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八一章 逝去的也许并不好

“没想。”叶枫回答。

“没想我,就不要给我打电话。”苏语晴赌气。

叶枫给苏语晴打电话,就暂时忘了丽姐的存在:“小傻瓜,如果我不想你,怎么会想到给你打电话呢。”

“是不是又要回来晚了?”

“可能要晚一些。”

“嗯,我都习惯了,我等你。”

“不用等,你要好好休息。”

“知道啦,我挂啦,我在外面散步呢。”苏语晴挂了电话。

叶枫这边也收起手机,这才对丽姐说:“行啦,你开始说吧。”

“你这样的男人,的确很少,不过也并不是没有,希望你对苏语晴能从一而终,以后不要因为种种理由,说什么累了倦了之类的话。”丽姐的话大有深意。

爱情来了,如同一阵狂风,可是这狂风般的激情,终会被日复一日的生活所消磨,一开始陷入爱情的人,都以为能爱到地老天荒,可是真正能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人,举世又能有几个。

就算那些相濡以沫的夫妻,一直走到生命的终点,让他们在无所不知的上帝面前坦诚吧,看看他们还有力气说出爱的字眼吗?

叶枫这回没有打断丽姐,让她一直说下去。

“十六年前,我二十一岁,在学校里见到了毕成杰,他和我同系同班……”

丽姐开始了她的故事,带着回忆当年恋爱的那种美好,开始了她的回忆之旅,她看着眼前的一片虚空,仿佛目光穿透了墙壁,也好像穿透了过往的时光。

再次看到了她二十一岁时的阳光,阳光中,那个叫毕成杰的男生高大挺拔,他在笑。

丽姐当时还不叫丽姐,大家都叫她小丽,她怀里抱着几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走过那条通往女生宿舍的林荫小路,不期然间看到了毕成杰。

毕成杰在操场上打蓝球,太阳很大,操场上只有他一个人,他穿着运动服,跑动着,跳跃着,似乎融进了炙热如火的阳光中。

以前小丽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可是这偶然间的一瞥,她的心便痛了一下,为了那个在阳光中打球的男生。

她是个胆大的女生,相比别的女生,她的性格更大方。

于是,她匆匆回到宿舍,把书放在床上,问舍友借了两块钱,那时的物价还很低,两块钱能买两瓶水,还能买两个特好听的雪糕。

“……当时,我就冲进学校的小卖部,那时还不叫超市,买了一瓶水还有一个雪糕,傻乎乎就去了操场。”

丽姐的讲述很流畅,一听就知道她不止一次回忆过这段往事。

当时,她冲到了操场上,毕成杰还在。

她想不起他的名字,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他叫什么,她就冲他哎了一声。

然后,毕成杰停下了他奔跑的脚步,将篮球夹在腋下,一手抹去脸上汗水,甩手的动作是那样的潇洒。

“叫我?”

“还有别人吗?”小丽说。

毕成杰大步走到了小丽面前,这时小丽才发现,他真的好高啊,比她高出一头,她看他就要微微抬头。

“有事?”

毕成杰的话到是不多,两个字两个字的朝外崩。

小丽不喜欢那种油嘴滑舌的男人,她将手里的冰冻的水和雪糕递给他:“请你的。”

毕成杰只接过了那瓶水:“我喝水,你吃雪糕,谢谢啦。”美好的时光啊,总是那样刻骨铭心,让人难忘,丽姐讲到这里,就收回她空灵的眼光,望向叶枫,确定叶枫在认真的听,她才微微一笑,这个故事她也是一直支撑着她走到今天的重要原因,也许在别人听

起来,根本就没有什么,但是对于丽姐来说,那次操场之事,是改变她一生的转折点。“……我知道了他叫毕成杰,他喜欢打篮球,所以才在那么热的天气里一个人打!当时如果我要知道,他的家世与龙楼有关,我会不会依然爱上他?这个问题我不想再问自己,因为我知道,我同样会爱上他

的。”

