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有市无价

秦泱泱站在旁边明目张胆地偷看他俩聊天。

看完,她总结道:“阮倾城你可真是个小狐狸,这么一问,既向君九爷汇报了你的行踪,又给了他足够的尊重。”

“你这么会来事,难怪君九爷喜欢你。”

阮倾城微微一笑,高深莫测地说:“恪守本分,真诚坦荡,是抱紧金主爸爸的唯二要领。”

秦泱泱朝她竖起大拇指,“佩服,活该你能抱住君九爷这颗参天大树。”

陈昂敲门提醒阮倾城:“阮小姐,餐厅位置预订好了,我们该出发了。”

“好。”

陈昂今天开的是一辆劳斯莱斯,车牌号南A·A0007,是君修臣私下最常开的一辆车。

车内弥漫着一股稀有的冷调香氛,像是雪后雾凇散发的冷冽香,一如君修臣释放给外人的印象。

秦泱泱坐在车里无比拘谨,全程抱着她那只镶钻的手提包。

她偏头去看阮倾城,见阮倾城已经靠着椅背睡着了,那从容自在的样子叫她佩服不已。

但一想到阮倾城能摸君九爷的狗,能亲手解开君九爷的衬衫扣子跟皮带,说不定还能坐在君九爷腰上放纵...

秦泱泱顿时就释然了。

阮倾城一觉睡到目的地,要下车时,她问秦泱泱包里有没有口罩。

秦泱泱从包里取出一只粉色印花图案的口罩,很卡哇伊,很具秦泱泱风格。

阮倾城犹豫了下,还是接过了那只口罩往脸上戴。

突然,秦泱泱像是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

她一把拿下阮倾城的口罩,凑近阮倾城的脸,仔细打量她左脸疤痕,惊疑不定地说些看了看,才说:“你这疤痕的颜色,好像变淡了许多。”

阮倾城刚出狱那会儿,脸上那道疤痕是黑褐色,一看就是陈年旧疤。

可现在,那道疤痕边缘位置的颜色,竟然变浅了许多,呈现出深粉色。

“倾城,你是做过疤痕修复术吗?”

阮倾城沉吟道:“或许是药剂生效了。”

“什么药剂这么厉害?”秦泱泱没听说过有这么神奇的去疤痕药物。

阮倾城从包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去疤痕药剂,告诉秦泱泱:“这是九哥给我找来的去疤痕药剂,我每天晚上睡前都会喷两下。”

秦泱泱拿过瓶子看了看,小声吐槽:“这看着很像三无产品,真有那么神奇的药效吗?。”

不愧是姐妹儿,阮倾城也觉得这药剂像是三无产品。

前排开车的陈昂听不下去了。

向来寡言的他,忍不住主动开口解释:“阮小姐,这药剂是南美那边一所很有名的皮肤诊所研发出来的祛疤药剂。不对外销售,仅供内部病人使用,是有市无价千金难求的祛疤神药。”

闻言,阮倾城跟秦泱泱对视一眼,都挺惊讶的。

原来这东西这么有来头。

秦泱泱又忍不住感慨:“君九爷对你可真好。”多少正牌女友都得不到男朋友的这份心意呢。

阮倾城也叹道:“九爷的确是个大好人。”

君修臣再次被发好人牌。

*

东江城有一条负有盛名的古街道,叫十里巷,是一条沿着古运河修建的小镇。

十里巷并不像其他古镇那般商业化,这里没有批发售卖的仿古小商品,没有随处可见的特产店。

这里生活着南洲城土生土长的本土居民,街上有刀铺、玉雕铺子、银首饰铺子、还有药草铺...

