,商讨案情,张海龙也来了,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吵个不停。
“大家静一静,听我说两句。”
张海龙站了起来,沉声说道:“我怀疑三起凶杀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作案手法是一样的!这绝对不是巧合,应该是同一个凶手干的!当然了,这只是我的猜测,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说到这里,张海龙走到前方,拿起电子笔,在屏幕上写下所有死者的名字,然后圈起来,写下“共同点”三个字:“假设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就要找出,他为什么要杀这几个人?这几个人有什么共同点呢?我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