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平安和大土司来到萧风的大帐中,看了看对方,都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组合是要谈些什么。
萧风二话不说,直接展开了一道圣旨:“召平安接旨!”
召平安神色平静地撩起衣袍,跪在地上:“臣,召平安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召平安治理地方多年,政绩卓然。担任钦差,剿匪有功。
升任为青藏总督,总督青海、藏区事务。随军期间,仍归萧风调度,钦此!”
召平安一愣,但什么话也没说,而是按规矩磕头谢恩,起身接旨。
萧风微笑着拍了拍召平安的肩膀:“老兄你作为钦差,深入丐帮,立下了大功劳。
这份圣旨是我出京前请下来的,万岁让我找合适的时机宣旨,恭喜老兄了。”
大土司惊呆了,他虽然对朝廷的事儿了解得不算很多,但青藏总督的分量他还是很清楚的。
这些日子一路同行,大土司对召平安的底也摸得差不多了,知道他虽当过钦差,但不过是个区区县令。
从县令直接升到总督,这是什么速度?雪山上的雄鹰也飞不了这么快这么高啊,这是窜天猴的速度啊!
萧风看了大土司一眼:“看见了吧,我言而有信,他出生入死了一回,直接就从七品升到二品。
所以只要你肯为我效力,青藏总督虽然当不上,给你要个藏区巡抚当当,估计也不难!”
大土司激动万分,藏区巡抚是什么概念?总督一人之下,藏区所有官员之上,连大活佛也不好使!
“大人之威风,小人早已耳闻目睹,岂敢有半分怀疑?大人放心,但有所命,小人赴汤蹈火,出生入死,在所不辞!”
萧风一拍桌子:“好,就冲你这句话,我现在就给你一个赴汤蹈火的机会!
我要派使臣去不列颠人的阵营谈判,召平安自然是正使,但还缺一个副使,这个立功的机会,非你莫属!”
大土司差点昏了过去,别人说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就是大家都感动一下罢了,怎么到了萧风这儿就要马上兑现呢?
“大人,这……我不适合当副使啊!那个那个,我对朝廷之事不了解,万一说错了话……”
萧风摇摇头:“这个你不必担心,你什么话也不用说,都是召平安来说。万一对方有不懂汉语的,你就用藏语翻译一下。
我知道傻三儿们很多听不懂汉语,但能听懂藏语的。毕竟不丹语和藏语是同一个语系。”
大土司苦着脸还想推辞,萧风沉下脸来:“大土司,我问你几个问题,问好后,你再回答去不去也不迟。”
大土司连连点头:“大人请问,小人知无不言。”
原本在拉萨时,大土司从未自称过小人,但如今形势不同了,人离乡贱,独木难支。
虽然自己也带着兵马,但压根也没敢想过能跟萧风掰手腕。萧风的两万兵马,虽然数量不多,但太可怕了。.
何况二土司的兵对大土司十分敌视,僧兵们受到大活佛的要求,绝对服从萧风的领导,大土司不敢有任何想法。
萧风低声道:“你挑唆二土司诬陷大活佛因双修逼迫女农奴,又暗中派人跟踪朝廷的队伍,得知我与聋哑女孩有过接触,对不对?
然后你挑唆二土司将聋哑女孩献给大活佛,让大活佛把聋哑女孩做成法器,以此激怒我,让我和大土司翻脸,对不对?
可你在寺庙里的眼线,早就告诉你,大活佛已经和我达成了协议,也知道朝廷大军非土司们所能抵抗,对不对?
所以你一边挑唆二土司,一边找到大活佛,将二土司的所有行为,都归罪到二土司自己身上,而你则成了保护活佛的功臣,对不对?
你和二土司祖辈争斗,势均力敌,如今你利用大活佛和朝廷,将二土司一举击败,自然就可以吞并他的土地和农奴,对不对?
大活佛得到了你的恩惠,自然早已暗中和你达成协议,不会反对你吞并土地。而你站在了朝廷的一边,想来我也不会反对,对不对?”
萧风这一连串的问题,每一个“对不对”都像重锤一下敲在了大土司的心坎儿上,砸得他眼冒金星。
大土司知道萧风没那么好骗,但也没想到萧风看得这么透彻,惊慌之下,只能连连称是,连连告饶。
“大人目光如炬,洞见万里,小人心悦诚服,五体投地!小人与二土司祖辈争斗,小人只是借力打力。
虽然有利用大活佛和大人的小心思,但大人你大人大量,这些小手段在朝堂中必然是常见的,又怎会与小人计较呢?”