整条街古色古香,行人置身其中,会有种穿梭时光回到古时候的错觉。

君修臣为阮倾城推荐的餐厅,就藏在十里巷内,餐厅名叫‘巷子里’。

酒香不怕巷子深。

‘巷子里’餐厅就是一坛浓厚醇香的酒,虽藏在古镇之中,却在整个南洲城都享誉盛名。

‘巷子里’没有固定的营业时间,有时候连续一星期不营业也是正常的,有时候从早上六点营业到深夜两点也是正常的。

‘巷子里’没有菜单,每天吃什么菜,都由老板君知雅随心而定,运气好的话还能品尝到君知雅最新研发的菜谱。

南洲城许多美食饕餮玩家,都以能第一个品尝到君知雅的新菜谱为荣。‘巷子里’今天恰好营业。

因此,当经纪人得知徐寻光要去赴约的餐厅是‘巷子里’时,反应就很夸张,“能在巷子里订到餐位,寻光,你这位朋友很有来头。”

徐寻光回国不久,不清楚这些门道,便问:“这家餐厅怎么了?”

“这么说吧,它就是咱们国家的El-Bulli餐厅。”

徐寻光知道El-Bulli,一家全年只营业六个月,每天只供应晚餐,全年仅接待八千名顾客的知名餐厅。

得知这家餐厅的性质后,本来一身休闲打扮的徐寻光干脆脱下经纪人的西装套在身上,又借了经纪人的领带。

他一身正装现身餐厅,得到秦泱泱的好评,“徐先生天生就是当名人的那块料。”

身为一名大提琴演奏家,徐寻光能成为坐拥千万粉丝的网络红人,相貌必然不俗。

秦泱泱悄悄跟阮倾城咬耳朵,盯着徐寻光手腕上的红蕾丝说:“我听人说,徐寻光手上戴的那条红蕾丝,是一条祈福带。”

“祈福带?”阮倾城第一次听说还有戴在手腕上的祈福带,“我以为祈福丝带都在寺庙。”

“他那条丝带就是在寺庙里开过光的。听说只要戴着那条丝带行十年善事,就能求得一个心想事成。”

“据说,徐寻光有个失踪不明的初恋女友。很多人都在猜测,他的心愿是找到初恋女友。当然,我也是看八卦分享的消息,不确定真实性。”

但秦泱泱又说:“这种故事一听就很狗血,说不定都是杜撰。”

阮倾城也觉得这事听上去不太靠谱,不过,徐寻光的确有个初恋女友。

还跟她同名呢。

眼见徐寻光走近了,两人赶紧停止交谈。

餐厅生意太红火,陈昂以君修臣的名义才订到了一楼大厅中的四人餐位。

徐寻光落座后,便笑道:“我的经纪人说这家餐厅很难预约,还以为必须穿正装才能入场。”

他绅士地询问阮倾城跟秦泱泱:“介意我摘掉领带吗?我这人随性惯了,真不习惯戴这东西。”

除了演出需要,私底下徐寻光很少系领带,他不喜欢脖子被束缚住的感觉。

“当然可以,徐先生怎么舒服怎么来。”

徐寻光摘了领带,折叠起来收好,这才端起桌上的大红袍饮了一口。但他山猪吃不了细糠,委婉评价道:“茶水很醇厚。”

阮倾城轻笑了声,端起那茶抿了一口,告诉徐寻光与秦泱泱,“这是产自武夷的大红袍,别看这汤色橙黄像是红茶,实则是乌龙青茶。”

徐寻光点点头,“原来是青茶,阮小姐不说,我还以为是红茶。”

“在南洲商界有一种不成文的规矩。”阮倾城凝视着那杯中茶水,笑道:“茶喝越浓,生意越大,商贾大佬们聚集的地方,都会以极品大红袍招待。”

“而我们面前这杯茶,就是品级最好的大红袍。”

秦泱泱听得一愣一愣的,“还有这种说法吗?难怪我爸爸以前请贵客吃饭,都要泡这种茶。”

她手撑着腮帮子,一脸钦佩地看着阮倾城,感慨道:“倾城,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阮倾城说:“我刚被接回南洲城那会儿,沈...”微微一顿,阮倾城语气平淡地说:“沈恒安曾跟我讲解过这些事。”

那时阮倾城就像是一张白纸,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对南洲城更是毫无了解。

沈恒安只要有空,就会跟她分享南洲城的各路信息。

从阮倾城口中听到沈恒安的名字,徐寻光表情有些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