当时毕成杰并没有对小丽说起他的身世,关于龙楼的种种,他是不能说的。

从操场熟悉之后,小丽就发现她爱上了毕成杰,于是天天找机会,不是和他偶遇,就是装得好巧。

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眼看就要毕业,眼前就要天各一方,小丽准备了一个晚上,打好了腹稿,准备第二天向毕成杰表白。

第二天早起,小丽被舍友推醒,舍友一脸兴奋,告诉她有人在宿舍外向她表白。

小丽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她爱上了毕成杰,别的男生表白,她肯定是要礼貌拒绝的。

她起床简单收拾了一下,才下楼,刚走到楼道门口,她就听到了一阵吉它声,还有一个让她心跳加速的男生在和着吉它轻轻歌唱。那是个质朴的年代!那个会打球、会弹吉它、会唱几句五音不全的情歌就能追到女生的年代,已经不复再现,只能做为一种逝去的情怀,被那个年代的人铭记于生命中成为一种青春的符号,之后再被后人

遗忘。

小丽听到这个声音,就迫不及待的冲了出去。

她看到,晨曦中,毕成杰弹着吉它向她走来,她忘了思考,忘了喜悦,忘了她自己,忘了身边一切的存在,成了天底下最傻的女生,呆呆的站着,痴痴的望着。

“小丽,嫁给我好吗?”毕成杰停下了吉它,用他让人沉沦的眼睛看着小丽。

十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小丽变成了丽姐,每每想到这一幕,她的心都会痛不可当,她用十六年的时间终于明白,那句嫁给我好吗?绝不是爱情的召唤,而是囚禁她十六年让她无法挣脱的咒语。

她恨那句话!

可是当时,她完全被幸福冲击,不辨方向,她用力的点头,骄傲的回答:“我愿意!”

现姐再次停了下来,她需要缓一缓。

叶枫为她倒了一杯水,这个酒店的房间普通到没有小冰箱,只有一台饮水机。

“丽姐,你没有错,当时年轻,爱情来了,你是无法抗拒的。”叶枫说。丽姐喝了一口水:“是啊,当时我爱的好深,我好傻!”

“没想。”叶枫回答。

“没想我,就不要给我打电话。”苏语晴赌气。

叶枫给苏语晴打电话,就暂时忘了丽姐的存在:“小傻瓜,如果我不想你,怎么会想到给你打电话呢。”

“是不是又要回来晚了?”

“可能要晚一些。”

“嗯,我都习惯了,我等你。”

“不用等,你要好好休息。”

“知道啦,我挂啦,我在外面散步呢。”苏语晴挂了电话。

叶枫这边也收起手机,这才对丽姐说:“行啦,你开始说吧。”

“你这样的男人,的确很少,不过也并不是没有,希望你对苏语晴能从一而终,以后不要因为种种理由,说什么累了倦了之类的话。”丽姐的话大有深意。

爱情来了,如同一阵狂风,可是这狂风般的激情,终会被日复一日的生活所消磨,一开始陷入爱情的人,都以为能爱到地老天荒,可是真正能将爱情进行到底的人,举世又能有几个。

就算那些相濡以沫的夫妻,一直走到生命的终点,让他们在无所不知的上帝面前坦诚吧,看看他们还有力气说出爱的字眼吗?

叶枫这回没有打断丽姐,让她一直说下去。

“十六年前,我二十一岁,在学校里见到了毕成杰,他和我同系同班……”

丽姐开始了她的故事,带着回忆当年恋爱的那种美好,开始了她的回忆之旅,她看着眼前的一片虚空,仿佛目光穿透了墙壁,也好像穿透了过往的时光。

再次看到了她二十一岁时的阳光,阳光中,那个叫毕成杰的男生高大挺拔,他在笑。

丽姐当时还不叫丽姐,大家都叫她小丽,她怀里抱着几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走过那条通往女生宿舍的林荫小路,不期然间看到了毕成杰。

毕成杰在操场上打蓝球,太阳很大,操场上只有他一个人,他穿着运动服,跑动着,跳跃着,似乎融进了炙热如火的阳光中。

以前小丽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可是这偶然间的一瞥,她的心便痛了一下,为了那个在阳光中打球的男生。