萧风淡淡的说道:“朝堂倾轧,我见得多了;地方纷争,我也见得不少。
这个世界本就有强有弱,有高有低,阴谋阳谋也都是争斗的一部分。我自己也用过,无可厚非。
可你的谋划中,牺牲了那对无辜的农奴夫妇,仅仅是为了散播陷害活佛的风声,布下疑阵,你就让二土司杀了他们。”
大土司目瞪口呆,小声道:“大人,那……那不过是两个农奴而已啊。何况我只是出的主意,杀人的是二土司啊!”
萧风静静的看着他:“农奴的命就不是命吗?以你的聪明才智,你本可以想到不用死人的计划吧。
只是你压根就懒得去想,为了保住两个农奴的命而设计更复杂的计划,就像为了不压死两条虫子而改换车辙一样,对吗?”
大土司想了想:“大人,小人并没有不把农奴的命当命。小人确实是迫于无奈,这个计划里绕不过去这两条命,请大人恕罪。”
萧风哦了一声:“明白了,其实你还是尊重农奴的性命的,只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为了成大事,不得不做出牺牲。”
大土司连连点头:“正是如此,小人也知错了,小人愿意出钱请活佛们为他二人大做法事,超度亡魂。”
萧风开心的看着大土司:“本来其实我心里还有些过意不去的,觉得让你去当副使太危险了。
现在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就舒服多了。我现在为了成大事,不得不派你二人去出使,实在是绕不过去了。”
大土司大惊,连连摆手:“不不不,大人,这万万使不得,还请大人饶命啊!”
萧风沉下脸来:“怎么,成大事者,岂能在乎绕不过去的人命?本官也是迫于无奈啊!”
大土司也急了:“大人,自古尊卑有别,两个农奴的性命岂能与我的相提并论?”
萧风笑道:“农奴的命自然比不上你的命,可你谋划的大事儿不过是吞并二土司的那点破地。
我谋划的大事儿却是两国之战,这两件大事儿相差的程度,要比农奴和你的命相差的程度大吧?”
大土司还要狡辩,召平安冷冷地开口道:“就算你的命比农奴的尊贵,难道本督的命还没有你的尊贵吗?
本督为了朝廷大事,都能亲自当使臣去谈判,你一个小小土司,命就金贵到这种程度了?”
召平安刚接完圣旨,立刻就满口“本督”了,也是过足了官儿瘾,气势十足,直追胡宗宪。
大土司哑口无言,只是咬牙切齿,目光快速闪动。萧风就像没看见一样,安慰他道。
“我也知道当使臣是很危险的,不过我这是给你一次立功赎罪的机会,你得懂得珍惜。
只要这次出使完成,你之前害死两个农户,戏耍我的罪过,就一概都不计较了。而且答应给你请的官职,依旧有效!
何况你想想,天塌下来有大个的顶着呢。你陪着青藏总督出使,目光焦点都在他身上,你不过是撑撑场面罢了,能有多大危险?”
大土司想想也是,何况现在真要跟萧风翻脸,只怕是必死无疑。不说军队上的绝对优势,就是萧风的武功,他也是见识过的。
眼下萧风手里虽然没有铁棒,但萧风要想当头棒喝他,材料遍地都是,他可不想重蹈二土司的覆辙。
当使臣虽然是很危险,但至少也有一半儿生还的机会,毕竟两国交兵,不斩来使嘛!
想到这里,大土司只好同意了陪召平安出使。召平安换上总督的官服,一手持圣旨,一手拿杖节,昂然而行。
大土司跟在召平安身后,提心吊胆,左顾右盼,觉得随行的兵士实在是太少了。
“召总督,这么几十个士兵,如何能护咱们安全啊,再多带点人吧!”
召平安摇摇头:“这些人太多了,都回营吧,我们俩去就够了。咱们是深入敌营,带一个人和带一百人没区别。
何况你要带得太多了,对手还以为咱们要趁机劫营呢,能放咱们进去吗?精神点,别跌份儿!”
大土司倒是想精神,奈何看着身后的士兵纷纷听命令停下脚步,身边就剩召平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精神不起来。
坐在帐篷里带着不列颠亲信指挥官们研究战术的霍金斯,听说大明真的派来了使臣,而且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十分吃惊。
当他听说正使是大明青藏总督时,更是惊讶到了极点。自己也是女王任命的总督啊,但自己可绝不会孤身跑进敌营去谈判。
所以霍金斯对于来使的身份十分怀疑,特意派人把不丹国王押过来当鉴定家。
不丹国王当王子时就曾去过大明京城,对大明文化十分精通。
当不丹国王一看见召平安身上的官袍,就立刻激动起来,连连点头,泪如雨下。
“果然是大明的总督啊!大明没有忘记我们不丹,大明来救我们了!