她是个胆大的女生,相比别的女生,她的性格更大方。

于是,她匆匆回到宿舍,把书放在床上,问舍友借了两块钱,那时的物价还很低,两块钱能买两瓶水,还能买两个特好听的雪糕。

“……当时,我就冲进学校的小卖部,那时还不叫超市,买了一瓶水还有一个雪糕,傻乎乎就去了操场。”

丽姐的讲述很流畅,一听就知道她不止一次回忆过这段往事。

当时,她冲到了操场上,毕成杰还在。

她想不起他的名字,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他叫什么,她就冲他哎了一声。

然后,毕成杰停下了他奔跑的脚步,将篮球夹在腋下,一手抹去脸上汗水,甩手的动作是那样的潇洒。

“叫我?”

“还有别人吗?”小丽说。

毕成杰大步走到了小丽面前,这时小丽才发现,他真的好高啊,比她高出一头,她看他就要微微抬头。

“有事?”

毕成杰的话到是不多,两个字两个字的朝外崩。

小丽不喜欢那种油嘴滑舌的男人,她将手里的冰冻的水和雪糕递给他:“请你的。”

毕成杰只接过了那瓶水:“我喝水,你吃雪糕,谢谢啦。”美好的时光啊,总是那样刻骨铭心,让人难忘,丽姐讲到这里,就收回她空灵的眼光,望向叶枫,确定叶枫在认真的听,她才微微一笑,这个故事她也是一直支撑着她走到今天的重要原因,也许在别人听

起来,根本就没有什么,但是对于丽姐来说,那次操场之事,是改变她一生的转折点。“……我知道了他叫毕成杰,他喜欢打篮球,所以才在那么热的天气里一个人打!当时如果我要知道,他的家世与龙楼有关,我会不会依然爱上他?这个问题我不想再问自己,因为我知道,我同样会爱上他

的。”

当时毕成杰并没有对小丽说起他的身世,关于龙楼的种种,他是不能说的。

从操场熟悉之后,小丽就发现她爱上了毕成杰,于是天天找机会,不是和他偶遇,就是装得好巧。

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眼看就要毕业,眼前就要天各一方,小丽准备了一个晚上,打好了腹稿,准备第二天向毕成杰表白。

第二天早起,小丽被舍友推醒,舍友一脸兴奋,告诉她有人在宿舍外向她表白。

小丽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她爱上了毕成杰,别的男生表白,她肯定是要礼貌拒绝的。

她起床简单收拾了一下,才下楼,刚走到楼道门口,她就听到了一阵吉它声,还有一个让她心跳加速的男生在和着吉它轻轻歌唱。那是个质朴的年代!那个会打球、会弹吉它、会唱几句五音不全的情歌就能追到女生的年代,已经不复再现,只能做为一种逝去的情怀,被那个年代的人铭记于生命中成为一种青春的符号,之后再被后人

遗忘。

小丽听到这个声音,就迫不及待的冲了出去。

她看到,晨曦中,毕成杰弹着吉它向她走来,她忘了思考,忘了喜悦,忘了她自己,忘了身边一切的存在,成了天底下最傻的女生,呆呆的站着,痴痴的望着。

“小丽,嫁给我好吗?”毕成杰停下了吉它,用他让人沉沦的眼睛看着小丽。

十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小丽变成了丽姐,每每想到这一幕,她的心都会痛不可当,她用十六年的时间终于明白,那句嫁给我好吗?绝不是爱情的召唤,而是囚禁她十六年让她无法挣脱的咒语。

她恨那句话!

可是当时,她完全被幸福冲击,不辨方向,她用力的点头,骄傲的回答:“我愿意!”

现姐再次停了下来,她需要缓一缓。

叶枫为她倒了一杯水,这个酒店的房间普通到没有小冰箱,只有一台饮水机。

“丽姐,你没有错,当时年轻,爱情来了,你是无法抗拒的。”叶枫说。丽姐喝了一口水:“是啊,当时我爱的好深,我好傻!”