霍金斯总督,我看你还是好好和谈吧,你虽然打得过不丹,但你是打不过大明的!”
霍金斯哼了一声:“做一套衣服有什么难的,我就不信大明真的会派堂堂的青藏总督来当正使!”
两人说话之间用的是翻译,将不丹语翻译成了英语。
召平安冷哼一声,展开了圣旨,霍金斯一把抢了过去,翻来覆去的看,越看脸色越是郑重。
官袍可能好做,但这圣旨却极难伪造。别说不丹国王看了嚎啕大哭,就是霍金斯也是识货的人,知道这东西八成是真的。
霍金斯的态度顿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他觉得大明果然是真心议和的,给足了自己面子。
不过霍金斯还是心存一些疑虑:“召总督,你能亲自来谈判,我很开心,我们完全可以好好谈谈。
不过我听说这次率领大军的,是大明的天师萧风,据说他位高权重,你能做得了他的主吗?”
召平安冷笑一声:“看来你们不列颠人不怎么讲规矩啊,不明白县官不如现管吗?
何况我是万岁派来和你谈判的!如果不是圣命难违,我会以千金之躯,轻涉险地吗?
萧风虽然位高权重,可你侵占的是我青藏之地,我身为青藏总督,对此事自然有绝对的决定权!”
霍金斯虽然被抢白了一通,但也觉得很有道理。他开心了起来,觉得能通过谈判就获得好处,总比打仗要好很多。
因为霍金斯家是祖传的奸商,基因里就刻着一个信念:所有的手段,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利益。
而商人的习惯,能通过谈判获得的利益,就尽量不要通过冲突去获得。因为商战往往两败俱伤,合作才能利益最大化。
何况现在大明总督在自己的手里捏着,不管再怎么强硬,人总是怕死的嘛,气势也一定会大打折扣的。
想来如果不是大明皇帝逼迫这位召总督来和自己谈判,萧风是肯定命令不动他的,毕竟当到这么大的官儿,谁肯冒这么大的险呢?
霍金斯微笑道:“我们不列颠人也是有规矩的,对于贵族,我们要以贵族之礼相待!
来人啊,摆上酒宴,我们两个总督要喝杯酒,好好地谈一谈,两国土地如何分配的问题!”
召平安也不废话,直接坐下,静等开席。大土司心惊胆战地看着召平安。
“召……召总督,咱们就别吃饭了吧,赶紧谈完,赶紧走吧……”
召平安淡淡地说道:“别废话,有的吃你就赶紧吃吧,这时候了,想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吧……”
大土司本来两腿就软,听见这话吓得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霍金斯看见了,哈哈大笑。
“召总督,你是有贵族气质的,我们不列颠的贵族讲究的就是个勇敢,到什么时候不能丢了绅士风度!
但你这位副使,看起来可就有些差劲了。难道大明这么大,竟然连一个勇敢点的副使都找不出来吗?”
召平安淡然道:“你别被我这位副使的外表迷惑了,他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人,只是性格比较特殊。
他越是发狠,就装得越怕死,越软弱。当他发狠到了极点,要杀人时,甚至会哭爹喊娘,涕泪横流。
当此时,他若出手,如雷霆猛兽,势不可挡,很多敌人都是在这种时候死在他的手上的。
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惹他,对他客气点。否则他怒气一旦爆发,就是我也未必能制止得了他!”
霍金斯大吃一惊,仔细看向大土司,大土司也大吃一惊,在霍金斯一双魔鬼般的蓝眼睛的注视下,忍不住瑟瑟发抖。
“不,不,不,不列颠总督,不要相信召总督的话,我并没有那么厉害,我只是单纯地害怕而已呀!”
霍金斯看着大土司瑟瑟发抖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心里暗想,果然,这个男人不寻常。
大明幅员辽阔,能人异士也不会少了,大明绝不会选一个胆小如鼠的窝囊废来当副使的,这是常识!
所以此人必然身怀绝技,却想不到是这般表里不一,装猪吃老虎的家伙,真是太危险了。
幸亏召总督有绅士风度,主动介绍了一下,否则自己漫不经心的,靠得太近了,被此人伤到可就亏大了!
霍金斯谨慎的盯着大土司,一挥手,几个荷枪实弹的士兵冲了进来,在大土司边上站立,将大土司围在中间,以防万一。
大土司本来就紧张得要命,此时被荷枪实弹的士兵们围住了,顿时吓得全身发软,忍不住哭喊道。
“不列颠总督,你别这样啊,我真不是那样的人啊!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土司而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